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5-12-24 23:44:00作者:
美國紐約曼哈頓一名男子的過節興致在二十三日衝上天際,因為法官准予他改名為耶穌.基督。
四十二歲的荷西.路易.艾斯比納說,他對法官不囉唆的立即批准他的改名申請感到「快樂、感激」。他表示,約莫一年前他頓悟「我就是應叫此名的人物」後,開始尋求改名。他自任律師,獲得曼哈頓民事法庭法官萊比黛芙批准更名。
萊比黛芙引用二○○一年一件猶他州案例與今年初華府地區的判例。前者是一名男子合法改名為「聖塔.克勞斯」(即聖誕老人);後者為一名換名為「耶穌.基督」的申請人,取得駕照與社會安全卡。
她並將這些判例與演員彼得.萊利案做比較,萊利的遺孀反對一名自稱是其夫親戚的男子改名為彼得.萊利。萊比黛芙說,雖然各州的法律有別,但不允許人名變更為數字似乎是舉國共識。她舉例指出,南達科他州法庭曾判決不得改名為「一○六九」,加州法院也駁回以「III」為名的申請。
她為艾斯比納舉行聽證會,他出席作證。萊比黛芙說,他瞭解依據普通法,只要不為行騙、詐欺與逃避義務,無須通過訴訟程序,便可逕行改名。然而,他想採正式途徑,並表明無意利用新名字做宣傳、勸人改教與募款。
失業的艾斯比納未婚、無子女。他指出,除為了人名相符之外,他的作為別無所圖。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