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5-07-03 16:19:00作者:
(中華網7月3日報導)今年年初林志玲與言承旭穿著浴袍的合照曝光惹起一陣緋聞風波,事緣林志玲將手機送往維修時,手機內的照片被盜錄並轉售雜誌刊登。
林志玲與經理人公司循法律追究,日前她在律師陪同下靜悄悄到臺北地檢署上庭,這次是林志玲首次為刑事案上庭。
由於林志玲的知名度,在律師與官方的溝通下,她獲得破天荒的厚待低調處理聆訊。除了獲安排在較少人的第二辦公室開庭外,更選擇在下班後,晚上7時才聆訊,直至9時才離開地檢署。
這次提出控訴是因為林志玲的權利被侵害,故對媒體與偷賣照片的人提出妨害秘密、違反著作權法兩項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