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攔截搜出機密光碟
經過長期跟監,10月28日,加州地區聯邦調查局探員兵分兩路,分別在洛杉磯機場與位於郊區的道尼市(Downey),逮捕涉案的麥大泓(Taihong Mak)及其妻李富香(Fuk Heung Li),以及麥大泓的兄長麥大智(Taichi Mak)與妻子趙麗華(Li Hua Zhao)。
根據檢方指出,當時麥大泓夫妻兩人,正準備搭乘當晚11點59分的國泰航空班機,經香港前往廣州。而當探員在機場攔截下兩人後,也在李富香的行李中搜出,疑似含有美國軍事機密的3張光碟。嫌犯隨後被收押,目前趙麗華已經以30萬元交保,4人等待11月15日由大陪審團決定是否起訴。
根據調查局資料,涉案的4名嫌犯分別為:
麥大智,中國出生,1985年6月21日歸化為美國公民。案發前為位於加州安那罕(Anaheim)的美國國防公司Power Paragon工作,為該公司的主工程師 (Principal Support Engineer)。
趙麗華,麥大智之妻,中國出生,1985年5月20日入籍美國。根據其對移民局申報的資料,她是一名電子工程師。而依跟監的探員指出,她目前明顯沒有工作,多數的時間都待在家裡。她與麥大奇同住於道尼市。
麥大泓,中國公民,2001年5月22日移居美國,目前是合法永久居留身份。案發前是位於加州歐溫岱市(Irwindale)的鳳凰衛視美洲臺播送技術主管。
李富香,麥大泓之妻,中國公民,2001年與丈夫一起入境美國,目前也是合法永久居留身份。她與丈夫目前居住於加州艾翰巴市(Alhambra)。
在本案中,麥大智涉嫌利用職責之便,複製及攜出公司機密資料,由其妻協助傳送工作。而當麥大泓接到資料後,則在家中進行加密處理。麥大泓並與其妻並涉嫌攜帶加密後的光碟,企圖由洛杉磯出境。
機密光碟未含機密?
在調查局的報告中,麥大智涉嫌非法持有的資料,以一項供海軍使用的低噪音動力系統(Quiet Electric Drive)為主。此外,依照線索,探員也懷疑光碟中含有其它軍事科技機密,如太空電磁攔截系統、預警的指揮及控管系統、核武攻擊防禦技術、船艦永久電磁動力等。
然而,在11月4日及7日的交保聽證中,聖塔安那(Santa Ana)聯邦法院法官高德曼(Marc Goldman)卻表示,據他瞭解,調查局查獲的光碟中只有限制性資料,而非機密性資料。這也成為辯方律師爭取交保的重點理由。辯方律師強調,檢方至今都未能證明光碟中的資料是機密資料。
但負責起訴的助理檢察官艾略特(Deirdre Eliot)表示,調查局在嫌犯家中找到驅逐艦武器系統DDX Destroyer的相關檔案,而且註明是限官方使用。此外,調查人員也搜出兩張列有許多國防機密的清單。檢方並引用未具名的線索,指出麥大泓曾是中國解放軍成員,而嫌犯所持有的資料,原本是要交給中國科學及技術委員會(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mmittee)。檢方認為,這等於就是將資料交給中國政府。檢方並透露,自1983年,麥大智便已開始向該委員會提供各種資訊,其中包含美國出售給臺灣的神盾級軍艦(Aegis)的技術。
檢方堅稱光碟中含有國家軍事機密,但被嫌犯以中文密碼封鎖。對此,法官表示,如果檢方在光碟上找到機密資料,應該立刻告訴他。
垃圾箱內搜出文件
聯邦調查局自2005年2月開始,對嫌犯等4人展開長期跟監。偵查手段包括電話監聽、在嫌犯家中裝置監視器、監視電子郵件以及翻查嫌犯家的垃圾桶等。此外,這4名調查局官員口中」訓練有素的間諜」,在與此案相關的對話中,則一律以」它」、「東西」、」助手」等密語稱呼機密資料。
在FBI的調查報告中,麥大智因其工程師身份,自1996年開始,獲權進出公司與海軍科技相關的機密檔案。此外,他是公司一項低噪音動力系統的主要工程師,該項目主要供美國海軍戰艦的推動系統使用。
在洛杉磯檢方的調查局資料中,並未提及聯邦調查局是如何獲知此案。根據記錄,2005年2月7日,探員在麥大智家的垃圾箱內,搜出一堆碎紙。經過拼湊,是兩張以中文列印的文件。其中一張指示其參加更多與事件相關的學術組織及會議,並提及將這些會議資料刻錄在光碟中保存,以利未來進一步研究。此外,文件中也包括一串軍事科技的需求,如:太空電磁攔截系統、太空磁浮月臺、電磁射擊系統、潛艇魚雷、電磁發射系統,以及運輸機電子系統等。
另一張表單也是以中文列印,包含多項科技項目,多數與海軍有關,如:水中噴射推進、船艦及潛艦非氣體依存(Nonair reliant)推動技術、動力系統配置技術、武器組建及標準化作業、早期預警指揮及控管系統、核武攻擊防禦技術、船艦永久電磁動力、船艦高頻率自動連接衛星通訊系統、潛艦高頻率轉換發射技術,及DDX新一代摧毀者系統等。
報告並指出,調查人員在潛入其住所的搜查時,也發現許多與上述科技相關的檔案。
探員認定其訓練有素
2005年10月18日,李富香告訴麥大泓,她已經訂了10月28日的機票,回來的時間是11月9日。麥大泓隨後打電話給中國的聯繫人,告知其預定到達中國的日期。在電話中,他並提到屆時自己將與妻子及一名」助理」同行。
2005年10月25日,探員在麥大泓家中搜到被丟棄的文件,註明麥大泓將與妻子搭乘10月28日晚間11點59分的國泰航空班機,由洛杉磯前往廣州。而根據只有2張機票的事實,探員判定先前對話中所提到的「助理」,應該就是指其攜行的資料。
10 月20日,根據監視錄影,麥大泓告訴其妻:麥大智對於「它」感到十分緊張。李富紅回答:不要帶「它們」,因為「有些重」。麥大泓說:他知道,但「它」 只是碟片。其妻問:難道他不知道如何做嗎?麥大泓解釋:他必須把東西交給我做,東西在我的筆記電腦裡,他一定要交給我,他沒辦法做。其妻提醒麥大泓:他必須給我們這些紙張文件。麥大泓回答:不,他必須給我光碟,但我仍然必須為這些光碟加密,只有我2樓的IBM電腦能做。
麥大泓接著解釋麥大智在過去如何一頁頁撕下資料,將檔案分批由辦公室攜出。但其妻表示:資料的頁數並不連貫,他不能只給我們一半資料…不要理他,他只是在做他的工作。而在這段對話中,麥大泓曾反覆提及,麥大智及其妻「十分緊張」。
10 月21日星期五,麥大智在離開辦公室前,將許多東西放進自己的公事包。探員注意到,其中包含幾張光碟。他之後在電話中告訴麥大泓,自己最近很忙,而計畫進展順利。麥大泓回答,自己將在下週回香港,並將經過中國。麥大智說:很好,見面會很有「利益」。在討論此行的原因時,麥大泓語多保留。他表示是為了生意及其它原因。兄弟兩人隨後約定在10月23日中午見面,麥大智並表示:也許我會帶一些「東西」給你。
10月22日星期六,根據監視記錄,麥大智一整天都在家裡,用筆記電腦工作。隔日,他對妻子說:這些「東西」是從2005年開始。其妻回答:讀這些東西需要很長的時間,我們還沒讀呢。麥大智說:東西的原件在我的辦公室裡,我可以先帶回家,然後再放回去。他接著子說:複製這3張光碟,我要把它們交給「他」。其妻回答:這些要讓麥大泓帶走的東西,一定是違法的。
對於這段對話,探員的解釋是,「2005年至今」,指的是麥大智手邊所持有關於該動力系統的資料。而麥大智之妻擔心在將資料交給麥大泓之前,自己無法先看一遍。至於把東西帶出辦公室再放回去,探員相信麥大智的意思是,自己有能力隨意接觸敏感的資料。而麥大智隨後提到 「第一個報告人來自海軍」,探員判斷應該是指他在2005年參加的一場科技會議。
10月23日,監視人員發現,在早上9點到11點之間,麥大智在家中重複地把光碟放進筆記電腦中,燒錄資料,然後拿出。在監視畫面中,其妻站在麥大智身後,指著電腦螢幕,問他燒錄的內容。麥大智回答:這些都是「programs」。探員指出,根據行規,所謂的「Programs」,泛指與國防相關的計畫。而隨後的畫面顯示,麥大智說其中1張光碟應該是 「P」,裡麵包含了QED動力系統。他並做了目錄,指引出當中最新的資料。
不久,麥大智告訴妻子:「所有東西都在裡面了」。他並說:P表示Protection,其他人無法打開這些PDF檔案。而在處理這些資料時,他說自己和另一位工程師在2005年7月,曾經在費城的美國海軍工程師協會 (AmericanSociety of Naval Engineers)報告過這些資料。他並說準備這「3件東西」,花了自己很長的時間。而妻子回答:收到這些東西的人也要花很多時間來處理。對於這些對話,探員的解讀是,「3件東西」,指的是3張光碟。而中國的接應者,需要花很長的時間來解讀這些資料。
同日上午11點13分,麥大智與妻子來到麥大泓的住所。11點39分。他們與麥大泓一家人一起離開。
10月24日,麥大泓要求不知名者人幫他買3、4張空白光碟。他說:今晚回家後,我有一些事要做。同日,麥大奇問麥大泓:一切都準備好了嗎?麥大泓回答:還沒。
10 月25日,一位不知名者在協助麥大泓處理光碟時,對麥大泓說自己需要一張「小光碟」,並問他把光碟放在哪裡。麥大泓說,光碟在自己床頭櫃第一個抽屜的一個白色信封裡。探員判定,這張「小光碟」,應該就是用來解開加密資料的工具。隨後,麥大泓問此人現在何處。他回答在回家的路上。麥大泓說:我看到你的電腦還在運作。該人士說他會馬上回家處理。探員認為,這裡所指的這部電腦,應該就是麥大泓先前提到,用來位資料加密的那部IBM電腦。
此外,根據電話監聽記錄,麥大智與其大姐的對話中,大姐提到她最近剛由中國回美。她在中國時,已經關照了麥大奇及麥大泓的「事情」。探員對「事情」的判斷是,兩人在中國的私人財產。而檢視另一份監聽記錄,麥大智曾打電話到香港,詢問當地的房價,並提及打算在當地購屋居住。探員認為,根據調查局所掌握的其它記錄,這點與麥大智計畫於2006年3月退休吻合。
根據以上事項,加上調查人員發現麥大智曾經在辦公室,打電話向其他工作人員,蒐集動力系統相關資訊。而他由辦公司寄給自己的電子郵件中,包含該動力系統的圖片及相關報告。調查人員在其住所中,已搜出許多與國防機密相關的檔案,加上麥大泓曾與妻子在家中為光碟加密,並討論回中國一事。調查局探員相信罪證確鑿,而4人應為同謀。
由於探員認定嫌犯是經過訓練的情報人員,一旦執行搜索及逮捕行動,必將打草驚蛇,導致共犯脫逃或銷毀證據。所以在得到法官簽發的搜索令與逮捕令後,決定在夜間展開行動,並在10月28日,同步逮捕4名嫌犯。
是否起訴仍屬未知
關於本案,聖塔安那聯邦法院隨後針對嫌犯是否能保釋,分別於11月2日、4日及7日舉行聽證會。
檢察官表示,李富香訂機票前往中國,可以證明其非法行為。至於在她行李中搜出的光碟,雖然表面看來是商業資料,但實際上含有軍方的機密檔案,被嫌犯以中文密碼鎖住。檢方並說,由於麥大泓在中國有置產,而且兩人在中國有親友,有逃亡的可能,因此反對交保。
但辯護律師在法庭中反駁,李富香在中國只剩下高齡90歲的母親,這次回國的目的就是探望母親。律師並說,兩人在機場被捕後,曾簽署同意書,讓調查局搜索其住所。他們問心無愧,就是無罪的證明。
此外,雖然光碟是在李富香的行李箱中搜出,但辯方律師堅稱李富紅及麥大泓不知道光碟中的內容,只是單純受委託攜帶光碟。而檢方至今都未能證明,光碟中的資料是機密資料,被告也還未因間諜罪名正式被起訴。間諜的說法,是無稽之談。
此外,辯方律師指出,「助手」一詞不代表機密資料,而有人在中國接機,又不表示對方就是情報人員。被告等人並無前科,而且麥大智夫婦是美國公民,麥大泓的子女有都定居美國,應該准予保釋。
最後,法官仍以案件涉及國家安全為由,拒絕麥大泓夫婦的保釋請求。至截稿時間為止,只有麥大智之妻趙麗華得以30萬元交保。
對於本案,辯方律師鄧洪表示,目前檢方僅有聯邦調查局所提出的控訴書,目的是對嫌犯進行逮捕及搜查證據。而在這個階段中,可以進行保釋聽證,由法官來決定是否可以保釋。而本案的正式起訴,預計將留待11月15日的大陪審團聽證會後決定。被告如果被定罪,最重將面臨10年徒刑及罰款。但如果檢方在這幾張作為證據的光碟上,找不出美國軍事機密資料,也許只能定較輕的罪名,甚至定不了罪。
被告公司對案情三緘其口
根據調查局資料指出,麥大泓是鳳凰衛視美州臺的播送技術主管,但其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麥大泓是否觸犯美國法律,將由相關機構查證,該臺尊重司法機關的裁決。至於其去留問題,將等待美國官方查證後,再做決定。
據悉,麥大泓在1949年出生於廣州,1978年移居香港。他原為亞洲電視臺員工,3年前該臺與鳳凰衛視美州臺合作後,在2001年調任現職。案發前的確請假20天返鄉探親。
至於另一名被告麥大智所工作的公司Power Paragon,位於加州安那罕。屬於美國防合約商L-3 Communications/ SPD Technologies之子公司之一。該公司總部位於紐約,並在費城、華府以及加州設有分公司。
根據公司所公布的資訊,該公司專長於研發電子動力、通信及控制系統,廣泛供世界各國海軍及商務船隻使用。目前美國空軍B-1轟炸機所使用的動力系統,即為該公司所設計。而賓州的鐵路動力系統,也由該公司負責更換。此外,該公司也研發作戰指揮通訊、情報蒐集以及太空通信等系統。麥大智所任職的Power Paragon公司,則專長於動力轉換系統。
至於案件中的被提及的低噪音動力系統(QED)。根據美國海軍研究室(ONR)的資料顯示,是一種安靜的動力系統,可供船艦及潛艇使用,能有效增加戰術速度及機動性。而配備此系統的戰艦,在操控需要高動力的感應裝置及武器,如新一代的海軍綜合武器系統DDX上,都能提升執行任務的彈性。
雖然該公司負責研發這項技術,但實際技術的擁有者是美國海軍。根據海軍研究室指出,該項目十分敏感,而且被列為軍事重要資產,嚴禁對包含中國在內的其它國家輸出。根據保密條款,與該項科技相關的資訊,只能對美國國防部的承包商及職員傳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