秋瑾反抗纏足 爭取平等

作者:毛忠武 發表:2006-08-05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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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清晰記得,在小時候北方的農村中,天尚未曉,大家卻已被一陣哭喊聲所驚醒。原來媽媽用二尺長的「裹腳帶(布)」,強迫為姊姊「纏足」。

當時大姊的年齡未超過十歲,夜夜哭喊聲不斷,可知當時社會,在舊有傳統風俗下,婦女們所受的「肉體」痛苦與精神折磨,現今回憶起來,仍有不寒而慄的感覺。

一直到民國二十幾年,有些偏僻的農村,仍有纏足習俗。當時的國民政府,曾下令嚴格禁止,並經常派員下鄉察究「小腳」,如發現有小女孩纏足的,即強制把裹腳布「抖開」帶走。

所以那時正在外面玩耍的小女孩,看到或聽到縣政府派人察究小腳的來了,就趕快跑回家去,可見纏足在民間風俗盛行之廣、流毒之深。

現今所知,中國第一位反抗纏足、爭取男女平等的,就是清朝末年的「鑒湖女俠」──秋瑾

秋瑾,清浙江山陰(今紹興)人,字璇卿,號競雄,自號鑒湖女俠。出生於一八七五年十一月十五日(光緒三年十一月十一日),父親秋濤南,為同治時舉人。她幼年時,聰慧過人,過目不忘。十幾歲的時候,就讀完了四書、五經、宋詞和唐詩,能作詩填詞。

她又喜歡讀俠義史書,胸懷大志,從小就立志將來當一位「女中豪傑」。她青少年時即反抗纏足,經常身著男裝,在紹興城外習武。在所填的《滿江紅》詞中,有「身不得男兒列,心欲比男兒烈」之句。

一八九六年,秋瑾年二十一歲,由母命許婚湘潭富紳之子王庭鈞,並在次年完婚。王庭鈞是個紈絝子弟,並且庸俗不堪,而秋瑾是個志向不凡的奇女子,婚後二人當然是「志道不合」。

秋瑾同時還閱讀了許多維新書刊,由此深深認識到「男尊女卑,女人纏足」的荒謬,她認為男女必須平等,她不顧世人、家族的反對,首先放開了「自腳」(不纏足),而且也讓家裡的僕人,一同「放足」,並組織了「天足會」。

此外她還大膽地改革女裝,自己也先穿起男裝,她自號「競雄」,其寓意就是要與男子「競相爭雄」。

加上當時全國掀起留學之風,這位名門閨秀,遂不顧其夫反對,變賣自己的首飾,毅然於一九O四年,衝破封建家庭,獨自一人提著行李,東渡日本留學。

一九O四年五月初,秋瑾抵達日本,她積極參加革命活動,喚醒、聯絡更多婦女走出閨門,同時把「閨字」去掉,正式更名為秋瑾。

十月,秋瑾參加了孫中山先生在海外的組織「三合會」(合天合地合人),在橫濱宣誓,又被封為「白扇」。是年夏秋之際,她在該會《白話報》第一期上,發表了以「鑒湖女俠秋瑾」為筆名的《警告二萬女同胞》、《廉恥》等文章,竭力宣傳女子不要纏足,要走出閨外,爭取男女平等權等,對解放婦女的新思想貢獻良多。

七月中旬,她經黃興介紹加入「同盟會」,她是同盟會中唯一的女會員,經常穿著男裝,帶著佩刀。一九O六年,秋瑾乘輪船歸國,到湖州潯溪任教,向師生宣揚男女平等不纏足等大道理。

一九O七年一月,秋瑾在上海創辦《中國女報》月刊,在第一期上,秋瑾寫了發刊詞,說明男女平等不纏足的利害,還寫了生動感人的《敬告姊妹行》,其文章內容以「一世囚徒,半生牛馬」,來描寫形容封建社會裏,中國婦女纏足的痛苦及悲慘的命運,大量散播男女平等、革命的種子。

一九O七年二月,秋瑾來到大通學堂任職督辦,率先不纏足,也帶領學生一齊不纏足,並通令女學生也穿男裝,帶領學生在野外打靶,進行武裝訓練。

七月十三日,紹興知府會同山陰縣知縣李端年,率領大隊清兵,把大通學堂圍住,因寡不敵眾,秋瑾不幸被捕,在嚴刑逼供下,揮筆寫下「秋風秋雨愁煞人」之句,一九O七年七月十五日,從容就義於紹興軒亭口,時年三十二歲。

秋瑾為中國近代第一位反對纏足、爭取男女平等、敢與封建禮教進行戰鬥,至死不屈的新女性。辛亥革命成功後,政府廢除纏足,婦女方得解放。孫中山先生特別到杭州祭弔英烈,書寫「巾 幗英雄」匾額,並撰輓聯曰:「江戶識丹忱,感君首贊同盟會;軒亭灑碧血,愧我今招俠女魂。」

民國成立後,雖廢除纏足風俗,但國人守舊觀念仍重,直至民國二十幾年,國府才下令徹底執行不纏足運動,風行草偃,婦女這才真正解除纏足之痛苦。




来源:世界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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