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公司在華行賄被罰480萬美元
國際先驅導報聖迭戈特約記者瀋莫寒報導 2005年5月20日,美國加州的醫療診斷設備企業Diagnostic Products Corporation(以下簡稱DPC)和美國司法部同時宣布,由於該公司在中國天津的子公司--天津德普診斷產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津德普)在過去曾經通過賄賂取得中國醫院的訂單,因而被罰款480萬美元。
天津德普醜聞
DPC公司違反了美國國會1977年通過的《海外反腐敗法》,該法嚴禁美國公司向外國有關人員行賄。DPC公司表示,該公司已經在5月20日與美國司法部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達成協議,同意向兩者分別交付200萬美元和204萬美元的罰款,此外還要付出75萬美元的預審費等費用,總計超過480萬美元。
據透露,DPC母公司是兩年前發現這一問題的,並且及時向美國的相關部門報告了此事。該公司的首席財務官吉姆.布裡爾(Jim Brill)對記者說:「我們覺得這樣做是對的,作為一個美國公司,我們不能通過這種方式來做生意。」
從聯邦法院透露的信息看,天津德普在11年的時間裏向三家中國醫院的工作人員行賄,金額達到了160萬美元。根據美國司法部透露的信息,這其中大部分的錢都通過現金的方式由該公司的人員親手交給了醫院有權做出採購決定的人員。天津德普的總經理授權進行了這一系列賄賂活動,並且將支出記錄在案,作為銷售支出的一部分。目前,DPC公司已經同意接受進一步的民事和刑事調查,更詳細的細節也將逐漸被公布出來。
一本書和它引起的反思
這是繼去年的美國朗訊公司涉嫌在華賄賂中國官員和今年的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恩照收取美國公司賄賂後,跨國公司在華行賄的又一案例。
事實上,曾經在華工作的伊桑.葛特曼的《失去新中國:美國商業、渴望和背叛的故事》一書出版後,許多跨國公司就開始面對美國公眾的責問,他們想知道的是,為什麼跨國公司在中國如此沒有原則,而極端的說法就是把所有的責任都推卸到中國的環境身上。
在葛特曼這本許多美國跨國公司管理人員耳熟能詳的著作中,他對中國的商業環境進行了極至的批判。這位作者於1998至2001年間在華工作,三年裡他先後在一家電視記錄片公司和一家為美國公司開拓對華業務提供諮詢和幫助的公關公司任職。
剛到北京時,葛特曼滿腦子都是中國經濟快速增長、處處充滿了商機以及他們將帶給中國自由之類的想法,但很快他就發現自己錯了:新一代冒險家不得不痛苦地放棄自己的企業道德文明,「入鄉隨俗」,去接受中國的遊戲規則。
葛特曼在書中披露出一些鮮為人知的內幕,如摩托羅拉公司代表向他吹牛說他們是怎樣例行公事般地向中國官員行賄以打開市場;亞洲全球交易公司(Asia Global Crossing)的經理銷毀公司的支出記錄以掩蓋公司的虧損;駐華企業為了應付檢查,動用公款為總公司的代表提供五星級酒店和妓女服務等等。葛特曼說,在他所在的北京商業圈子裡,成功與否不僅僅是按市場的佔有率來衡量,還有許多別的因素。
這本書在美國發表後引起很大反響。加州大學聖迭戈分校商學院的哈里.阿拉莫斯博士對記者說:「從這本書開始,許多美國人和美國公司開始關注跨國企業在中國的為商之道,並且對一些公司提出了嚴厲的批評。」
中國有責任
但是阿拉莫斯博士也提出,「很多說法太理想化了,即使是在美國本土和其它西方國家,公司在競爭中採取一些賄賂的手段都很難杜絕,因為商人本身是趨利的,只能依靠監管讓他們在更為公平的環境下競爭。」
所以,阿拉莫斯博士認為一味把美資公司在其國內捧為聖潔的企業,而將他們在中國的所作所為一律歸結到中國的環境,是不公平的。阿拉莫斯博士告訴記者,在公司反賄賂方面,西方國家的制約體系比較完善,中國現在的發展很快,也應該盡快建立這樣一套機制。
事實上,美國公司並不是生來聖潔,許多著名的世界500強公司都曾經在海外進行賄賂活動。正是因為這種行為一度令人觸目驚心,才催生了1977年頒布的《海外反腐敗法》。
這部法律是在尼克松總統因水門事件去職之後,在公眾的強烈要求之下,對非法政治捐獻和洗錢活動進行調查之後所產生的一個副產品。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當時的調查顯示,400多家公司承認它們在海外存在非法的或有問題的交易,他們承認,自己曾經向外國政府官員、政治家和政治團體支付了高達30億美元的巨款,而且多數都是自願行為。這些公司中,超過117家公司躋身《財富》雜誌世界500強。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1976年5月12日報告給參議院銀行委員會的案例揭示,埃克森公司在1963∼1972年行賄的金額高達7800萬美元;洛克希德公司秘密向客戶支付過數百萬美元巨款;在通用電氣公司和西屋公司為奪取菲律賓核電站合同所進行的激烈鬥爭中,技術較差的西屋公司為了獲得兩座價值500萬美元的核反應爐合同,支付給菲律賓第一夫人「鐵蝴蝶」伊梅爾達.馬克斯的親戚1730萬美元。
鏈接:美國公司近年海外賄賂案例 朗訊公司
2004年11月,全球最大的通訊商之一朗訊在沙烏地阿拉伯觸犯《海外反腐敗法》的醜聞被發現。朗訊被揭發向沙烏地阿拉伯電信部長行賄1500萬到2500萬美元的現金和禮品。《華爾街日報》11月16日的封面報導還指出向該部長的行賄還包括為其在西雅圖一家頂級癌症治療中心支付高達200萬美元的治療白血病的費用,朗訊為此得到了沙烏地阿拉伯政府50億美元的訂單。據稱,這也是朗訊在中國自揭醜聞的直接誘因。
戴姆勒-克萊斯勒公司
2004年10月,媒體報導,一位戴克公司的前會計師向美國聯邦法院舉報該公司存在違背《海外反腐敗法》的行為。這位會計師說,這家全球最大的汽車製造商之一利用40個銀行賬號向外國政府官員行賄。
巨人公司
該公司是一家國防工程承包商和軍火商,它和洛克希德.馬丁公司的合併在2004年受阻的原因部分是由於其在海外的非法支付行為。2005年3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指控巨人公司褻瀆了《海外反腐敗法》,向貝南共和國總統的商業諮詢顧問支付了超過350萬美元的賄金。巨人公司將被迫繳納出通過行賄獲取的利潤大約1200萬美元,並且支付罰金1300萬美元。
孟山都公司
生物和農業技術公司孟山都公司在2005年1月6日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繳納了50萬美元罰金,作為它違反《海外反腐敗法》,向印度尼西亞政府官員行賄的懲罰。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起訴書稱:一位孟山都的高級管理人員通過印度尼西亞的一家諮詢公司向一位印度尼西亞環保署的高級官員行賄5萬美元。因為印度尼西亞環保署可能出臺一項不利於孟山都生意的管理規則。但是儘管5萬美元的賄金被送到那位官員手中,這項規則卻並沒有因此而被廢除,隨後這位高級經理通過假造發票的方式來掩飾此事。此外,委員會還指控孟山都公司曾經向140位現任或前任印度尼西亞官員和他們的家人行賄,賄金總計約70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