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們需要的是溫暖而不是冷酷
在今年的母親節即將來臨之際,我從媒體獲悉四川省成都市"六四"死難者周國聰的母親唐德英女士從政府那裡獲得了一筆數額為七萬元人民幣的"困難補助"。對這件事情,我感到欣慰,因為據媒體報導,唐女士一家的生活景況實在太艱難了,這一筆補助也許能緩解她生活的重壓。隨著報導的深入,我又從網上看到了周國聰生前和死後的照片,也從照片上看到了唐德英女士那飽經憂患、抑鬱蒼老的面容,不由得流下了眼淚。及至我看到那一紙保證"息訟"的付款協議,我的心猶如刀絞那樣,感到一陣劇痛。我陷入了一種深深的自責:如果我們的尋訪活動能做得更廣泛、更深入一些,如果我們能及時找到唐德英女士,我們決不會坐視她一家遭受的苦難……。因為我們都是失去兒子的母親,都是有著同樣命運的姐妹。
在我們的難屬群體中,也曾有過類似於唐女士那樣的母親,其中有一位就住在與唐女士同一個城市——四川省成都市新津縣。她叫宋秀玲——"六四"死難者吳國鋒的母親。當年吳在北京中國人民大學讀書。6月3日夜裡,他背著照相機外出,不幸身中數彈,最後死於戒嚴士兵的刺刀下。大兒子離她而去了,多年以後,她唯一的小兒子又不幸患尿毒症病死了。一年後,丈夫吳定富又患了腎癌,雖然經醫治保住了性命,如今卻只能靠藥物維持。這個家庭原本是個體戶,靠做一些小買賣度日,小兒子死後,小買賣只得停業。在她因無力支付兒子高額醫療費致使全家陷入困境的那些年,我們群體曾單獨為她向海內外募捐,但募捐所得並不能解決全部的醫療費用。我們建議她夫婦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困難補助。他們找不到"政府",去找到了多年來負責監控他們的國安警察。他們對警察說,我們的兒子是被政府打死的,現在我們有困難,你們應該給我們解決。然而,幾年過去,始終石沉大海。我曾想過,假如她夫婦當年不向海外媒體披露兒子遇難的經過,不把兒子遇難後血淋淋的遺體照片登到海外媒體上;假如他們不參加我們群體為死者討回公道的的聯署活動;假如他們不為控告李鵬提供書面證詞……一句話,假如他們閉上嘴巴,放棄抗爭,那麼,他們的境遇是否會好一些,是否能得到一筆政府的困難補助呢。我不敢肯定結果會怎樣,因為在我們難屬群體裡還沒有過這樣的先例。
在我們的群體中,與唐女士類似的,還有一位叫方桂珍的難屬。她是北京郊區的一個農民,是"六四"失蹤者雷廣泰的妻子,兩個遺孤的母親。那兩個遺孤中的一個女孩是她丈夫生前從路邊撿來的棄嬰。她丈夫生前是所在大隊的一個卡車司機。89民運期間,他被隊裡派到北京城裡的一個建築工地。"六四"政府開槍殺人的時候,他與幾個同伴躲在天安門附近的紅牆根下。他的同伴逃過了一劫,而他卻中彈倒下了,從此活不見人,死不見屍,消失得無影無蹤。在以後的幾年裡,他的妻子方桂珍把才幾歲的親生兒子放在親戚家裡,自己懷裡抱著不到一歲的女兒(即丈夫撿來的棄嬰),四處尋找丈夫的下落,北京城裡的大小醫院,各處的建築工地,她都跑遍了,卻毫無音訊。再後來,她又抱著女兒去找北京市信訪辦,去找北京市市長陳希同,要求政府幫她查找失蹤的丈夫。因為一家三口生活無著,她還要求政府給予困難補助。一次,兩次,三次……,北京市政府終於答應發給她未成年兒子每月18元的生活補貼,而女兒是撿來的,上不了戶口,也就不予承認。她懷著一線希望,等待政府兌現諾言。她等啊,盼啊,一天又一天,一月又一月,一年又一年,她的希望最終落空了。從此以後,她抱定主意,誰也不求,自己一個人扛起家庭的重擔,最多的時候,她一個人竟種了20畝玉米,由於無力投入,收成極微,只能勉強維持一家三口的吃用。
為什麼有關部門許下的諾言不能兌現呢?她沒有得到政府的任何一個說法。那個時候,她還沒有公開丈夫失蹤的事情,我們也還沒有尋找到她。我只能做這樣猜測:當時上面還沒有就這方面的問題定出"政策"。在共產黨的天下,下面沒有上面給的"政策",是絕對不能擅自做主的。
在多年的尋訪救助活動中,我們深知"六四"難屬日子的艱難。為此,我們曾在1997年給人大常委會的一封公開信中提出: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出於人道的考慮,給予生活有困難的難屬適當的撫恤。在這封信中,有這樣一段話:
「我們有必要提請人大常委會注意,在已經過去的八年時間裏,『六四』死難親屬不僅在精神上承受著難以想像的痛苦,而且在經濟上遭遇到很多難以克服的困難,是海內外同胞和外國友人的人道援助才使他(她)們度過了這八年艱難的歲月。然而,政府對於難屬們的困難,不僅不提供幫助,反而對民間自發的救助活動設置種種障礙。我們認為,即使出於人道考慮,政府也應該對那些失去兒女的孤寡老人和失去父母的年幼孤兒有所撫恤;更何況政府在事件發生的當時就聲稱,有些死者是所謂 『誤傷的群眾』,那麼為什麼對『誤傷群眾』也不作撫恤呢?」
然而,我們的要求始終沒有得到政府方面的任何回應。
宋秀玲夫婦的希望落空了,方桂珍的希望也落空了。她們對這個政府不再抱幻想。她們成了「天安門母親」群體的一員,加入了為死者討回公道的行列。前不久,廣東省有關當局在汕尾東洲村開槍殺人,我們群體中的30多位難屬在全球抗議書上簽上了自己的名字,其中就有宋秀玲和方桂珍。當我們向方說明情況,徵求她簽名時,她當即表示:「只要是伸張正義,我簽。」這是兩位多麼可敬的母親啊!
唐德英女士接受政府的「困難補助" 是應該得到人們理解的。正如黃琦先生所說的:「……難屬拿到了實際好處,終究是件好事。7萬元人民幣確實不是什麼大錢,但如果去唐德英家中看看,知道她目前的生活狀況,就會知道,不要說7萬元,即便是7千元,對目前的生活狀況也有所改善。」我認為,這是一個很實際的想法。對於那些連最起碼的溫飽都得不到保障的「六四」難屬,我們怎能因為他們簽署了一份放棄追訴的「付款協議」而去責備他們呢!
就在我撰寫這篇文章時,我把政府給予唐德英女士一筆七萬元困難補助的事情通報了另一位生活極度困難的外地難屬。這位死難者母親的第一反應是:「我願意要。」第二句話是:「向誰去要」。但當她知道此項補助的條件是放棄追訴、放棄索賠時,她的第三句話是:「我考慮考慮。」這位母親已經78歲了。當年為了供兒子上大學,讀碩士,讀博士,她賣血,她幫人家洗馬桶,當保姆,她收取人家400元錢就把自己的女兒「嫁」了出去。現在,她的老伴也已去世多年,她沒有依靠,想進養老院,但每月需要支付700元費用,我們按規定每年轉給她3000元人道救助款,不夠她支付這筆養老金。你說,她不找政府找誰?政府欠了她一條人命,難道不應該償還嗎?但要從政府那裡得到這筆補助,她就要簽字畫押,保證「息訟」。難道這還是人的世界嗎!還講一點點人性和人道嗎?
對此類政府行為,必須予以嚴厲譴責。政府殺了人,想逃脫罪責,想擺脫困境,想消弭和瓦解受難群體年復一年的抗爭,竟想出了這麼一個傷天害理的招數。丈夫被無辜殺害了,兒女被無辜殺害了,難道還要逼迫他們的母親、妻子出賣親人的亡靈,出賣自己的尊嚴嗎?我們奉勸當局收起這張「牌」。
在如何解決「六四」的問題上,我們可以接受先易後難的原則,暫時擱置爭議,首先解決一些涉及受害人基本權利和切身利益的問題,但這不應該附加任何政治條件,更不應該給受害人造成新的傷害。
在母親節即將來臨的時候,我不能不想到宋秀玲、想到方桂珍,想到唐德英女士。十七年過去了,她們活得太艱難,也太悲哀,她們需要的是溫暖,而不是冷酷。如果不是海內外的中國人、外國人出於人類同情給予她們人道的關懷和援助,今天她們的境況還不知道會怎樣呢。我們感謝這種真誠的幫助,更感謝他們十七年來在道義上的聲援和支持。
2006年5月10日於江蘇無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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