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亞洲週刊》報導,廣受海內外關注的廣東「南都案」,最近又有新的發展。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日前駁回了被判處重刑的前《南方都市報》副主編兼總經理喻華峰的申訴,而喻華峰和家人隨即決定向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正式踏上了到北京的伸冤之路。他們決心把司法程序進行到底,尋求在廣東無法獲得的公平與正義,洗雪沉冤,也最終試煉中國司法的尊嚴。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是在七月二十日,以「(二零零五)粵高法立審刑字第一零四號」文,正式拒絕了喻華峰的申訴。這份「不予受理申訴通知書」告訴喻:「你不服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零零四)穗中法刑二終字第二四三號刑事判決及該院(二零零四)穗中法審監刑申字第七一號《駁回申訴通知書》,向本院提出申訴。經審查,你的申訴缺乏合法的新的事實證據,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規定的再審條件,本院決定對你的申訴不予受理。特此通知。」
這是喻華峰在二零零四年六月,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貪污罪」終審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行賄罪」判處兩年,合併執行八年徒刑之後,遭遇的第二次申訴失敗。喻華峰是在去年十一月向廣東省高院提起申訴的。經過八個月兩百多天冗長的等待之後,等來的卻是這樣一個不到一百五十字的結果,他和家人都對廣東省高院的這一決定表示「不能接受而且很失望」,因此決定向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繼續進行申訴,相信在廣東找不回的正義,在北京希望可以找到。
二審判決程序違法
對於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這個「不予受理申訴通知書」,喻華峰的訴訟代理人、北京大學法學博士許志永認為「邏輯上不能成立」。他說,通知書上所說的「缺乏合法的新的事實證據」,並不意味著不能申訴,「如果下一級法院原判的所謂證據事實是錯誤的、混亂的,當然可以申訴,並啟動再審程序的」。
許志永指出了一、二審判決中一些令人不能理解的、存在著明顯程序違法的地方。比如二審(也是終審)判決認為,一審有關判決「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準確」,但如果說「事實清楚」,為什麼在二審時,所謂的公訴機關又再提交十九份所謂「新的事實證據」?他說:「這在事實上和程序上都有問題,憑這個,廣東省高院就應該再立案。」
其次,許志永表示,喻華峰向廣東省高院申訴時提交了新的證據,而且是完全合法的,「怎麼可以說是缺乏合法的新的事實證據呢」?據悉,喻華峰提交的新證據,是有關《南方都市報》給前主編李民英發獎金的事,「當時,程益中讓喻華峰給李民英發獎金,有確鑿證據顯示這個決定是經過《南方都市報》核心成員討論通過的,並不是喻華峰個人給李民英的賄賂」。其他提交給廣東省高院的申訴證據還包括有關當局對「南都案」當事人、前主編程益中的「不起訴決定」和對前會計鄧海燕的「不起訴決定」。許志永表示,通過這兩個決定,可以認為當局起訴喻華峰是不能成立的,也是不合法的,因為當局對於該案的「主犯」程益中都不予起訴,而對「從犯」喻華峰卻判處八年的重刑。
高院有權直接提審
許志永說,基於上述的這些理由,他的當事人已經決定向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訴。目前,有關的準備工作正在進行當中,估計很快就可以將有關訴狀和相關材料呈交最高人民法院。
許志永表示,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可以決定是否受理申訴,也有權直接提審當事人,比如對瀋陽劉湧案處理的判例。
但經過兩次失敗申訴之後的喻華峰家人,對於向中國最高法院申訴的最後一段路,卻不像以前那樣有信心,因為之前兩次失敗的申訴,給他們對中國司法還抱有的一些幻想帶來了相當大的陰影。
喻妻向麗告訴亞洲週刊:「之前每次上訴申訴時,都曾經抱有很大的希望,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但每次的希望,等來的卻是每次的失望,帶來的是一次次的傷害,看不到法律的公正。」
省高院拒絕理由荒唐
她說,這麼明顯的一個冤案,不需要太多的法律知識,都可以看得出這其中的冤情,更何況是一個法官,「連這麼一個起碼的判斷力都沒有」。那麼,到底是什麼問題?向麗表示,廣東省高院「根據我們提供的新的證據」,有很多理由可以啟動再審程序,但卻得出這樣的一個「荒唐的」結果,「連這種事都可以做得出來,我真是感到很疑惑,感到憤怒,但更多的是絕望」。
她表示已經沒有選擇,只能把官司進行到底,沿著申訴的道路走下去,「我的先生在裡面(指監獄裡)含冤,這件事無論對他個人、對社會、對法律、對家人、對我們雙方七、八十歲的父母、對我們的兒子都是非常不公道的」。向麗說,他們的兒子至今還不知道父親出了什麼事,「如果有一天他透過什麼途徑突然知道了,我怎麼向他解釋?肯定會影響他的成長」。
為了獲得這個遲來的公正,她除了司法申訴之外,也在透過另外的途徑不停地上訪、或向中央和省市領導人反映問題。至今她寄出反映問題的信件已經達到七百五十封,每月每次寄出一百五十封,雖然大多數都有如泥牛入海,無聲無息,但僅僅收到的四封回信,卻讓她受到很大的鼓舞。
向麗說,將近半年多來,她不斷地向各級黨政機關和政法部門以及中共中央、國務院、全國人大、政協、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寄送材料,總共收到四封回覆,其中兩封來自中央。今年三月三日,她收到國務院信訪局的回信,稱「二月二十七日寄給溫家寶等領導同志的信已收悉,你的問題已轉給最高人民法院」,該信認為,喻華峰的問題屬於法院管轄範圍,建議今後應該把信寄給法院,而不是寄給總理。
向麗收到的另一封中央回信,是來自全國政協副主席王選的辦公室,也是僅僅表示「寄給王副主席的信已經轉給國家最高法院,特此告知,謝謝你的信任」,並沒有其他實質性的內容。看來,除了司法途徑之外,喻華峰和家人已經沒有其他的路可走。
目前,為了打這場官司,除了由許志永繼續擔任其訴訟代理人之外,喻華峰和家人還增聘了北京著名律師浦志強作為其代理人。浦曾經是《中國農民調查》作者陳桂棣在安徽省官司的代理律師,既有豐富的訴訟經驗,也有很高的道德聲望,廣為法學界所重視和國際媒體所注意。
看來,浦志強的加入,使這場訴訟增加了更多的看點,他們和喻華峰及其家人不折不撓的決心,將使喻華峰冤案更具歷史意義。向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申訴的最終結果當然重要,然而更具價值的是,透過這個過程,將試煉中國司法的公正性,尋回中國法律行將失去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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