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14日上午,正在公司上班的方丹(30歲)突然被深圳市福田區公安分局、610及沙頭派出所的警察帶走,當天即非法送福田區看守所刑事拘留。期間方丹的家屬多次被福田區看守所拒絕探視和送衣物,連家屬聘請的律師亦不讓見。
記者不久前打電話到深圳南山檢察院,一位女士以大陸官場常見的官話,套話回應記者的任何提問。
記者:最近有一個方丹的案子。他因為下載「九評」被捕,案子已經送到了你們手裡。請問哪條法律規定不能下載「九評」?
答:辦案是公安機關的事,我們根據有關規定,接受公安機關遞上的材料審理,看證據是否確鑿,再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提起訴訟。
記者:你們根據哪些規定?請你具體的談一談。
答:我們只是根據有關規定。
記者:如果公安機關抓人本身就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你們也受理嗎?
答:......我們要通過審查。
記者:方丹下載「九評」,將以哪條法律為依據起訴他?
答:不知道,我不處理他的案子。
記者:那麼誰處理?
答:我不知道。#我們不受理電話查詢,如果你想查詢,就帶上有關的證件,親自到檢察院。
記者:你聽說過「九評」嗎?
答:我們對那個不感興趣。
記者:你能知道那個是什麼,說明你看過。為什麼你們能看,別人不能看?
答:......。
記者:據瞭解中央幾個領導人都看了,為什麼當官的能看,百姓不能看?
答:......。我不管這些事。(挂斷)
方丹在美國的母親李華桂在得知兒子被抓後非常的焦急,據表示她向有關單位多次打電話,但卻被互相推諉,瞭解不到任何情況。610辦公室的人還對給他們打電話的李華桂和李的朋友油腔滑調說些下流話。後來方丹的愛人和他的朋友找到了審訊方丹的警察,警察跟他們說,叫李華桂不要給公安分局的領導(有的是610人員)打電話,以免對方丹不利。
李華桂表示,後來從有關警察那得知,方丹是因為在網上下載了《九評共產黨》給了一個法輪功學員而被抓。不過,方丹本人不煉法輪功。
據知情人講,方丹在看守所期間跟其他犯人一起手工做鞋,每天分到的任務很重,完不成工作就通宵趕,被超期拘留的方丹因為做鞋手指都腫了,滿是血泡。而且還得隨時戴著手銬被提審,令身在美國的母親心痛不已。
「兒子曾悄悄的跟別人說:好想出去啊!」,聽在一個母親耳中是何等地刺心,李華桂難過的表示:「可憐我的兒,一位大學生,一位電腦工程師,被強迫幹這種苦役。」李華桂說,接觸過兒子的人都知道,方丹是一個非常善良、老實的人,說話都不大聲的。
由於受到監控,方丹現在沒有自由,李華桂表示還未能與兒子通上電話。不過李華桂很感謝外界給她們的幫助,她認為下載《九評》給了別人就要被治罪,說明中共當局面對海內外「退出中共」的浪潮恐慌至極,且漸難以用表面宣傳(如反日行動及國民黨團訪大陸等)來掩蓋。但是,它們企圖阻擋《九評》和退黨潮的行為恰恰讓人們看清了《九評》和退黨潮對它們的強大衝擊與震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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