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瀋陽1000平方米以上的中檔酒店至少有500家左右,在純屬商業賄賂這一塊,一家一年賺個20萬是平常事,高檔或星級酒店只這一塊至少賺個百八十萬。這背後到底藏著怎樣的「商業秘密」?記者對此展開了調查。
進場費
酒店月收入幾千到幾萬
老宋向記者講起了他開酒店時的親身經歷。他說,瀋陽的酒店大約是從1998年開始收酒水進店費。酒店的進場費因酒店大小、銷量和酒類品種而不同。開始時白酒最高,後來是啤酒高於白酒,近兩年一些飲料又壓過了一些白酒和啤酒。酒類品牌越新、越高檔,進場費就越高,但國家名酒進場費卻並不高。一般來講,一家500到800平方米的中檔酒店,僅酒類這一塊,一個月進場費收入就達幾千到幾萬元,大都是由瀋陽或遼寧總代理出面辦此事。比如廣東省某品牌的小瓶裝啤酒,一個月不管能銷多少,進場費就是5000元,如果賣得好下月還要漲,新品牌的白酒進場費還要高些。僅酒類這一塊,經營稍好的酒店一個月下來收入幾千到幾萬是常事,酒店不開發票也不入賬,酒類銷售人員要麼打入廠家銷售成本,要麼從自己收入裡拿。
提成費
酒店收25%到45%
老宋還告訴記者,酒店不僅收門檻費,很多酒店還要從銷售總額中提成,有的還包括服務員的開瓶費,費用從25%到45%不等,這些都要依據事先的合同,也有口頭協議的。比如,一種外地小瓶啤酒進價是每瓶3元,最貴的是5到8元,但到酒店裡的價格他們自己定,這種價格進的啤酒賣到12元或15元,這樣,酒店先是按總銷售額提出一部分,有的銷售商家還要給服務員瓶蓋費,只提成這一塊,每日經營毛收入如果在10000元的話,那酒類這一塊應在3000元到6000元之間,這樣,提成這塊每天就是700元到2700元之間,平均在1500元左右,一個月下來就是45000元左右,一年就是50多萬元,當然,這筆賬應是這個檔次酒店中經營比較好的,平均下來這一塊也得有20餘萬元。
開瓶費
服務員每月掙千元以上
肖蒙在瀋陽的大中型酒店當服務員已有多年歷史了,她向記者透露了飯店促銷酒水的一些內幕。
肖蒙說:「一些名氣不大的酒水、飲料,要想打入一家酒店,一定得付幾千元甚至上萬元的進場費。
「為了促銷,還向服務員回收瓶蓋,這種做法在瀋陽差不多有六七年歷史了。最多的時候,我一個月拿瓶蓋兌錢就差不多賺了1000元,那還是早些年,現在的酒店尤其是大型的KTV歌廳,掙的要比前幾年多得多,因前幾年啤酒飲料品種不多,這幾年太多了,競爭大了,這開瓶錢也就多了,我的幾個姐妹,現在在酒店或大型歌廳,每月都沒有工資,靠的全是廠家的推銷費和開瓶錢。」她告訴記者:「大多數消費者都是先點菜後點酒,等點酒時,涼菜已經上桌了,客人也已到齊。這時主人大多因面子緣故,只能在服務員推薦的酒裡選擇,促銷酒也就不愁賣不出去了。」
針對開瓶費的問題,某酒店負責人解釋說,在這圈子裡,開瓶費早已是眾所周知的秘密。有的酒企為了擴大業務量,獲取更多利潤,以給付現金等方式向酒店服務員回收酒瓶蓋,誘使服務員向顧客為其推銷產品。由於目前服務員這一行業工資比較低,為了留住他們,店家一般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飲料促銷也是如此。肖蒙說:「一盒在超市裡賣五六元的酸奶或果汁,進了飯店起碼要你20元。為了讓顧客多喝這些飲料,服務員會在顧客杯裡還剩一多半時馬上添滿。趁顧客喝得差不多、桌上氣氛起來時,服務員就會趁亂把還沒喝完的飲料盒拿走,然後告訴顧客飲料沒有了,讓他們再點。多數客人繼續點要飲料。等他們酒足飯飽結賬後,服務員就把這些飲料盒、瓶蓋交給總臺,由總臺找經銷商兌換現金。」肖蒙說,她的一位姐妹有一天光收集瓶蓋、盒蓋就賺了100多元。
工商人員對記者說,目前,酒店的「進場費」和「開瓶費」已打入到商業賄賂範圍,但對一些酒店的「提成」還有爭議,也不好界定,原因是,所謂的提成裡麵包括進場、瓶蓋錢算是商業賄賂;如果只是單單的提成,還不能打入到商業賄賂裡面,這就是這些酒店操作的隱蔽性。目前,瀋陽1000平方米以上的酒店至少有500家左右,純屬商業賄賂這一塊,一家一年賺個20萬是平常事,高檔或帶星的酒店只這一塊至少賺個百八十萬,可對他們查處起來阻力又很大。
工商人員提醒說,他們不反對採取一定的方式促銷,但一定不能走到商業賄賂這個圈子裡,原來的「潛規則」、「慣例」等現在都不行了。1個瓶蓋作回扣,這就是商業犯罪,「買就送」也涉嫌商業賄賂,就看數額大小,未入賬的贈送或佣金都屬商業受賄。
內幕
返金、送禮花樣多
梁元宏是瀋陽幾種酒類的經銷商,他在這個行業已幹了多年,他對記者說:「搞瓶蓋回收,這是業內慣用的促銷手段。返金、送禮,這些事有的是廠家直接搞,也有的是代理商、供貨商搞。這幾年,我與瀋陽大約有100多家酒店有業務往來,公司每個月給我定了1000箱左右的任務,回收的瓶蓋不到6000 個,一個按2元或3元返還,一個月一萬多元,只能算是小打小鬧,有的大經銷商用麵粉袋子裝、用汽車拉瓶蓋。現在酒店裡價格在40元上下的白酒幾乎都在搞這種活動。」
「服務員將我們的酒推銷出去後,我們會直接找服務員兌錢,也有酒店統一收集瓶蓋後和我們兌現金,然後作為獎金分給服務員,或者用這部分錢給職工發福利、搞聯歡。經銷商賣酒打品牌,酒店盈利賺錢,服務員得到好處,三方都滿意。這種交易酒店一般不會記賬,我們也不要收據,頂多是一張白條,記記過往數目。」
某酒企負責人對記者說,一種酒要想打進瀋陽的酒店,沒有錢開道是萬萬不可能的。開瓶費的多少,是該類酒在這家酒店銷售好壞的晴雨表。他透露說,開瓶費一般有兩種,一種是「以瓶計費」,另一種則相對隱蔽,又稱「扣點」或「提成」,是按照銷售額的高低,由酒店直接從貨款中提取。
該負責人還稱,他們給付的標準是,一個啤酒瓶蓋0.5元至1元;如果是高檔酒,一個蓋子可兌十幾元乃至幾十元。因開瓶費一經查實就要被罰款,所以這些費用從不走賬,都是暗箱操作。
查處
酒瓶蓋牽出商業賄賂案
小小酒瓶蓋,竟揭開了系列商業賄賂案的神秘面紗。經過一個多月的努力,瀋陽市及各區工商部門查處了幾起酒水、飲料系列商業賄賂案,涉及十餘個生產廠家、30多個品牌和十餘戶酒類飲品批發商。
4月18日,瀋陽市某區工商局執法人員根據線索依法對某泰酒業公司辦公場所實施檢查。執法人員對該公司的經營賬目進行檢查時,發現現金日記賬和付出憑證上有以「進場費」、「獎勵金」、「扣點」的名義支付給多家酒店的記錄。經查,當事人某泰酒業公司是一家系列啤酒總代理商,為增加銷售量,從 2005年6月份開始,該公司向一些大中酒店、KTV、大排檔及個人支付人民幣共計50萬餘元,其中支付給某大酒店一筆「進場費」就達6萬餘元。工商局已成立了針對這些酒店等收取「商業賄賂」案件專案組,相關案情還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今年3月,瀋陽市某酒類公司同一家外省啤酒公司簽訂了經銷協議。協議規定,由該公司向瀋陽市內各大中酒店推銷啤酒公司生產的啤酒。4月底,為了擴大業務量,該公司決定給推銷其啤酒的服務員以開瓶費的名義予以獎勵,即服務員每推銷一瓶啤酒,可獲取開瓶費0.5元至1元。截至案發時,該公司共兌付各酒店開瓶費4257元。工商部門已對其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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