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多前,一家名為「詩路花雨」模特公司借培養模特為名,坑騙了數十名少男少女南下廣州,組織賣淫,其中一名18歲的英俊少年更是慘遭賣淫頭目買凶捅殺。昨天,廣州市中院對劉某、胡某、王某、高某故意殺人一案進行了審理,揭開了這個「模特公司」骯髒的騙局。
亞洲冠軍懷揣模特夢南下廣州
18歲的大為(化名),身高1.87米,長得十分英俊帥氣。記者從其父口中得知,大為13歲時便成為遼寧省體育運動訓練中心的專業運動員。
據悉,大為多次獲得亞洲和國內青少年組自行車和「鐵人三項賽」的冠軍。他的教練曾說過,大為很有希望參加2008年的北京奧運會。然而,每月不到千元的工資讓年輕氣盛的大為感到不滿足,最終於2002年末離開省訓練中心。
圖:每月不到千元的工資讓年輕氣盛的大為感到不滿足,最終於2002年末離開遼寧省體育運動訓練中心。
剛剛離隊時,大為聽說做模特收入頗豐,經人介紹到了瀋陽一家名叫「詩路花雨」的演出培訓公司,雙方於2003年5月簽訂了為期半年的聘用合約,並交了3000元的風險金。
幾天以後,大為一行五六個瀋陽小夥子來到廣州,被公司安頓在一棟普通居民樓裡。剛開始的時候,公司還真的安排了大為等人煞有介事地在廣州幾個商場外過了幾回模特癮,可之後噩夢卻接踵而至。
被領隊帶到酒吧賣淫
幾天後,領隊王某便把他們領到了海珠區一間酒吧,這是一家專供女人消費的大歌廳。一樓只有一個不大的場地,四周坐著一些化了妝的「男公關」,他們不時被女客人挑走。在這裡,大為等人被迫當上了「男公關」。
大為自知模特之夢一去不復返,儘管期間幾位同伴成功冒險逃離魔掌,但大為還是最終選擇留下。
「孩子年輕不懂事,一心只想賺大錢。都是錢害的!」大為的父親在庭外向記者訴說道。
欲另立山頭遭老鴇買凶捅殺
然而,留下來的大為不滿「詩路花雨」的「坐臺規矩」,如坐臺一次要向公司交100元,同時要向酒吧交50元,出臺必須在次日中午12點前返回公司,並向公司交500元錢,出臺次數等都有人監視著,誰敢藏一分錢輕則罰款,重則要受體罰等等。
不服管制的大為糾合兩名同伴向公司提出解除合約,並努力遊說公司的其他「男公關」也「跳槽」。與此同時,大為等數人已跟酒吧老闆華姐商議好,他們會繼續留在酒吧裡工作,卻再也不用向公司交納任何費用。
「詩路花雨」老闆是一名31歲的胡姓瀋陽女子,胡某對大為的所作所為極為不滿,決定要「教訓教訓」大為。她從老家瀋陽找來了舊情人劉某,劉某又拉上了朋友高某。
在胡某、王某的協助下,劉某二人先是在酒吧門前辨認了大為的外貌特徵等,後又在胡某的陪同下在超市裡買了一把水果刀。
2003年6月22日,跟蹤多時的劉某、高某在寶崗大道一大型超市門前遇到大為,劉某拿著報紙包裹著的水果刀,往大為的左腰部狠捅了兩下後慌張逃離。一旁觀望的高某也打摩托離開。
大為由於失血過多,經醫院搶救無效於當天死亡。那天是大為來廣州的第22天。此案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庭審直擊:大為父親兩次拍桌大罵
得知兒子被害消息的大為父母整整哭了一夜。當出租司機的父親二話不說,帶上妻子南下廣州,誓要為兒子討一個說法。
在庭審時,大為父母顯得分外激動。當劉某一行人被法警押上庭時,大為母親在原告席上猛地站起哭喊道:「18歲的小孩你們都殺!我只有這麼一個孩子啊!我都要瘋了!」自兩個月前案子被移交到中院審理時起,夫妻二人就天天風雨不改地到法院旁聽法庭審理刑事案件,查閱大量法律資料。
除了第一被告劉某的罪名是殺人,胡某、王某、高某則被指控故意傷害,大為的父親一度激動地兩次拍桌罵被告的辯護律師,「故意殺人硬要說成故意傷害,你們懂不懂法啊!」最後,由於過於激動,大為父親不得不走出庭外。
劉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而胡某、王某二人則相互推卸責任。胡某稱自己只是公司的經理,男模特的具體事務由王負責,是王向其一再提議教訓一下大為。而王則說一切都是聽從胡的指使吩咐。
在被告人最後陳述時,四名被告都表示十分後悔自己的所為,並向大為父母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