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5-08-13 13:09:00作者:葉可
大一的時候,上法律課,我們法律老師有個癖好,喜歡提問,提問之前必高聲重複一遍問題。有一次正在上《民法通則》,突然老師又提高聲音開始提問,所有同學都恐懼地盯著老師,惟恐被喊到,因為老師以提問來代替點名,所以是看著點名冊提問的,所以大家都不必低下頭。
「一班25號!」老師點道。
一片沉默(我正在發呆)……
「25號--張X!來了沒有?」老師重複道,刷!整個教室的人都看著我。
「沒來!」我大叫。全班人都愣了!不過很快又開始佩服我的勇氣了。
「怎麼沒來的?」老師又問。
「他病了!」我無奈,只得撒謊,全班一陣哄堂大笑。
「你是他宿舍的嗎?」對於莫名其妙的大笑,老師也被搞糊塗了。
「是的。」面對老師的盤問,我臉都綠了。
「太不像話了,回去告訴他,讓他下午到辦公室來找我!」全班同學又是一場大笑。
「啊?!好。」我頭皮都開始發麻了,下午找誰替我去挨罵呢?就李X吧,唉,又得請那小子吃一頓了。
我正在為逃過一個問題而慶幸,老師又補充道:「那這個問題你替他回答吧?」
「啊!?」我極不情願地站起來,鬱悶之情可想而知,教室裡已經有人笑痛肚子了。
「老師,能不能重複一下您問的問題?」
「啊!這個問題我已經重複了三遍了,你怎麼上課的?」
「不好意思,我沒聽清!」我額頭上已經有汗珠了。
「那好我再重複一遍……」
「我,報告老師,這個問題我不會回答。」我想反正是一死,何必死得那麼窩囊呢,於是理直氣壯起來。
「那好,下午2:00和張X一起到我辦公室來!」所有同學都笑到噴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