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澳大利亞《時代報》昨天報導,澳大利亞堅持說,中方必須確保嫌犯張龍不被判處死刑,否則將不會在這起案件中與中方進行全面合作。
中國政府拒絕澳引渡張龍的要求
被控於去年6月,在澳大利亞首都堪培拉謀殺堪培拉大學學生張洪潔的嫌犯張龍,在向遼寧省警方投案自首後一直被關押在中國境內。
張洪潔案於今年3月初曝光後,澳大利亞警方隨即向嫌疑人張龍發布了國際逮捕令,同時也向中國政府提出引渡張龍的要求。由於中澳之間不存在引渡條約,中國政府拒絕了澳方的要求,因此使得這起中國人海外犯罪的案件在調查取證過程中遇到了一定的難度。此前遼寧省公安廳刑偵總隊常鳳傑警官在3月13日接受早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即使兩國間不存在雙向引渡條約,雙方也可以按照《國際法》中某些細則進行處理。」
澳大利亞政府給予中方很有限的幫助
4月5日,澳大利亞和海關部長克立思・艾利森訪華時,曾和中國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周永康就此案展開討論。按照澳大利亞司法法律,犯罪嫌疑人必須在案發地接受司法審判。但艾利森在北京表示,由於張洪潔被殺案涉及兩名中國籍人士,因此中方 「對該案件表現出關注也是理所當然的」。
不過艾利森的發言人強調,澳大利亞政府相信,張龍將會在定罪後被判死刑,因此他們在張洪潔被殺案中只能給予中方非常有限的幫助。「除非中國政府向我們做出不對張龍執行死刑的承諾,否則的話我們不能在此案件上與中方進行全面和無條件的合作。」他說。
根據澳大利亞的法律規定,在嫌疑人被定罪前,他們將在警方層面上向外國警方提供完全和無條件的幫助。一旦案件進入法院審判程序,除非外國檢察機構承諾不對嫌疑人尋求死刑判決,否則的話,澳大利亞政府將會有意識地將其對外提供幫助的範圍縮小。
堪培拉地區要求政府向中方施壓力
為了將張龍引渡回澳受審,澳大利亞堪培拉地區首席部長兼總檢察長約翰・史丹霍已經要求聯邦政府向中方施加壓力,即使在兩國間沒有引渡條約的情況下,也要將嫌犯張龍引渡回澳大利亞進行審判。
史丹霍說:「由於缺少張龍不會被判處死刑的書面保證,因此我對允許澳大利亞首都地區相關部門和警察介入此案調查持嚴重保留態度。」
關於張洪潔被殺一案,其生前所在的堪培拉大學以保護個人隱私為由拒絕對此做出任何評論。關於嫌疑人張龍的家庭情況,以及案件到目前為止的進展,該校也以「所有相關進展都掌握在警方手裡」為由拒絕透露任何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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