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年3月11日,當地警方以阻塞交通為名扣留陳光誠,從此下落不明。無論他的妻子怎樣呼籲,也無論境內外輿論如何關切,但當地官權就是裝聾作啞。同時,在陳先生失蹤期間,當地警方還對當地的維權者和同情者進行了多人多次的傳訊和拘留,至今還有陳庚江、陳光東、陳光合三位村民被羈押。
2006 年6月10日,在陳光誠先生失蹤92天之後,沂南縣公安第一次公開了他的下落,將一紙刑事拘留通知送達陳光誠家中,承認陳先生被關押在沂南縣看守所。在陳先生的妻子袁偉靜收到刑事拘留通知書中,陳光誠被刑事拘留是因為他犯有故意毀壞財物罪和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通知書上沒有註明拘留的具體時間。而就在一個月前的5月8日,接受委託的律師向當地警方要求會見陳光城時,當地警方卻否認他們羈押了陳。
在陳光誠失蹤92天的過程中,當地警方的執法違法一目瞭然。
首先,在不出示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就強行將人帶走、剝奪其人身自由。無論在何時何地、以何種方式,都只能定義為非法綁架。
其次,非法綁架還不算,警方還進行長時間的秘密拘押,沒有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通知家人,造成了青天白日之下「人間蒸發」92天,給被綁架者的家人到來極度的恐懼和焦慮。
第三,指控陳光誠犯有故意毀壞財物罪和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顯然是當地官權故意製造事端和羅織罪名。而且,自2005年9月以來,明明是當地官權非法軟禁陳光誠,多次派出官員、公檢法警察和黑社會流氓肆意闖入村民家裡,抓人、打人、破壞財物、敲詐勒索,暴力攔劫前去看望陳光誠的朋友和律師,極大地擾亂東師古村的公共秩序。而陳光誠的所言所行不過合法的非暴力維權,他抗議官權的非法軟禁和制止警方的暴行,何罪之有!
近年來,面對此起彼伏的底層草根維權,天天高喊「親民」的胡溫政權卻沒有表現出絲毫「親民」,地方官權不惜動用從政府暴力到黑社會暴力的手段來「平事兒」,甚至製造了駭人聽聞的汕尾東洲血案,沒有制度性的支撐和中央官權的縱容是不可能的。獨裁製度讓權力的濫用暢通無阻,把民間維權消滅於萌芽狀態是中共高層的堅定態度,所以,地方官權才敢於踐踏法律、不顧面子、甚至完全不計政治成本。
陳光誠先生出身農民,不到一歲就雙目失明,18歲之前沒有上過學;直到1989- 1994年,他才就讀了臨沂盲校小學;1994-1998,就讀於青島盲校;1998-2001年,就讀於南京中醫藥大學;1996年至今,在家人和朋友的支持下,陳先生一直自願從事民間維權,長期免費為農村的殘疾人和農民提供法律信息服務。2000-2001年,他在中國法學會發起並負責殘疾人維權項目,得到了英國聯邦基金的資助;2003年,他入選美國國際訪問者計畫;2005年1月,他在山東負責執行由NED支持的維權項目。
2005 年以來,陳光誠先生率先揭露山東臨沂市的暴力計生對民權的侵害,致力於維護眾多暴力計生的受害者權益。正是在這位盲人和其他受害者的不屈不撓的努力下,臨沂暴力計生的侵權惡行才得以曝光,也才引起社會各界的幫助和海內外的輿論聲援,致使中共計生委不得不前往臨沂市進行調查,最終讓當地政府不得不有所收斂並給予一些被侵害者以賠償。
陳光誠先生的經歷告訴我們,他是位目盲心亮的行動者。兒時的不幸,使他的肉眼無法為他漫長的人生領路,但內心的明亮卻引他走上了一條充滿風險的正義之路。他關心底層疾苦,崇尚人格獨立,追求自由民主,明知面前的道路充滿黑暗,卻要用維權行動去尋找光明,並堅信民間維權之路終將迎來陽光普照。
在生理健康的意義上,也在財富多寡的意義上,更在權力有無的意義上,毫無疑問,盲人陳光誠先生是弱者,而臨沂當局及其官員是強者,他們擁有壟斷強權、大把金錢和健全身體。然而,在道義上陳先生擁有「無權者的權力」,在人格上陳先生擁有難以征服的尊嚴,那是一種內在明亮,是陽光下的文明生存和潔淨生命,而官權的暴力鎮壓,顯得那麼野蠻、陰暗、低俗和猥瑣!
2006年4月30日,陳光誠先生與中共總理溫家寶一起,當選為《時代週刊》全球一百位最具影響力的人物,讓全世界知道這位中國悲劇中的盲人英雄。
然而,最愛在公眾面前表演親民秀的溫總理,是斷斷不會去關注這位草根維權者。非但不關注,反而縱容地方政權對陳光誠的無法無天的迫害!而縱容這樣的迫害,就等於宣告了胡溫親民秀的破產。
在這位徒手的盲人維權者的勇敢和執著的面前,親民秀破產的中共現政權,無論多麼富有和龐大,但除了警察,還有什麼?
2006年6月12日於北京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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