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6-08-01 23:00:45作者:
中共中央負責治理商業賄賂的領導人說,在過去10個月裡,中國一共查處了商業賄賂案件近7千起。有關專家認為,中國應當依靠健全的經濟制度和公檢法制度,而不是依靠欽差大臣式的紀委來懲治經濟犯罪。
*治理商業賄賂的成果*
中共中央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副組長,監察部副部長李玉賦星期一在新聞發布會上說,從2005年8月到2006年6月,全國一共查處的商業賄賂案有6972起,涉案金額19.63億元人民幣。公布的15起典型案例涉及國家公務員、企業負責人、銀行、證券業、醫藥等各行業人士。
北京理工大學經濟學教授胡星斗在接受採訪時說,中國商業賄賂問題確實嚴重。行賄手法除了有回扣,投標過程黑箱運作等多種形式之外,近年來的商業賄賂手法還越來越隱蔽,比如像送受賄人員的子女出國留學,給受賄人員類似期貨的好處,現在不兌現,等到退休後兌現等等。
*胡星斗批潤滑劑論*
胡星斗教授說,中國有些人為商業賄賂辯解,稱這是市場經濟制度不健全、經濟發展到一定時期的必然產物,他們認為,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商業賄賂是潤滑劑,有助於推動官員的積極性和項目的上馬。但胡星斗教授認為要權衡利弊。他說,現在看起來,商業賄賂似乎是有效率,沒有公平,但從長遠看,商業賄賂將把中國變成像一些南美國家那樣既沒有效率,也沒有公平的腐敗社會。
胡星斗:「我認為商業賄賂是破壞了公平競爭的秩序,所造成的長期影響是惡劣的。中國的人均收入到達2-3千、3-4千美元以後,中國社會可能會出現停滯的狀況,因為到時候可能會出現一個扭曲的、官僚化、嚴重不遵守市場規則的市場經濟、一種尋租現象嚴重、交易成本非常高的市場經濟。實際上最後將是既沒有公平,也沒有效率。」
*只有百分之一二被逮住*
中國總理溫家寶今年初在一次廉政會議上說,今年的反腐重點是治理商業賄賂。胡星斗教授說,中央現在非常重視反腐倡廉,抓了一批大案要案。但是由於商業賄賂的性質是風險小,收益大,沒有被抓住的人恐怕佔98-99%。胡星斗教授認為,在行賄受賄人員的心理預期往往是不會被抓住的情況下,中央僅僅靠殺雞儆猴的辦法是不夠的,需要建立現代經濟制度。
胡星斗:「要在招標、投標制度方面,在官員收入公開的制度方面下功夫。審計、紀檢這些部門應當垂直管理,這些部門不能夠隸屬於某個單位。如果它們隸屬於縣政府、市政府,那麼審計就很有可能是走過場。所以關鍵還是要建立一個行政公開、更加透明,更多強調新聞監督作用的反腐敗制度。」
*浦志強質疑手段是否合法*
北京市華一律師事務所的知名律師浦志強認為,中央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過去10個月查處多起案件治理商業賄賂是一件值得歡迎的事情。但他質疑查處的手段是否合乎法律程序。
浦志強:「是通過完全按照法律程序的偵察手段去依法治理,還是在領導小組,欽差大臣的控制之下,通過侵犯被偵察人的合法公民權、合法人權的方式去處理,這中間仍然有很大區別。」
*法外機關越權會使公檢法失職*
浦志強在接受採訪時說,法外機構在反腐方面涉及過多會給中國的法制建設造成巨大問題。法外機關越權執法,必然會造成這類機構的枉法,與此同時,被授予司法權力的公檢法機關瀆職。
他解釋說,各級紀委這類機構沒有法律職權頻頻抓人、雙規。這使得合法的、有法律授權的公檢法機構放棄履行自身職責。公檢法機構發現有人犯有商業賄賂罪行時卻聽之任之,讓各級紀委監察部門插手辦案;另一方面,公檢法機構不去制止紀委在法律之外行使職權,聽任它們以雙規的方式限制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最終結果不論是否能夠偵察犯罪、打擊商業賄賂,畢競是法外機構進行的一種不符合法制精神的行動。
浦志強:「發生在土地批租、建設工程、醫藥銷售和其他行業的商業賄賂侵犯的是國家法律,應該是公檢法機關來進行立案偵察和審判,不應該在這些機構介入之前,就通過其他一些方式限制人身自由。這個過程事實上跟黑社會沒有本質上的太大區別,因為至少它不是白道。」
浦志強說,如果為反腐倡廉,中共中央監察機關,各級紀委等機構不斷以超越司法程序的方式辦案,久而久之會產生一個可怕的後果,那就是整個社會對法律失去嚮往敬畏之心。
*治理商業賄賂的成果*
中共中央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副組長,監察部副部長李玉賦星期一在新聞發布會上說,從2005年8月到2006年6月,全國一共查處的商業賄賂案有6972起,涉案金額19.63億元人民幣。公布的15起典型案例涉及國家公務員、企業負責人、銀行、證券業、醫藥等各行業人士。
北京理工大學經濟學教授胡星斗在接受採訪時說,中國商業賄賂問題確實嚴重。行賄手法除了有回扣,投標過程黑箱運作等多種形式之外,近年來的商業賄賂手法還越來越隱蔽,比如像送受賄人員的子女出國留學,給受賄人員類似期貨的好處,現在不兌現,等到退休後兌現等等。
*胡星斗批潤滑劑論*
胡星斗教授說,中國有些人為商業賄賂辯解,稱這是市場經濟制度不健全、經濟發展到一定時期的必然產物,他們認為,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商業賄賂是潤滑劑,有助於推動官員的積極性和項目的上馬。但胡星斗教授認為要權衡利弊。他說,現在看起來,商業賄賂似乎是有效率,沒有公平,但從長遠看,商業賄賂將把中國變成像一些南美國家那樣既沒有效率,也沒有公平的腐敗社會。
胡星斗:「我認為商業賄賂是破壞了公平競爭的秩序,所造成的長期影響是惡劣的。中國的人均收入到達2-3千、3-4千美元以後,中國社會可能會出現停滯的狀況,因為到時候可能會出現一個扭曲的、官僚化、嚴重不遵守市場規則的市場經濟、一種尋租現象嚴重、交易成本非常高的市場經濟。實際上最後將是既沒有公平,也沒有效率。」
*只有百分之一二被逮住*
中國總理溫家寶今年初在一次廉政會議上說,今年的反腐重點是治理商業賄賂。胡星斗教授說,中央現在非常重視反腐倡廉,抓了一批大案要案。但是由於商業賄賂的性質是風險小,收益大,沒有被抓住的人恐怕佔98-99%。胡星斗教授認為,在行賄受賄人員的心理預期往往是不會被抓住的情況下,中央僅僅靠殺雞儆猴的辦法是不夠的,需要建立現代經濟制度。
胡星斗:「要在招標、投標制度方面,在官員收入公開的制度方面下功夫。審計、紀檢這些部門應當垂直管理,這些部門不能夠隸屬於某個單位。如果它們隸屬於縣政府、市政府,那麼審計就很有可能是走過場。所以關鍵還是要建立一個行政公開、更加透明,更多強調新聞監督作用的反腐敗制度。」
*浦志強質疑手段是否合法*
北京市華一律師事務所的知名律師浦志強認為,中央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過去10個月查處多起案件治理商業賄賂是一件值得歡迎的事情。但他質疑查處的手段是否合乎法律程序。
浦志強:「是通過完全按照法律程序的偵察手段去依法治理,還是在領導小組,欽差大臣的控制之下,通過侵犯被偵察人的合法公民權、合法人權的方式去處理,這中間仍然有很大區別。」
*法外機關越權會使公檢法失職*
浦志強在接受採訪時說,法外機構在反腐方面涉及過多會給中國的法制建設造成巨大問題。法外機關越權執法,必然會造成這類機構的枉法,與此同時,被授予司法權力的公檢法機關瀆職。
他解釋說,各級紀委這類機構沒有法律職權頻頻抓人、雙規。這使得合法的、有法律授權的公檢法機構放棄履行自身職責。公檢法機構發現有人犯有商業賄賂罪行時卻聽之任之,讓各級紀委監察部門插手辦案;另一方面,公檢法機構不去制止紀委在法律之外行使職權,聽任它們以雙規的方式限制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最終結果不論是否能夠偵察犯罪、打擊商業賄賂,畢競是法外機構進行的一種不符合法制精神的行動。
浦志強:「發生在土地批租、建設工程、醫藥銷售和其他行業的商業賄賂侵犯的是國家法律,應該是公檢法機關來進行立案偵察和審判,不應該在這些機構介入之前,就通過其他一些方式限制人身自由。這個過程事實上跟黑社會沒有本質上的太大區別,因為至少它不是白道。」
浦志強說,如果為反腐倡廉,中共中央監察機關,各級紀委等機構不斷以超越司法程序的方式辦案,久而久之會產生一個可怕的後果,那就是整個社會對法律失去嚮往敬畏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