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明慧網報導,陸鳳玲,女,35歲,在96年學法輪功之前,患有嚴重的「牛皮癬」疾病,被疾病折磨得整夜不能睡覺。陸家生活很困難,全靠丈夫蹬三輪車勉強維持,還要供孩子上學。爲了看病,陸終於省吃儉用攢上了200元錢,到醫院去抓藥時,卻被小偷偷走了。當時陸鳳玲幾乎要崩潰了,生活的艱辛,病痛的折磨,使她痛不欲生。
當她哭著來到姐姐家時,姐姐告訴她只有法輪大法能救她。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陸鳳玲開始嘗試法輪功,並按真、善、忍的標準不斷修正自己,結果不到半年,「牛皮癬」這個現代醫學還無法治癒的疾病,在她身上徹底的消失了,從那以後再沒犯過。陸鳳玲常說:「是大法救了我,是恩師救了我」。
1999年7.20後,陸鳳玲爲說句真話,多次被關押。特別是在2001年6月19日晚9點,廊坊市公安局的楊華、刑警大隊的孫喜旺等人,領著二、三十名警察突然闖入她的住處,將她綁架,同時非法拿走她家的電視機、錄音機等物,還拿走了4000多元現金,就連家裡的雞蛋都被他們煮好了連鍋一起端走。陸鳳玲正在上小學的女兒嚇得直哭。
陸鳳玲被綁架後,刑警大隊的警察連續審訊了她九天九夜,也不許她睡覺,他們逼她承認該地區的大法資料、橫幅、喇叭都是她領著做的。警察說:陸鳳玲,給你們大法保存點實力吧,如果你要不承認,我們還繼續抓人,(當時他們已經抓了30多人了)。在他們的誘騙下,陸鳳玲也真怕別的同修再遭綁架,不管她做沒做,就按照警察誘騙的「承認」了。
警察卻根據這些假證據給陸鳳玲判刑10年,起初關押在河北滿城太行監獄,2004年被轉到石家莊監獄,目前被關押在河北省女子監獄。
在監獄裡,陸鳳玲多次提起申述,她說:提審員這種逼問、誘騙是違法的,所有證詞是不真實的、是無效的,因此不能作爲判刑的依據;更重要一點,我做的一切都是國家《憲法》允許的,絲毫構不成犯罪。
目前陸鳳玲正在絕食抗議非法判刑。明慧網希望人權組織、正義之士給予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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