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智晟:高智晟的『十佳律師』是假冒的 無法無天的司法部、北京市司法局已完全失態

發表:2005-12-1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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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有一篇文章題目為《政府不做事是對人民的最大善舉》,事實上,它們不去做事也是對它們自身的一種善舉,它們不做事則已,做即全做愚蠢事,這也符合規律,即一群無理性、無道德、完全無自重意識者,亦僅能若此!

司法部的愚蠢及失態表現在,11月份,它們竟荒蠻至到我原來生活工作過的地方對我進行全面的調查,調查的目的:高智晟是如何從一個律師變成了不聽話的「壞分子」的。情不自禁地暴露了司法部即是這次野蠻打壓晟智律師事務所的主謀,且打壓的矛頭直指我個人的人身,此為其蠢行之一。

司法部新近有個公開的通告:說高智晟的「十佳律師是假冒的」,並且留下了可供社會核實的電話。就此問題,我只想講三句話,第一、我素視這個制度給的一切「榮譽」若糞土;第二、如果司法部的話是真的,那麼,在2001年,司法部和中央電視臺表彰的律師論辯大賽全國十佳榮譽律師的活動即是一次公開的造假之舉;第三、那次表彰中被冠以「十佳榮譽律師」稱號的還有北京的康健律師、北京的顧永中律師、遼寧的陳慶陽律師、天津的龐彪律師、吉林的修寶律師、重慶的張元炳律師、雲南的劉胡樂等十名律師,也和我高智晟一樣是「假貨」。亦即司法部那次「造出」我等10名律師論辯大賽的「十佳榮譽律師」,如果是造假,也是你司法部當年在造假,而非我高智晟造假。

司法部、北京市司法局最近針對我個人的人身攻擊可謂走火入魔!以致完全失態,它們每出一招,即會很快發現這些招數是何等的愚蠢,招招都成了致命地殺向它們自己的封喉損招。

它們往死裡整律師從來沒有遇到過麻煩,一旦被整者不願逆來順受!這對一貫無法無天的「律師管理部門」而言,它是絕對不會輕易罷休的,這種已跋扈貫了的心態即必然致它徹底的失態!

北京市司法局新近最失態的表現及不道德之舉是,最近又找我僅剩的合夥人,施以赤裸裸的威脅,迫不急待地企圖徹底摧毀、整垮晟智律師事務所。

北京市司法局再一個徹底的失態及無法無天的醜行是:它的處罰決定書中竟無知且跋扈地要求晟智所連法人資格證書,公章、財務章、人名章等全部繳由它們控制,這是何等令人飯噴的無知及無恥。其一、晟智所對你的違法處罰必然要進行復議及起訴,你把法人資格證明及公章控制在你的手裡,這不等於是完全剝奪了晟智律師事務所的訴訟權利嗎?世間那有這樣無法無天的政府!北京市司法局就這麼幹,且是公開干;其二、你的處罰是停業整動,並沒有剝奪晟智律師事務所作為獨立法人主體仍 享有的政治、經濟、訴訟及民事權利能力的資格。你把執照及印章拿走,這不等於徹底置人於死地嗎?

北京市司法局新近的愚蠢及失態枚不勝舉,它的局長吳某竟親自急昭全市律師黨員,開了一次緊急的「保鮮大會」,會上竟急令全市律師與高智晟劃清界線,以免破壞本市律師隊伍整體的先進性,在全市律師中新添了笑談!

其實,北京市司法局的無法無天在今天的中國並非偶遇,正如12月12日我在第三次予胡錦濤、溫家寶在公開信中提到的那樣,「這個制度殘暴、愚蠢及無法無天的時間與它存在的歷史一樣長」,權力規律性地要把壞事、蠢事做到極致。最令人不恥的是,他們緊裹在西裝革履裡面的愚蠢及陰毒心理,原本處罰的是晟智律師事務所,但它們在所有文件及公開場所,持續地攻擊的卻是高智晟的個人的人身,高律師既然是不聽話的「壞分子」、是「假冒的十佳律師」,為什麼不對我本人進行處罰,這與對晟智所的處罰有何聯繫呢?這不恰恰證明作賊者的心虛及醜態嗎?

北京市司法局的無法無天可謂罄竹難書,比如它每年在司法部的支持下,明目張膽地違反憲法及法律搞律師及律師事務所的年檢工作,律師及律師事務所的年檢,在2004年7月1日前是無法律依據的,7月1日以後再搞年檢即完全是赤裸裸的違反憲法及行政許可法的惡舉,全國各地在2004年7月1日後都基本上停止了這種違法敲詐律師及律師事務所的惡舉,連新疆這樣的落後地區都已取消了年檢,但北京市司法局是照干不誤。一則,在一個粗暴踐踏國家法治原則的過程中、在一個嚴重侵犯律師及律師事務所執業權益及財產權益的過程中,它每一年都要暴斂近億元的不法錢財供他們揮攉。另一方面,利用違法的年檢,對一些所謂不聽話的律師施以打壓毒手。律師的忍辱及怕整的心理被它們利用至極致!市場上,刻一枚印章價錢在100多元,但在北京市司法局指定的刻章點上,價錢高達幾倍,沒有人敢說半個不字!它們每一年都要強制律師事務所在它們指定的地方進行財務審計,收費要比市場高出一倍,沒有律師事務所敢不從。每到逢年過節,那家律師事務所若敢不哈著腰排著隊去送禮,過完節必有人找你的麻煩,他們敲詐律師的那種下作手段常人連想都難以想像到。另一個難以想像的即是律師及律師事務所在這個管理部門的辦事難!他們根本不把律師當作是下具有完整人格者。

北京市司法局的無法無天的另一個原因,是它有一位完全是無法無天的局長大人,2003年11月份,就因為我持續地撰文揭露和批判違法野蠻暴力強折民房的惡行,被他昭去談話,見面辟頭一句:「我一個大局長找你談話,你知道問題的嚴重性」,隨即即道出了他找我談話的心理原因:「你憑什麼說強制折遷是犯罪,我在東城區當書記時,我搞的強制折遷不計其數,我能容你把強制折遷說成是犯罪嗎?那不等於說我在犯罪嗎?」在他看來,判斷犯罪與否的不是法律,而是大局長的權力。

北京市司法局對晟智所打壓的愚蠢之舉招致國內外的批判及遣責,遣責它的無法無天及愚蠢,它把自己的惡行後果持續地遷怒於我個人,企圖在不斷地醜化、打壓我個人的過程中找到一點能減少因它的怯弱、無知及無法無天所導致的心理痛苦,它想不到的是:它每次都失算,每次都增加了自己的痛苦!。


高智晟
2005年12月15日於北京(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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