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網上「溫哥華中領館信函曝光:歡迎胡錦濤每人每天50加元」的報導,我立即想起了四十年前在新疆石河子參加歡迎劉少奇彩排的往事。
溫哥華中領館的信函裡有這麼一條:「歡迎時要保持隊形,不擠不搶,不主動要求與首長握手,在首長主動握手情況下,與首長握手時要注意分寸和力量。」這未免讓人噁心,但其來有自,難怪溫哥華中領館。看看四十年前的我們,是如何準備歡迎國家元首劉少奇的。
1966年初,劉少奇從巴基斯坦訪問回國,路經新疆,動心要來石河子看望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戰士。當時我在兵團直屬的石河子子女一校。兵團黨委發了文件,規定歡迎劉少奇的細節:
革命軍人、三代貧農工人出身的黨團員在第一排,第二排是一般的共產黨員、共青團員、表現好的,第三排是一般戰士。我被安排在第三排,心中還激動了好一會。然後告訴我們注意事項,比溫哥華中領館的詳細十倍。其中有不准帶小刀等任何鐵器,這是合理的應該的;不准帶鑰匙,雖然有點出格,也能理解;還要互相檢查衣服紐扣和腰帶,凡鐵質銅扣的,全都要換成塑料扣和布帶,說是為了首長的安全。老戰士都很聽話,認為是千該萬該,我們這些新兵伢子卻不免感到新奇--即使要暗殺首長,扯下釦子、解開皮帶,不僅來不及,自己褲子也要掉下來啊,況且,誰也沒這麼大的本事用釦子暗殺人。那時,還不知道梁羽生、金庸手下有那麼多摘葉飛花就可傷人的武林高手。我年輕氣盛,不知輕重,就在小組討論表決心的會上把這個疑惑說了出來。當然就惹了大禍,被批的七葷八素,取消了參加夾道歡迎的資格。幸虧很快就文化革命了,劉少奇被打倒,要不,我這輩子光是這一條罪,就永世不得翻身。
劉少奇後來沒來石河子,據說是因為拉肚子。文革中有大字報說:劉少奇在烏魯木齊機場受到歡迎時,一位女人衝出歡迎行列向他喊冤,立即被警衛制服拉走了。這倒成了劉少奇漠視群眾疾苦的罪狀。另有大字報揭露:劉少奇吃的白飯一碗,那米,是一位兵團女戰士的纖纖玉手一顆一顆揀出來的,說是怕有沙子咯牙,怕有半粒米有礙觀瞻,影響首長食慾。劉少奇的一盤炒菜心,用了100公斤(新疆度量衡使用公制)的大白菜剝出幾十個小拇指大的菜心。劉少奇住的賓館方圓十里的驢子全被遣送走了,當然是驢子主人自行經辦。新疆驢子太多了,是維族人的自行車,著名的民間大俠阿凡提、勞軍模範麥麥提都騎驢子。天哪,這方圓十里,該有多少頭驢子「背井離鄉」啊!就為怕它不小心叫喚起來攪擾首長清夢!九里外驢子的叫喚能聽見該是天上玉皇大帝屬下的「千里眼、順風耳」二位尊神。事隔四十年,歡迎首長的規定有了些變化,這變化是擔心力氣大的人一激動使勁握手握疼了首長。這考慮的週全也可與遣送驢子、揀米粒怕咯牙壞食慾的忠肝孝膽異曲同工而更上層樓了。
這抬轎子的人也忒過分了!
我總會傻想:劉少奇再不濟,若先知道揀米粒、剝菜心、遣毛驢的事,大約也不會完全同意這樣做的;胡錦濤總是個男兒,若是知道怕握疼了他的手--這不是把他看成林黛玉或寵物了麼?恐怕再隱忍的脾氣也會勃然大怒的。
抬轎子的人,你們怎麼就不會像我這樣傻想呢!?
當然,整體來看,與歡迎劉少奇相比,溫哥華中領館歡迎胡錦濤的規定可算是進步多了。無論如何,事情總在變化,總在進步。有進步就好,但是遠遠不夠。香港市民小鋪周老闆拒絕與特首董建華握手這一事實的報導、照片披露,才是根本的進步。多少受著西方文化熏陶的溫哥華中領館抬轎子的官員和領了50加元去歡迎胡錦濤的華人,要是知道當年我們是如此歡迎劉少奇的,恐怕也不見得會盡以為然。那麼,後代或就是你們在西方的子女將如何看待你們歡迎胡錦濤呢?套一句古話以為此文作結:「後之視今,亦由今之視昔……悲夫……雖世殊事異,所以興懷,其致一也。後之攬者,亦將有感於斯文。」
(《民主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