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林無罪,張林先生不過是一個持有不同的政治見解的合格公民和秉持自己起碼的做人良知的網路作家。
反對某一個執政的政黨,就是「顛覆國家政權」,這樣的「朕即天下」式的邏輯,「黨國一體」是其前提,黨就是國,國就是黨,這樣的政治犯罪在人類文明史上也是一道「奇觀」。對審判者來說是恥辱和罪惡,對被審判者來說則是史詩和豐碑。
是否寬容不同的政治見解,對張林等持不同政見者的迫害與否是判斷一個政府是否啟動政治改革以及真假政治改革的重要標準。
當胡錦濤先生說:「中國國民黨和中國共產黨擔負著抗日戰爭的正面戰場和敵後戰場」,胡錦濤先生寬容了李長春先生「中共是獨立領導抗日戰爭中流砥柱」的不同異見。這是一個微小的進步,但這還很不夠。這種中共黨內不同聲音的合法存在是中共黨內不同派系公開出現的第一步。寬容不同政治見解還必須從中共黨內延伸到全社會,並使這種「寬容」制度化、法律化。全民和解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題中之義。否則,憲法中的言論自由和人權保障就只能是一紙空文。否則,劉少奇、彭德懷、胡耀邦、趙緊陽的悲劇就會不斷上演。否則,師濤、鄭貽春、張林等的悲劇還會不斷重現。否則,具體執法者的盡職盡責就只能是邀功請賞的堂皇藉口。否則,執法部門的濫抓亂捕就只能由改革開放、轉軌變型、民主法制、和諧社會的中央政府來承擔全部的政治後果和政治責任。
張林等先生必須盡快得到無條件的釋放。
今天的中國,最大的悲哀在於全社會、全民眾責任感的淡漠和普遍的喪失。「黨國要人」的悲哀是抽象的對中國社會承擔責任,具體的對中國社會不承擔任何責任。地方和個人的悲哀是具體的對社會事務承擔責任,抽象的對社會事務不承擔任何責任。
今天的中國,仍然是一個靠「政策」掌控的人治社會。公民意識的覺醒和樹立有多遠,中國距離法制社會的道路就還有多遠。張林等這樣的稱職的合格的公民不是多了,而是少而又少了。政策治國的特點是其隨意性,而法制才是一個社會長治久安的根本保證。
當「領導」們批示「把案件辦成鐵案,要經得起法律和歷史的檢驗」時,「領導」彷彿說了什麼,又好像什麼也沒說。執法者的盲然、無「法」可依也就有了更深刻的悲劇性的政治和現實的背景。須知,任何政治案件都是不可能辦成「鐵案」,都是不可能經得起法律和歷史檢驗的。
今天的中國,全社會就像一匹脫了韁的野馬,任由醜惡的人性任意馳騁。中國民主化的意義就在於,必須建立起一套民主的、科學的政治、經濟、社會制度,以有效的對人性進行約束。使好人不至於變成壞人,使壞人做不了壞事或做了壞事一定會受到懲罰。
面對一個千瘡百孔的社會和積習深重、無藥可施的執政黨,保持足夠強大的壓力、死馬當作活馬醫、誰改革就支持誰、誰不改革就反對誰,看來是唯一正確的選擇和民族解放唯一的捷徑。
民主是社會和諧的源泉,法制是社會和諧的坦途。用毛澤東攻擊鄧小平,或用鄧小平理論反擊毛澤東思想都只能是權宜之計。回到胡耀邦和趙紫陽,在民主與法制的軌道上構建和諧社會並解決中國社會面臨的所有問題才是改革與發展的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