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廈門遠華案首批被判處死刑的十四名犯人當中,賴昌星說,有些人他連認識都不認識,怎麼會成為同一個案子的走私犯呢?而這其中有幾個人,他認為,絕對是冤案,是天大的冤案。他說:像楊前線、莊如順這樣清廉的共產黨的官,太少了。如果上邊是因為要搞權力鬥 爭就判他們死刑,那共產黨就完了。
問:你說「遠華案」當中,很多人是冤枉的,能解釋一下嗎?
賴:在第一批被判死刑的這十四個人當中,其中就有幾個肯定是冤枉的。比如說,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兼福州市公安局局長莊如順,還有一個廈門海關關長楊前線。對他們兩個,我是太瞭解了。我可以說,這兩個都是國家太廉潔的幹部,他們太不值了。最開始看到報導說,莊如順是因為通風報信給我,而引起他被判死刑,我心裏很不好受,其實根本沒有這回事,事實真的不是這樣的。另外,開始報導說,楊前線他拿了我幾千萬,然後他幫我走私,這些都是不對的。其實我到現在為止所做的生意,從來就沒有找過他,他也沒有幫過我一點, 一點都沒有。他沒有做過對不起國家的事。這兩個人和我,我們之間金錢往來都沒有,那些都是胡說八道的。這個你也可以看判決書,看看他的口供裡有沒有說到和我有這種關係。我說的那些都是實話,他們都是冤枉的。
問:可是這些說法有什麼證據呢?
賴:就說楊前線。楊前線的廈門海關關長才當多久啊,這之前的關長我和他熟嗎?我跟 他不熟啊!如果說我走私,那我應該個個關長都熟才可以,可是,那前一任的關長我連見都 沒見過,這樣我怎麼走私呢?
這是不是疑點呢?我只知道廈門以前的海關關長姓秦,還有一個姓張的副關長,就是這兩個人管業務,我跟他們一點都不熟。而楊前線是從九六,還是九七年作關長到被抓,那麼前幾年我是怎麼做的呢?他們說楊前線有口供指控我,說他自己幫過我。可是,加拿大移民部轉過來的材料裡,其他人都有口供,只是沒有他的。他真的有沒有說,我心裏有數。他有沒有幫過我,我也是最清楚的。他們一直搞我就是這樣搞的。我說的幾點,你自己可以去想,如果我生意是那樣做,那麼廈門工商局的、邊防的,還有在楊前線之前的那些個關長,我應 該比較熟才可以做那種事。對嗎?可是我根本不熟呀。
問:楊前線的事,事實是怎麼樣的呢?
賴:就是一張虎皮,一個車呀,就這兩個。判揚前線的那一百四十萬,一分錢都不能成立。這張虎皮是我的一個手下送給我的,這個手下是我公司的保安,是一個東北人,他也被抓了。我把這張虎皮放在辦公室裡看著有點不舒服,它是那種連頭還在的整張的。我就把虎皮放在家裡,這棟房子楊前線只是來過而已。他有時出差,借我的車子,來我這棟房子找我的司機。我的那部凌志牌車子挂的是公安的牌,他出遠門的時候用一下,因為過橋也不用交 錢,去到那裡都會給方便,就是這樣。
「四二O」就是在我的那棟房子裡撿到一個有他名字的代表證,那個代表證還是他到哪裡開會時用的。有時他到我那邊去找我的司機,不知道他什麼時候順手放在我那裡。那房子是我的,虎皮是我的,車子也是我的。「四二O」說的沒有一樣是真的。如果開過我的車就算是接受我賄賂,那我給當地的公安捐了多少車?我起碼捐過五、六輛麵包車、還有五、六 十輛摩托車。用這些車的人算不算是吃我賄賂?
現在說楊前線受賄的證據是這兩樣:一部日本凌志四OO型轎車,算了六十三萬元:那張虎皮算了七十七萬七乾元。現在就是為這兩個來判他死刑。如果這樣判,那你說應該判多少人死刑,你說冤不冤?中國領導人有多少人退休後,開的奔馳車,這些都不是國家給他的,國家只是派給他們奧迪車,那麼他們的奔馳車是從哪裡來的,不都是朋友送的嗎?所以楊前線他剛被抓了的時候,我還不怎麼著急,我跟所有的朋友說:他不會有事的。後來一直到一級警備、秘密審判,什麼什麼的,我知道完了。我知道了他們要的是這背後的東西,所以,如果他們不能把那筆錢掛在楊前線身上,他們也會說他是「掩護走私」。楊前線他真的是國 家太好、太好的幹部呀。筆者在即將交出書稿時,從賴昌星那裡得到了中國政府剛剛交給加拿大政府的一份楊前 線的口供:
楊前線口供:我確實受了賄
福建省人民檢察院 詢問犯罪嫌疑人筆錄 時間:二OOO年七月十九日九時十分至十九日十一時二十三分 地點:秦城監獄 詢問人:徐敬波 記錄入:曾斌 犯罪嫌疑人:楊前線
問:我們是檢察機關工作人員,今天依法詢問你。你要如實回答,不得隱匿罪證,否則 將追究你的刑事責任。你是否聽清楚?
答:我聽清楚了。
問:你的自然情況?
答:我叫楊前線,男,一九五五年二月十六日出生,漢族,福建漳州人,中共黨員,大 學文化,原任廈門海關關長,原福建省第九屆人大代表。家住廈門市虎園路六號海關宿舍四 O一室。 問:你的個人簡歷?
答:一九六一年至一九六七年,就讀於廈門五通小學 一九六七年至一九七三年一月,就讀於廈門XX一中一九七七年一月至一九八O年七月,就讀於北京經貿大學 一九八O年八月至一九八二年,就職於廈門海關查私科一九八二年至一九八四年三月,任廈門海關辦公室秘書 ─ 一九八四年三月至一九八五年十月,任廈門海關查私科副科長一九八五年十月至一九八八年七月,任廈門海關查私處處長 一九八八年七月至一九九O年七月,任泉洲海關關長一九九O年七月至一九九四年三月,任廈門海關副關長 一九九四年三月至一九九九年八月,任廈門海關關長
問:你是否認識賴昌星?
答:認識。
問:你是如何認識賴昌星的?
答:我是一九九三年任廈門海關副闋長時經朋友介紹,認識了賴昌星。一九九三年我隨廈門市政府代表團去香港,和賴昌星見過面。那時我對他還不怎麼瞭解,但覺得賴昌星性格很好處,很大方。我對賴昌星印象很好,覺得賴昌星有誠意,慢慢地我和賴昌星交往比較多了,關係也熟了。一九九四年底,賴昌星在廈門成立了一家公司,具體什麼名字我忘記了。 一九九五年,賴昌星成立了廈門遠華公司。
問:你與周兵是什麼關係?
答:周兵是我的情人,周兵為我生了一個兒子。
問:你是如何認識周兵的?
答:一九九五年,具體時間記不清了。有一天賴昌星打電話給我,說他和香港的一位姓 周的……(以下九行在複印時被蓋住》。
……在一起,對周兵的感覺不錯。這樣周兵來廈門幾次,我們的交往慢慢地深了,關係變 密切。交往一段時間後,周兵成了我的情人。
答:一九九五年在我認識周兵以後,賴昌星對我說,他買下了廈門富豪花園F2別墅,他說可以借給我。我當時說不用這樣做,賴昌星就沒說什麼。周兵成為我情人後,我們想要一個孩子。周兵懷孕後,賴昌星又找到我,對我說,這棟房子空著,讓我和周兵搬進去住,並告訴我他另外還有一棟房子也空著,讓我選。我就說要富豪花園F2別墅這一套,然後找 就和周兵搬進F2別墅居住。
問:接著談。
答:周兵是由她姐姐周玲陪著去美國生孩子的,在美國住了二十多天,生完孩子後,她們把孩子帶回香港,然後再帶回廈門。孩子周兵帶,她妹妹周燕從杭州過來廈門幫助帶孩子,我把周燕丈夫鄭X介紹到賴昌星的遠華公司做事,負責裝修和採購。我和周兵住富豪花園F 2別墅二樓,鄭X、周燕他們倆住三樓。
問:周兵是否長住在富豪花園F2別墅?
答:周兵從香港回廈門就住在別墅。周兵來廈門我會去F2別墅看她。周兵不在廈門時, 由鄭X、周燕領著我兒子住在F2別墅,我也會去那裡看我兒子。
問:你是否知道賴昌星在廈門走私? 答:剛開始朦朦朧朧,到後來才知道賴昌星在廈門走私。一九九五年的時候,就有人反映廈門保稅區內有人走私香菸,說是賴昌星做的。一九九六年、一九九七年的時候,我們海關查獲了不少香菸,外界說那都是賴昌星的。賴昌星的司機洪國番在F2別墅和我喝酒,他說起過賴昌星的香菸、汽車被扣、資金來源。後來在一九九七年賴昌星收購了遠華足球隊和要蓋八十八層大樓時,我已經感覺到他在走私。我想賴昌星即使走私,數額也不會太大,所 以對他說,如果做走私就別做了,否則會給廈門丟臉。
問:你身為廈門海關關長,既然已經知道賴昌星在走私,為什麼不採取措施查處?
答:因為按照廈門每年統計的貿易額,我想賴昌星走私的量不會很大。而且為了搞活地方,繁榮廈門經濟,有一些走私的生意也是存在的。作為海關,對存在一些小范圍內的走私可以促進地方經濟的繁榮,是可以理解的。要不然卡得太死,經濟發展不上去。我知道賴昌星和我交往是有一定目的的,現在看來我是被利用了,我沒有想到賴昌星的走私量這麼大, 給國家造成這麼大的損失,闖下這麼大的禍,我是罪有應得的。
問:你和賴昌星之間有什麼不正當的經濟活動?
答:我曾經先後從賴昌星那裡拿了一輛凌志四OO型黑色轎車,牌照為閩D,三O五OO, 和一張虎皮。
問:你把拿凌志轎車的經過詳細談一談。
答:一九九五年初,具體日期我已經記不清了,有一天我和賴昌星在他的華景別墅一樓餐廳裡吃飯,洪國番也在場,賴昌星對我說,你開公家車跑來跑去,讓人看見影響不好,你用著也不方便。賴昌星說要拿一輛車給我,但當時賴昌星沒有講明是拿哪一輛車給我。以後賴昌星不止一次提起過他要把車給我的事,我沒有明確表態。過後一段時間,有一次,具體時間我記不清了,洪國番告訴我賴昌星有一輛凌志新轎車,要拿去送人。洪問我要不要。我聽說賴昌星經常把汽車送人,洪說要我把車要過來。幾天以後,洪打電話來說賴昌星讓他把那輛浚志給我送過來,他把車子開到我家樓下,我下樓取車時,洪自己回去了。
問:接著說。
答:這是一輛凌志四OO型黑色轎車,車開來後,魏鵬幫忙給這輛車上了北京的牌照,具體號碼我記不清了。一九九七年上半年,具體時間我記不清了,有一次魏鵬告訴我部隊下發文件,準備把部隊編外的生產經營車輛改挂地方牌,他們問我是否有車需要改挂。我就說魏鵬的凌志轎車辦理相關軍改挂手續。從一九九五年初凌志車拿來到一九九七年底,都由我 個人使用,但有時魏鵬也使用。
問:你把賴昌星送你老虎皮的經過詳細說一下。
答:一九九八年上半年,具體日期我記不清了。富豪花園F2別墅進行裝修,我和周兵、鄭X和周燕搬到賴昌星的華景別墅暫住。有一天,賴昌星給我打電話,問我在哪裡。我說,我在華景別墅。賴昌星說,他有一張老虎皮要給我。我說,好。過了一會,賴昌星興沖沖地拿了一個布包裝的一張老虎皮,在華景別墅大廳裡,當著我、周兵、鄭X、周燕幾個人的面,把一張者虎皮攤在地板上給我們看。賴昌星說,老虎皮可以避邪。說把老虎皮送給我,讓我放在辦公室用。我對賴昌星說,我又不是座山雕,放張老虎皮在辦公室裡做什麼?就推辭幾 句,認為把老虎皮放辦公……(以下十八行在複印時被遮住)。
答:我不知道他們之間是否有生意往來。 問:你與魏鵬是什麼關係?
答:我與魏鵬是親屬關係,魏鵬是我的小舅子。
問:你的愛人叫什麼名字?
答:我愛人叫張琳。
問:你愛人姓張,魏鵬姓魏,她們倆是親姐弟嗎?
答:他們兩個是親姐弟關係,張琳隨母姓,魏鵬隨父姓。
問:以前提審你時你說,這部車我交給魏鵬,由魏鵬和賴昌星結算。這句話你到底和魏 鵬說了沒有?
答:當時我是想對魏鵬說讓他和賴昌星去算,但實際上沒有對魏鵬說過。由於有這個印 像,所以在以前提審時說,這部車交給魏鵬,由魏鵬和賴昌星去算。實際上我沒有對魏鵬講 這話。
問:這輛浚志轎車你使用期間停放在那裡?
答:我平時停放在虎園路海關宿舍車庫裡,在海關辦公樓下停放過,富豪花園F2別墅 車庫也停放過。
問:這輛浚志轎車改挂地方牌照(閩D,三O五OO)後你是否使用過? 答:沒有使用過。
問:賴昌星送你的老虎皮哪裡去了?
答:我們在華景別墅住時,這張老虎皮放在華景別墅,後來富豪花園F2別墅裝修好, 我們搬回去住,老虎皮就帶回F2別墅。因為迄張老虎皮比較珍貴。
問:你和賴昌星是用普通話還是用閩南話交談?
答:我和賴昌星當時用閩南話交談的。
問:對賴昌星送老虎皮給你這件事,你是怎樣看的?
答:賴昌星那天來確實是要把老虎皮送給我。這張老虎皮也一直放在我和周兵住的F2 別墅保管著。這個事實是清楚的,我承認這張老虎皮是賴昌星送給我的,而且一直沒拿走。
問:你從賴昌星處收受哪些財物?
答:我收受一輛凌志四OO型黑色轎車,收受一張老虎皮。
問:你這是什麼行為? 答:是受賄犯罪行為。
問:你認罪伏法嗎?
答:我認罪伏法。
問:你以上所說是否屬實?
答:屬實。
(以下為楊前線本人所寫) 以上筆綠經本人看過屬實 楊前線,二OOO.七?十九¤
賴昌星說,楊前線沒有說實話。
賴:那個房子原來是我司機住。後來,我香港公司的職員周兵,介紹她的妹妹周燕的老公姓鄭的來給我做裝修,他從日本學的裝修。周兵介紹他來給我公司工作,到廈門沒有地方住,就住我的富豪花園了。如果說,我有說過把房子送給楊前線,那也是我有時開玩笑說的。他如果說,你這房子真不錯,我也會說,怎麼樣,你喜歡,我送給你。如果我是送了這個房子給他,應該改成他的名字才對嘛。這房子就是周兵的妹妹周燕兩口子在那裡住,有時周兵到廈門來,就暫時在裡邊住一下。關於虎皮和車,他說的也不對。我不知道他為什麼這樣說,他有他的難處吧。但是,你從他的口供裡也能夠看出一點,他什麼都沒有幫過我,我什麼也沒有讓他為我做過。他在裡邊關著,這一點他不可能說謊吧,如果真的有什麼,早就讓他們給逼出來了,可是什麼都沒有。你看,他口供裡還說,他是從別人那裡聽說我走私,你說好 笑不好笑?
莊如順:我是政治鬥爭的犧牲品
有報導說:一審判處死刑的福建省公安廳原副廳長莊如順,在法官向他宣布判決後,問 他是否上訴,他大聲表示不服,並說:我是政治鬥爭的犧牲品。但是,話沒說完,就被法官 打斷了,法官向他喝道:「我是問你要不要上訴。」
問:莊如順在經濟上是什麼問題?
賴:沒有啊,真的沒有。判他死刑,是說他通知我跑路,其實真的不是這樣的。他也已 經被抓進去快兩年了,如果他真拿了我的什麼錢,早就被他們折磨出來了,也不會扛到現在。
所以你看,這說明根本就沒有這些事。所以他們連審判都不敢給人聽,太不講道理了。我跟莊如順是很久就認識了,很久就是好朋友了。但這跟「遠華案」根本就扯不上關係。以前莊如順是搞外聯辦的,也就是搞情報的,這方面與我有很多聯繫,因為我在香港比較有名氣, 所以他們有需要就會找我一起做事的。
我自己認為,他們這個事為什麼一直整不完,就是他們有人懷疑賈慶林和我有關係,不 只是要整到我有事,而是要一直整到他有事,你明白嗎?下面這些判死刑的都是犧牲品呀。 這就是為什麼莊如順在庭上說,他是政治鬥爭的犧牲品。確實是這樣。
據中國官方媒體的報導,莊如順從一個福建省交警總隊的一個小警察,到當上交警支隊副支隊長,省公安廳外聯辦副主任、主任,漳州市公安局局長,最後到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兼福州市公安局局長。莊如順一直口碑很好,經常被評為模範。他在漳州市任公安局局長期間,因為開發設立了「11O現代化衛星定位系統」,而使漳州市公安局被公安部評為全國先進單位。11O現代化衛星定位系統是利用現代化的衛星定位技術,將市區劃片巡邏,一旦有警報,指揮人員可以在指揮中心內,立即指揮附近的公安人員在五分鐘之內趕到事發地點。這一系統對打擊刑事犯罪事件發揮過很好的作用,並在全國推廣。
二OO一年二月二十三日,「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首批七名死刑犯,分別在福建省廈門、福州、泉州、漳州、莆田五市執行死刑。報導說:一審被判處死刑的福建省公安廳副廳長、福州市公安局局長莊如順、廈門海關關長楊前線、廈門市副市長藍甫等人因提出重要的檢舉內容有待核實,故押後二審宣判。報導說:莊如順在一審判處死刑後,表示不服並上訴。
上訴期間,莊如順每日都寫出數千宇揭發材料和思想匯報,涉及包括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福建省委副書記石兆彬等宮員。高院和專案組仔細研究了莊如順的上訴書後,認為莊如順在一審判決前已有揭發表現,接受賴昌星賄賂的房車在案發前也已退還,與一審判決的受賄事實有一定出入,但因為他為賴昌星通風報信罪不可赦,因此雖可逃過一死,但也將面臨無期 徒刑。
二OO一年二月二十四日,即首批七名死刑犯被執行槍決的第二天,《廈門日報》發表 本報評論員文章,文章說:「廈門遠華特大定私案在偵查、公訴、一審、二審的全過程,司 法機關嚴格依法辦案,遵守法律程序」。
然而,有報導披露,「四二O」專案組是採用公、檢、法配合辦案的方式辦案的。而且事實上是由專案組,而不是法院,決定犯人的量刑輕重和刑期的。在首批死刑犯被處決的前一天,中共廈門市委宣傳部還特地為「遠華案」的辯護律師開了一個思想工作會,在會上,市委領導宣布了可以接受外界採訪的律師名單,而且還為這些可以接受採訪的律師擬定好了 講話稿。
所以有律師說:以前社會上總說我們這些人是花瓶、擺設,我看我們連花瓶、擺設都算不上。報導說,「四二O」專案組儼然是一個司法機關,且凌駕於司法機關之上。在法庭「公開審理」廈門走私案期間,唯一能夠到庭旁聽的是北京中央電視臺的記者,記者證背後蓋的 章,不是法院的,也不是任何司法部門的,而是「四二O」專案組的。
專案組決定:兩兄弟犯案只能活一個
賴:那個廈門海關的副關長叫接培勇的,根本就跟我沒有一點事,也被判二十年。他這 個人特別的被冤枉,這個人是山東人吶,是非常、非常好的一個幹部,真的,哎呀,怎麼想 也沒想到,他的弟弟接培功被槍斃了。
問:你認為他有什麼冤情呢?
賴:唉!其實他的弟弟也是因為他被槍斃的,因為他的事怎麼也算不上槍斃嘛,就從他 弟弟身上找事情,都是配套的。接培勇被判了二十年,是怎樣判的你知道嗎?我可以說,這
個人從進海關到現在,他每次收到人家的紅包,什麼的,他馬上就退回去,一分錢都不會拿。有的人就在他不在家的時候,到他家裡去,有人偷放的紅包,幾千塊啦,多少錢啦,私下塞給他家裡人的,家裡也不會要。有的人來坐坐,家裡人沒注意,就像今天你來坐,明天他來 坐,幾個人來坐坐,有時就把紅包放下了,幾天才發現吶,你明白嗎?
問:你的意思是說,這個人沒有貪污,只是別人偷偷塞給家裡的小錢?
賴:嗯,大的錢他都拿去交,那種一千、兩千的給小孩子的那種,總共加起來十幾萬, 給他判了二十年。
問:怎麼抓的他?
賴:把他抓起來是因為專案組認為,我肯定和海關有內外勾結什麼的。以為他幫助我很 多了,真的,他從來沒有拿過我什麼,是很廉潔的一個人。他真的是個好人。這我就不懂了, 真的,他是一個窮光蛋,有時候連買衣服的錢都沒有,他都不會拿人家的錢。我不會吹牛的。
問:你跟他是什麼時候認識的?
賴:認識是很早很早了。我還沒來香港時就認識了。當時,因為他和香港的一家公司「福 源公司」有一些朋友,這家公司是福建公安廳的。他跟裡邊的人熟,我跟那個公司的人也熟, 通過跟他們往來,就見過接培勇,就認識了。
問:他的罪狀是什麼?
賴:接培勇的判決書裡面說他受賄,就是因為我送他一套書嘛,那套書好像是按七萬八 算的,說是我賄賂他的,還有一些字。
問:什麼書?怎麼回事?
賴:接培勇是個喜歡讀書的人,又喜歡書法,愛寫字的人,也喜歡結交一些這樣的朋友。 就是他給我的「遠華牌香菸」和「遠華影視城」題的宇。他們看到這些字,就想到他跟我認 識了,他們就憑這幾個宇就覺得應該判他了。
問:他字寫得好? 賴:他喜歡寫字,他喜歡這些東西。有一次,姜昆呀、書法家米南楊呀,他們到我公司來玩,在我紅樓。大家都很高興嘛,他們幾個人都會寫字,字都寫得好,我就叫了接培勇一起見個面,就拿了幾個宇送給了接培勇。這也是他的一個罪狀,可是他經濟上的事我太清楚了,非常清楚。我認識他有十多年了,他平時連幾千塊都沒有的。我就送過他這一套書,叫 《毛澤東批二十四史》,就算我賄賂,算了七萬七,還是七萬八。
問:那麼他的兄弟接培功被判死刑是什麼原因?
賴:他那些罪狀範圍,都是正當的化工生意,怎麼樣做的我是不知道了。判決書一上來就講的他是走私,採取貨物不報關,違報貿易性質,違報貨物品名等等手法。主要是講的這幾樣,香菸、成品油、汽車、天然橡膠等等。其實,他們都是胡說八道,隨便抓到點東西,就給他裝上去,這也太可怕了,人家問他上訴不上訴,他家裡人知道上訴也沒用的,因為專案組已經定好了,兩個兄弟犯案的,必須死一個,不管涉案多少錢。你看那個王可像(廈門市公安局外聯處處長,被判死緩)、王金挺(香港聯發貿易有限公司經理、已處決)兄弟也是一樣的。那個王可像有批了幾個香港的單程證,他是外聯處的處長,外聯辦有這種業務的嘛。然後現在就推翻,說他是私下搞的,非法什麼的。這些在當時是完全走了政府手續的。
問:當初他是合法批的香港單程證,現在就說是他是非法批的?
賴:不這麼說的話,怎麼判他死刑呢?他是王金挺的哥哥。他們外聯辦就是搞政保的, 本身就是有這種業務的嘛。
問:判決書說,接培功走私天然橡膠,熱水器等貨物,你覺得這種說法沒有事實依據嗎?
賴:沒有,他們就是隨便來的。
問:問題是,那是他的生意,你怎麼知道沒有事實根據呢?
賴:我聽到這種生意,我就知道是怎麼樣的了,這算什麼走私,既然要走私,我要走私 那種利潤高的東西,我幹嗎要走私這一種,有什麼利潤呢?這些是正常的生意。你說那個熱水器,我要走私熱水器的話,幹嘛不去走私電視機呢,電視機要比這個賺得多得多吶,很簡單的。
問:那麼他自己是不是認罪了呢?
賴:進去以後人都給打得很厲害,什麼都會說是自己做的了。現在他人都死了,還說這些有什麼用。但是判決書沒有用,都是胡說的,對不對?審訊接培勇時,整整六天沒有讓他睡覺,用燈光照六天啊,輪番換人一句一句地問,最後也就只定問出來春節時接過一些紅包,總共不到十幾萬,判了他二十年。他是廈門海關的副關長嘛,問題應該是很嚴重才對,所以他的兄弟接培功就沒法活了。我看這就是「草菅人命」、"殺人滅口"。
楊前線老婆被酷刑修理得癱瘓
賴:楊前線的老婆,現在已經是癱瘓,你知道嗎?
問:怎麼會癱瘓的?
賴:他老婆叫張琳,四十歲左右吧。她老婆原來曾經紅過的,被毛澤東接見過的。張琳 現在癱瘓是因為「四二O」把她叫去問話,叫她坐冰上,冰呀!當做椅子給她,然後才來問 話,坐了兩天吶!然後審訊完了,就癱瘓了。
問:你是怎麼知道這些情況的?
賴:不是廈門海關的副關長接培勇的弟弟接培功被槍斃嘛,我心裏很難過,我也不知道應該怎麼說,也不是我害了他,但是他們又都被算在「遠華」裡。我就叫了一個原來在廚房做的,去給他點支香,我跟他說:你去給他點幾支香,這個事這麼冤枉,他一定死不瞑目的。他去了之後告訴我,他在那邊也哭了。當時接培功的老婆也在,還有幾個在那邊關照的朋友吧。他就聽接培功老婆在那邊一邊哭,一邊說冤枉。她還衝著接培功的靈臺說:你要看清楚到底是誰把你害成這樣,他們這樣搞,一定要報應的。接培功、接培勇他們是山東人,很好的人。接培功的老婆也是一個很老實的人,也是山東人,非常老實的人,他們說的話是最可 靠的。我就怕他們個個都怪我害了那麼多人,但這種事是沒辦法的。
問:他們並沒有怪你害了他們?
賴:莊如順、楊前線我是敢保證的。遠華案最開始抓的就是這兩個人,開始報導說他們拿了我多少千萬,「四二O」他們可能想像也是這樣。查來查去,由於這裡面有很多假的東西,專案組有的人看到是冤案就不想幹了,他們就換人,換了好幾次人了,換了一批又一個,老說他們的辦案水準不夠。問題就出在為什麼老換人?還有,你在哪裡聽說過,案子要請專家研究怎麼樣才能夠得上判死刑?他們專門請來了兩個專家來研究對楊前線、莊如順能不能判死刑,兩個專家一個說可以,一個說不可以。結果還是一樣,按照配套的來的。我也懷疑 這是上面既定的。我這個消息絕對可靠。
問:你的消息挺靈通的?
賴:加拿大這邊總理去大陸時,我的一個朋友告訴我說,他們的「買賣做不好」。我是這樣猜想,這邊總理去那邊,大陸就利用這個時間,找他談要把我送回去,而這邊的總理沒有答應,不肯,所以他們的這個「買賣」就做不好了。他有什麼事都告訴我,我有時問,楊前線情況怎麼樣?他就說,「楊小姐」身體非常不好,兩個專家來看過,有一個說可以治,有一個說不可以治,說希望不大。他的意思就是說,一個認為應該判死刑,另一個認為不應 該判死刑。
針對賴昌星所說的「冤情」,我想,他作為主要涉案人,一定有他的立場。還應該從其它方面核對。於是,我想方設法聯絡到一位在廈門工作的朋友,這位朋友竟然找到一個當地公安部門工作,並協助專案組辦案的人。我想,「遠華案」是如此的轟動,從內部一定能聽 到一些外邊不知道的事,至少從當地人的嘴裡,總能聽到一些說法吧。
三月三號夜裡,我打通了這位人士的電話:(因為眾所周知的原因,我不能透露他的姓名)
問:你好,我是個作家,找看到有些關於「遠華案」的報導,覺得有很多疑問,所以我 想跟你隨便聊幾句,看您是否能夠給我介紹一些情況?
答:我聽朋友講了,你想知道什麼情況,我可以把我知道的告訴你,但是電話裡面不好 講,你看,我現在在這個地方,講話不是很方便。你如果能從香港過來這裡,我可以給你約 一些人,他們知道得清楚。
問:不好意恩,我不在香港,我去不了,我想和你在電話上談談。
答:電話上不能談,找不能談了,這邊對這件事很敏感的。 ,電話挂斷了。
我不甘心,兩天以後又打通了這個電話。
問:不好意思,我還是想和你隨便問一點情況,現在和你談幾句方便嗎?
答:你想知道什麼情況?
問:我聽說這個案子的實際情況並不像新聞中所報導的那樣,就你所知,有對嫌疑人用 刑的情況嗎?
答:有。
問:對哪些人用過刑,你能告訴我嗎?
答:很多人。
問:那個賴先生你知道嗎?
答:知道。
問:你和他熟悉嗎?他的事你都知道些什麼?
答:他很出名的,他母親去世時,很多地方降了半旗。
問:那位楊先生(我指的是楊前線)你認識嗎?:
答:認識。
問:他現在的情況怎麼樣?
答:他說的情況還在待查,所以他現在不能處理。
問:不是說了,維持原判嗎?
答:那是二審,但現在又說不對他處理,有些事情待查,不能馬上處理。
問:你看適個事情會拖多久?
答:最近還是很緊張。一月份,他們又從菲律賓抓了一些人回來。你要能來,我給你介 紹人談。我認識一些比較重要的人,他們都進去過,經歷過。
問:你認識那個接先生(接培勇)嗎?
答:認識,還有楊的太大。
問:有可能和楊太太通電話嗎?
答:那不可能,他太大已經癱瘓了,送進了精神病院,看得很嚴,沒法見。
問:對楊先生的父母也看得很嚴嗎?我和他們通電話也行。
答:在電話裡少說吧,我覺得電話裡有回音。
電話再次挂斷了。
廈門探險:接家兄弟的遭遇我應該到廈門去一趟,但是由於我的背景和身份,無法入境。於是,我請了一位在國內 的朋友去廈門。我的朋友於三月中旬到了廈門,奔波了十天。
回到家裡,他給我發來三頁傳真,講述在廈門的經歷。 他說,他到了廈門,沒太費事就找到了接培利,接家老四。接培利對兩位哥哥的遭遇相當傷心與不服。接培利介縉,接家共兄弟四人,老大和老四與遠華案無關,而二哥接培勇被判二十年,三哥接培功被判死刑,已經執行。他首先認為二哥冤情重大,二哥原為廈門海關副關長,主管業務。他相信二哥與賴昌星之間不會有什麼金錢往來,因為接培勇生活嚴謹,作風正派,非常愛好書法,善寫字畫畫,喜歡與文化人交往。然而,由於在海關工作的原因,常有做生意的朋友上門送禮,禮物多數是煙、酒、茶等物品。而接培勇自己其實只抽自己買的廈門產「金橋牌」香菸。每當他發現有人將現金裝入禮盒送來時,他無論多忙都會立即退 還。
「四二O」在對接培勇實行「雙規」期間,沒有任何收穫,但是,想當然地認為他身為副關長必定吃過賄賂,所以就把他的妻子也拘押起來,經過幾天的審訊(據接培利說,二嫂回來以後對審訊過程隻字不肯提),接培勇的妻子承認,曾經在一個禮品盒裡收到二十萬現金,自己當時把錢留下來,沒有跟接培勇提起。於是,專案組對接培勇展開了轟炸式的審訊,連續多天用大燈照射,不讓睡覺,讓他承認其妻於交待的事情。接培利表示,二哥在這種情況下心想,承認了可以保住妻兒,就對專案組說;她說什麼,就算什麼吧,你們決定吧。但是堅決否認自己見到過這二十萬元。專案組無奈,到接培勇家中搜查,最後只搜到一套《毛澤東批二十四史》精裝本,算了七萬七千元。賴昌星承認這部書是他送的,但那時買下來是五萬元。專案組說,這部書已經升值了,所以算七萬七乾元。另外搜到一幅國畫,算了十萬元 了事。法庭以此判接培勇二十年有期徒刑。
接培利接著說三哥的情況,三哥接培功原是廈門特區貿易有限公司的副總經理,這個公司由劉姓兩兄弟負責。三哥確實參與了進口天然橡膠的生意,公司被裁定偷逃稅款兩千六百多萬元。但是,三哥在整個生意中只賺了十一萬元人民幣,而劉姓兄弟已經帶著大筆錢潛逃。在接培功受審期問,接培功竟敢痛罵專案組,並指明,他之所以被捕,就是因為他是接培勇 的弟弟。於是,接培功很快被判了死刑。
另外讓接培利感到無法接受的一點是,三哥在被執行死刑之前,不允許和家屬見面,幾位死刑犯都是在二月二十三日湊晨四點左右,在福建幾個地點同時執行的。到了八點左右,家裡人接到通知,說是讓死刑犯家屬到廈門中級人民法院門口集合,開始,家裡人還以為是要召開公審大會,到了中級人民法院門口才知道,是通知家屬去領骨灰。真可謂是:活不見 人,死不見屍呀!接培利落下淚來。
我的朋友幾經波折秘密見到了一位在當地協助辦案的人,證明涉案嫌疑人在被審訊和關押時,確實有人遭受酷刑。這位專案組內知情人士還透露,嫌疑人在被審訊時經常會被修理,包括拳打腳踢、抽耳光、用電刑,當然也少下了辱罵。專案組為防止有人逃跑,會給一些重 要嫌疑人的四肢綁上夾板,致使他們無法邁開腳步行走。
我的朋友在接下來的幾天裡,和出租車司機、飯館食客、酒店服務員等,多次談到遠華案,許多人都表示,感覺對此案的處理像嚴打、搞運動、搞配套,許多人更認為,廈門是中國政府最早設立的幾個經濟特區之一,有許多政策很模糊,特別是在進出口權、保稅區、保稅品等等方面,經常是有幾套政策,甚至有些人在經營的過程當中,根本就不懂這些區別。人們說:當初政府鼓勵發展特區經濟,好像什麼都能做,做什麼都受鼓勵,都是為推動特區經濟發展做貢獻。一個出租汽車司機說:就像賴昌星吧,他身上的政協委員、人大代表、榮譽市民,這些頭銜不知有多少,不都是政府給的嘛。各級政府一直不知道他在做什麼嗎?今天突然回過頭來要把過去的總賬一起算,怎麼算得清楚?共產黨的事情就是這樣,什麼都搞運動,什麼運動都有他們的目的,老百姓就是「運動員」,「運動會」開始了就只好上場, 連跑帶跳、有死有傷,沒有辦法,只有等著「運動會」結束。
我的朋友間接地證實了楊前線妻子的情況。他在發給我的傳真上說:楊前線老婆現已癱瘓。此人身體一直不好,性格倔強,是副廳級幹部,與楊感情一般。癱瘓原因,是「四二O 專案組」在審訊時逼迫她說話,竟然用冰袋凍其下身,以至癱瘓。現此人住在醫院,有數人 監守,根本無法接近。
律師連花瓶都不是
我朋友在廈門最後的兩天時間裏,幸運的找到了一位死刑犯的律師,但是,這位律師非常謹慎,不肯多講。他說,「四二O」專案組向律師宣布了紀律,不准向任何人透露有關「遠華案」的審理和審判內情。包括:不準提哪些人被「雙規」;不準提對嫌疑人的前期拘押審訊情況:不準提「專案組」限制律師與嫌疑人接觸的情況;不準提律師不准為當事人做無罪辯護的情況:最後,不准任何人將以上這些內幕透露出去。所以,他說:作為一個主要案犯的辯護律師,他覺得非常無奈。他一直希望能夠為這位當事人做「犯有失職罪」的辯護,因為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他的當事人收取了賴昌星的賄賂。而所謂犯有失職罪,只是他的當事人對賴昌星的走私活動略知二一,他的當事人沒有主動阻止賴昌星的做法。律師認為,頂多也只能給他的當事人判「失職罪」,但現在卻是判了死刑。這位律師說:中國的立法、司法、執法機關都是一體的,是屬於黨和政府的,都是「專政」機關,律師只是走個過場,有時連過場都沒有機會走,要看政府需不需要。現在不是法律要判處我的當事人死刑,而是黨和政 府要判他死刑。
據我的朋友在廈門當地瞭解,「四二O」專案組的辦案人員中,目前只有六個人是檢察院的專業人員,懂法律,而其他人都是從河南、河北一帶調來的軍隊轉業人員,他們只懂得使用軍事手段對涉案人員進行審訊,如:用電燈照、不讓睡覺、輪番轟炸、拍桌子瞪眼睛、拳打腳踢等手段。當這些轉業軍人來到廈門,進入涉案人員家中,他們發現有些人家裡客廳和臥室竟然都有電視機,他們就覺得這樣的人肯定收取了賄賂。而事實上,有兩臺以上的電 視機在南方的家庭中是很普遍的。
我對我的朋友在廈門呆了十天,只得到這些情況感到不甘心。我希望他能給我詳細講一講整個過程,但是又怕電話被監聽(聽了賴昌星對總參三部的介紹,知道中國政府有十三萬大軍日夜監聽國際長途電話,我就更擔心這一點)。我的朋友很機智地把他在廈門的所見所聞, 用了兩盤流行歌曲的錄音帶,錄了下來給我郵寄來了。
他講到,有幾天,他陷入了無法找到人瞭解情況的困境。他只好利用這個時問到處去拍照,把那些和賴昌星及遠華公司等案件有關的地點盡量拍些照片。沒想到,差點給他帶來麻煩。那天,他到「四二O」專案組在廈門的長期駐地「金雁酒店」門前去拍照,出租車司機問,你到「金雁酒店」去幹嗎?他說,想去拍個照片。司機說:你是要自找麻煩,我給你停在附近,你自己走過去,那個門口不准停車的。我的朋友不敢不信,只好走得遠一點,到馬路對面去拍。隔著馬路,只能看到門口持槍的兩個武警,他離著老遠,對著樓頂匆匆摁下了快門,沒想到,就在這時聽到一聲大吼:「咳!你幹什麼的?不准拍照,過來」。我的朋友聞聲,見門口的武警已經要過馬路來追,撒腿就跑,跑了兩條街才敢停下來喘口氣,已經是一身大汗。於是,當天晚上就發燒了,「還做了個被人追的噩夢」。他在錄音帶中調侃地說。
(七:楊前線、莊如順是犧牲品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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