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前幾天貴陽鐵路運輸法院對成都火車站「1.10」警盜勾結一案為期3天的庭審結束。這一震驚全國的警盜勾結案終於浮出了水面。
成都火車站是個繁忙的車站,平時每天進出旅客也有4、5萬人,年關假日更是擁擠不堪,秩序極為混亂。這就為盜匪提供了作案良機。如若「人民警察」能夠盡職盡責打擊盜匪,旅客的安全將可以得到保護。但實際情形卻是盜匪和「人民警察」相互勾結:一些盜匪把偷來、騙來、搶來的錢財按時向警察進貢,由警察提成,雙方甚為默契。於是,那些盜賊也就可以如魚得水般在火車站為非作歹了。那些被警察逮住而在車站廣場示眾的票販子等,肯定是沒有和警察勾結好,沒有上貢,因而倒了大霉。
成都火車站派出所的干警不足150人。盜賊落網後,供出了實情,導致其中4,50個成了階下囚!無論是案例本身、還是犯案警察的比例,都在全世界開創了先例,可在吉尼斯世界大全中留下記錄。
不管我黨如何宣傳「人民警察」的光輝業績,如何動員全國人民評選什麼「十佳警察」,我知道他們領導下的「人民警察」對待百姓太惡,媒體也曾有過警察打傷、打死無辜平民的報導。然而,這種警盜勾結為害百姓的事則確實太令人氣憤了。
但是當這事被媒體捅開後,成都火車站派出所的1位副所長竟然說,那些警察之所以犯事是因為警察「收入過低」!1位記者為此向這位副所長索要了當月的工資單,發現扣了稅費後,實際發到警察手裡的錢是1,300多元。儘管這與他們從盜賊手裡每月提成的4、5千元相比,數目稍嫌低了些,但在當下的中國,這已超過大學副教授的收入,怎能算「收入過低」呢?不要說那些下崗工人、失業職工每月只有2、300元的生活費,就是在職職工有多少人月收入在1,000元以上?全國有多少人的收入有這些警察高?再說了,就算警察的收入真的偏低,難道他們就可以警匪勾結、為害百姓嗎?
此次貴陽鐵路運輸法院在審理警盜勾結案時,講明是公開審理,但卻拒絕媒體記者進入法庭旁聽。這本身就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這大概又是在保護「人民警察」的光輝形象吧。其實,在中國百姓的心目中,我黨專政工具之一的警察早已是惡貫滿盈了;警匪勾結早已是人所共知的事。這警盜勾結也不會再為我黨抹多少黑了。本來已經夠黑的了。
這事出來後,倒使我想得更多。全國那麼多個大的火車站,都是盜匪橫行,票販子、盜賊猖獗,難道只有成都火車站的警察與盜匪勾結,其它各地的警察都是「人民的好警察」?這有點像黨政官員的貪污腐敗一樣,絕不是某地官員貪污腐敗,而其他各地官員清正廉潔。既然如此,那麼要不要在其他地方也來查一查、揭一揭?看看那些警察到底都幹了多少好事。另外,我也想,這些警察每月幾千元的提成,1年也就幾萬元,與那些貪官污吏比起來,無論惡行、貪髒數額都是微不足道的了。難怪那些警察心有不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