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記者在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物業管理中心瞭解到,27日17時許,一張姓男子駕駛一臺車號為黑M71100的尼桑轎車進入該法院正門廣場。由於該法院規定不許在廣場停車,小夥子與保安發生爭執,但小夥子態度蠻橫。後來,從法院辦公樓內走出一位年輕女子上了車,車方開走。可沒開多遠又停了下來,小夥子從車上下來,手裡拿著一瓶通化葡萄酒就向保安擲去,然後開車就走。保安隊長接到領導的攔車指令後,立即通知門崗保安攔截此車。門崗保安張佔雙立即趕到汽車前示意停車,他不但沒有停車,反而加速向車前的張佔雙撞去,張佔雙被撞倒在轎車機器蓋上,這小夥子仍然加速駛離法院。法院內保安立即駕車追趕,但沒有追上。一路上,尼桑轎車的前方帶著一個大活人狂駛不停,正值下班時間,沿路群眾無不瞠目結舌,很多市民呼喊:「車上有人,停下!」可這位姓張的司機不知吃了什麼藥,旁若無人的繼續高速駕駛,直至行駛到兩公里外的贛水路一小區內方停下來。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物業中心的高主任告訴記者,事發後,機關管理處立即組織人員四處尋找保安下落,同時向珠江路派出所報了案。大約晚六點左右,贛水路一小區內一名居民騎車來到法院說,在他們小區發現了一輛車號黑 M71100的尼桑轎車,上面有一名保安昏迷在車機蓋上。他們立即趕到該小區,看到張佔雙雙手死死抓住雨刷,已經處於昏迷狀態。據省法院的同志介紹,約六個小時後,晚間九時,尼桑轎車司機張某到物業公司要求私了,被張佔雙家屬嚴辭拒絕。珠江路派出所已對此事立案偵查。
記者在贛水路該小區找到一名目擊者王大爺說:「當日晚上六點多,一輛轎車飛速駛進我們的小區,因為旁邊是菜市場,車無路可走才停了下來,司機下車就要打保安,當時保安已經渾身顫抖,附近的居民強拉著、規勸著,司機才作罷。那情景簡直就不敢回想,太嚇人了,這是拿人的生命當兒戲嘛,這同前年發生的哈爾濱『寶馬車撞人案』有什麼區別?我們很想知道這個人的來頭。」
另一位目擊者張先生氣憤的講:「前段時間在報紙上看到的關於『在京肇事撞人河北易縣拋屍』和『吉林林肯車拖死女孩』等撞人後故意拖走致死的惡性事故報導後,覺得我們這個社會的某些人藐視生命、藐視法律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這些人太猖狂,太沒人性了,沒想到哈爾濱再次發生類似的事兒,而且竟然發生在省高級人民法院這樣一個神聖不可侵犯的地方,實在是令人髮指和深思。」
出事的第二天下午四點多,記者來到省醫院,張佔雙仍然在昏睡。記者在他的床頭卡上讀到這樣的內容「頭外傷,特級護理」。
7月30日,記者再次來到珠江路派出所,所長江明介紹,「事發當天是我值班,這個案子目前已經結案,傷者的傷勢並不重,只是受一定的驚嚇,現在已經出院了。是經過我們派出所出面協調,雙方達成一致,由肇事方給予傷者一定額的賠償金」。但具體給了多少錢和相關具體情況派出所拒絕向記者說明。
今天上午,記者再次來到省醫院,證實受傷害的保安張佔雙確實已經出院。傷者家屬從拒絕私下解決到得到一定賠償金後神秘出院,這其中的緣故不得而知。
記者發稿時,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目擊者打來電話表達了自己的主張和看法:「這種事兒反映了一些權貴的猖狂,他們無視這個社會的尊嚴和法律的嚴肅性,是對人生命的極大的藐視。其行為是對整個社會的挑戰,產生的影響不可低估,這決不是用錢可以買斷的事情。再者,肇事者已經實施了故意殺人的行為,他必須負刑事責任。況且其社會影響很大,為了達到懲前毖後警視他人的目的,必須要對肇事者繩之以法。不然昨天出了一個『寶馬』風波,今天又出了一個『尼桑撞人』事件,說不定後天還要出什麼怪事兒」。
(中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