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感謝加拿大收容 當年逃至加國是正確選擇

發表:2006-06-01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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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聯邦法院今天將對廈門遠華走私案主要嫌疑犯賴昌星提出的暫緩遣返上訴作最後聆訊。判決前夕,賴昌星接受加拿大媒體訪問,高調感激加拿大收容他,並表示當年逃亡至加拿大是「正確的選擇」。

  賴昌星在最終聆訊前接受加拿大廣播公司的訪問。他表示,當初選擇逃亡的決定是「正確的」,他並感謝加拿大7年來收留他。他說:「若當初選擇去別的國家,可能我早已經死了。」

  他又再次強調,自己是一個「代罪羔羊」,如果加拿大將他遣返回中國,他就會面臨走私數十億美元以及向政府高級官員行賄的犯罪指控,他就會被判處死刑。他也辯稱,犯下這些案件,不是他本身的問題,而是制度的錯。

加拿大聯邦法院今天將正式宣布是否遣返賴昌星回中國受審,在宣判前最後一刻,賴昌星和他的律師團仍然動作頻頻,希望爭取加拿大法院遣返他回香港受審,而非中國內地。不過,加拿大移民部認定賴昌星是一名逃犯,而不是難民,但因為案情複雜,所以法院的判決仍是未知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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