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反貪侄誅連 鎮書記強制搶地
劉樹敏的叔叔劉玉泉是河北省曲周縣侯村鎮有名的「反貪」人士,因而得罪了當地很多貪官,多年來遭到以劉星為首的「權、貪、霸」黑社會式打擊迫害,從而使其侄劉樹敏受到誅連。劉樹敏經營的照相門市,與原曲周縣第二中學有20年的租賃合同,至2012年止,有房產證等證明資料。
原曲周縣第二中學校址在侯村,鎮書記劉星看中此地的經濟價值,以侯村中學的名義將縣二中與鎮中合併,把原縣二中的房產及地皮賣掉;劉星這種破壞教育事業的行為,使東南四鄉鎮萬餘名學子外出求學,現侯村中學一直處於停水停電狀態,教育質量與原二中有天壤之別。
劉星借賣地皮之機公開打擊劉樹敏,不顧其有合同有房產,並在其西北坑地上建房以照像為業,拍賣地皮時,他要出錢買下自己經營範圍,就是不讓他買,叫任、賈倆村霸買下地皮,並以鎮政府的名義在縣法院告劉樹敏侵權。
因土地所有權不屬於鎮政府,劉星在法院的後臺要鎮政府撤訴,換上任貴堂、賈改順作原告,判劉樹敏敗訴,他不服提出上訴,又被市中院的關係網不顧事實,買通貪官辦案,不依法律,維持原判,劉樹敏又提請再審,中院又駁回,不予立案。
非法抄家如黑社會 家財全摧毀
2005年6月3日早上六點,正是麥子收成季節,劉樹敏正準備上訴時,曲周縣法院利用農忙時間,動員侯村鎮黑社會分子100餘人來助威參與,強制執行劉樹敏的照相門市。
整個執行過程,法院沒有通知他家及其他任何人到場,執行的財物扔得到處都是,所有的現金、存摺、手機、照相機、膠卷、電池、紀念票幣及法院所有違法材料被抄一空,財產去向不明,門不上鎖,東西沒人看護,二十幾萬元的財物嚴重受損,照片扔的滿街都是。
劉樹敏因看到侯村村霸上百人參與,他和妻兒三人拿起相機,拍錄官匪掠奪財物情況,執行人說不能錄,再錄就拘留,劉的兒子被搶過錄相機帶上手拷。劉拿著法律書對執行員說:「那條法律規定不准錄相。」這一句話惹惱了法官。
劉樹敏的妻子也被四五個人摁倒在地,兩架價值六千多元的照相機當場摔壞。劉不敢再錄相,又有四五個人衝上來,把他的法律書搶過來扔在地上,不讓錄你還錄,把他骼膊強扭到後背,帶上手拷,一法警跑過來,用電棍猛擊他數下,推進警車。
全家遭拘留 無家可歸
強制抄家不到十分鐘,劉樹敏全家被關進拘留所,連其年邁的老母親也不放過,因其母親身上有傷,有危險,警車又從曲周拘留所把他母親拉回侯村,沒有通知家人來接,把老人推下車,曝晒在烈日下,驅車揚長而去。拘留後法院不通知家人,知道後不讓家人見面,不讓送衣物。
當時其叔劉玉泉,看到法院把劉樹敏的母親從曲周拉回侯村,拖到地上揚長而去,不管老人死活,向縣公安局110報案,110半途被法院攔回,老母親至今仍在縣中醫院救治。
6月14日,釋放後的劉樹敏和家人,找到縣政法委、法院楊書記,楊書記表示和院長協商後盡快處理。6月15日劉給楊書記打電話,要求法院派人來清點財產,楊書記說:「法院沒這義務。」
劉妻哭著說:「我們還不如呆在拘留所裡,啥也不知道,如今東西不敢動,沒法站人,這日子咋過?光在哥家吃住,啥時是個頭兒?」
劉樹敏說:「此案被強制執行前,執行庭王庭長、牛書記、田紅志三人曾對他說:『即使你抗訴勝訴,賠償的也是國家的錢,那我們也要執行。』上訴後,鎮政府有強硬後臺,法院不依法律,不調查事實,維持原判。由於所有的東西被他們抄走,我們到高法上訴,法院以我們證明材料不足,不給我立案,也不派人來清點抄家現場。現在現場被摔壞的財物堆滿屋子、院子,由於法院不來清點我們損失的財務,我們至今無處安身,無法正常生活,全家還在哥哥家暫住。名譽是執行,實際是抄家。霸權當道,何處申冤?」
直到現在,他們一家人還在悲痛中,不知道該怎麼辦?村民震驚了,劉樹敏一家,究竟犯了什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