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全流通試點給內地股市帶來的巨大心理壓力與混亂,中國證監會在5月12日緊急叫停了第二批試點方案。而此前,中央宣傳部門也通過內部打招呼方式,希望各媒體以大局為重,對全流通試點多說好話少挑刺,共同努力,解決好中國股市的這個天字號難題。
對這次全流通試點,證監會煞費苦心。
首先在流程設計上,規定了獲得流通權後,非流通股1年內不能上市,滿1年後只能賣出總股本的5%。這樣就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全流通給市場帶來的現實壓力,並使原來市場擔心的屆時集中釋出,變成了一個緩釋過程。
在具體操作上,證監會也做了精心準備。一位參與方案設計的人士說:所有參與試點的上市公司及保薦機構的相關人員,都是在4月30日──股市收市後的第二天,才接到證監會的通知,全體人員均為此放棄了「五一」長假。本著首批試點「只許成功,不許失敗」的思想,中國證監會全程參與了方案討論和設計,並對4家公司復牌以後可能出現的情況作了必要的安排。
這充分說明,中國證監會是想把這次全流通試點作為利好推出的。然而市場卻並不買帳。問題究竟在哪裡?中國股市有沒有一個全流通的雙贏方案?
缺失公平利潤原則
市場不買帳,最主要的是方案設計缺少公平利潤原則。
英美法系所以比大陸法系先進、合理,是因為它不是簡單地依據條條框框,而是依據案例和法律精神、原則來進行裁定,這樣的裁定結果可在很大程度上保證事實上的公正,而非簡單的法律條款上的公正。在全流通方案設計上,同樣也應有一個超越具體的價值計算公式和理論、屬於道義和良知範疇的原則,那就是公平利潤原則。
但從已公布的4家試點公司來看,表面上,通過送股、轉贈,非流通股都對流通股作了很大讓利,而且計算流通權對價的方式也都經得起理論推敲。然而,所有這些方案都有意忽略了一個公平利潤原則。
以清華同方為例,該公司現有股東權益29.88億元,總股本57461.23萬股,每股淨資產5.20元。其中非流通股佔30158萬股,擁有15.68 億元的股東權益;流通股27303萬股,擁有14.19億元股東權益。據此計算,在經過10轉增10後,非流通股東佔有的股東權益將從15.68億元下降到10.61億元,減少32.33%;流通股東擁有的權益將提高到19.22億元,增長35%。
但這並不能改變上市8年來,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之間巨大的盈虧落差。
清華同方於1997年6月首發。首發前,公司總股本為6870萬股,每股淨資產1.5377元,非流通股淨資產總額1.05億元。在以後的8年中,除了累計積存利潤,非流通股東沒有為股東權益增長提供任何一點資產和現金。只是通過不斷的送股,使其擁有的股本從最初的6870萬股,增加到30158億股,擁有股東權益從1.05億元,增加到15.68億元。因此,以擁有的股東權益來衡量,清華同方的非流通股東在過去8年裡,資產增值幅度達到了14.93倍!向流通股東10轉增10,只不過是從這14.93倍的增值中,拿出1/3來返還給流通股東,其增值幅度依然高達9倍以上。
而在8年中,流通股東卻為公司貢獻了17.38億元的現金資產。其中第一次發行3.4億元,1999年配股9.2億元,2000年增發4.78億元。在付出了17億元的投資,並且沒有拿到1分紅利的情況下,其擁有的股東權益總共才14.19億元,減值18%。即使以方案制定日前的市價計算,也只不過23億多元,相對於17.38億元,增值幅度僅32%。
而且由於公司上市來沒有分過紅利,10億多元的利潤全都積存為股東權益,因此,根據流通股所佔比重計算,10轉增10後,流通股東所增加的5億多元股東權益,實際上就是流通股東自己的利潤積存。即使在這種情況下,轉增後流通股東所擁有的19.22億元股東權益,相對其17.38億元的投入,資產增值依然只有10%!
一個增長900%多,一個僅增長10%,如此懸殊的收益顯然有違公平利潤的良知和道義。人們常常以公平利潤為武器,指責那些利用壟斷和不對等條件取得過高的超額利潤的公司,但在這裡,我們看到的卻只有非流通股東的算計,只有保薦機構迂腐的對價值理論的生搬硬套,看不到任何道義和良知所起的作用。
暴利之下無投資價值
4家試點企業的方案獲得了投資銀行界和基金經理們的一致叫好。撇開公平利潤的良知和道義,撇開行為經濟學的檢驗,這些方案確實不錯。比如,經過送股和轉增除權後,這些股票的平均市盈率將大幅下降,如果所有上市公司都按這樣的方案進行,市場的平均市盈率就能下降25%,這對提高A股投資價值無疑是一個利好。
然而,這些書生都忽略了一些重要問題。
一是持股地位問題。不同的持股成本造成不同的持股地位。成本越低,持股地位越佔優勢。當一個市場充斥著太多的低成本持有者,那麼,這些相對現有股價來說成本極低的股票,會在牛市中成為大幅回調的主要動力;在跌市中,就會成為大幅殺跌的動力。1993和1994年,內地股市能在1年多里下跌80%,主要原因就在當時新股發行的量多且價低,有一批專做一級和一級半市場(擬上市股的黑市交易)的人。對這些股票而言,一切關於投資價值的理論都是蒼白的,能否兌現獲利是衡量其是否賣出的唯一標準。只要有盈利,10元不成就8元賣,8元不成就5元,5元不成就3元……最終把市場平均股價拋到3元,平均市盈率拋到10 倍。
二是持股狀態問題。在一個全流通市場中,也有一些公司,雖然股價大幅高於其內在價值,或大股東獲利已非常豐厚,但他不一定會賣出股票。因為這是在可流通狀態下股東作的自我選擇。相對這一股票來說,他是一個主動的持有人或善意的鎖倉者。而在中國股市,許許多多的法人股東、國有股東,所以持股到現在,是因為制度規定其不得在二級市場交易,對這個股票而言,他只是一個被動的持有人和鎖倉者。這樣的持股狀態,決定了一旦可以上市交易,一定會有大量的股票從自己所持有的公司中退出,套取暴利。
所有的價值理論依據的都是「經濟理性人」假設,但金融行為學告訴我們,真正的理性人並不存在。根據現有方案,清華同方非流通股的成本不到0.35元/股,和市價及流通股相比,如此懸殊的成本,意味著非流通股幾乎可在任何低價賣出,都能獲取暴利。暴利之下,依據主觀判斷建立的「股票投資價值」會抵擋住洶湧賣壓嗎?市場的下跌實際上就已反映了這一憂慮和預期,市場實在怕極了。
雙贏方案子虛烏有
根據上述分析,在全流通上要尋求一個雙贏方案,唯一的辦法就是向流通股東作更大的讓利,使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之間的收益能達到某種平衡。
以清華同方來說,要消除非流通股的不公正暴利,防止其上市後因獲利過於豐厚而不計價位地拋售,就得在10轉增10後,非流通股東再向全體流通股東每10股送5股,這樣,雙方的利益就能得到大致的均衡。
首先,在1997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清華同方非流通股東擁有的股東權益為1.05億元。首發後,其股東權益增加到2.76億元,增值163%。這 163%可以看作為公司發起人股東應得的創業利潤。以此為起點,到向流通股10轉增10再送5之後,非流通股東擁有的股東權益為5.38億元,相對首發後的2.76億元,增值95%。
其次,首發後,流通股東擁有的股東權益為1.68億元。以此為起點,加上以後配股和增發投入的13.98億元,其基數為15.66億元。10轉增10再送5後,流通股擁有的股東權益為24.5億元,其增值幅度為56%。這樣,雙方就取得了公平利潤。
然而,這一方案實際上並不可行。清華同方現有股本57461萬股,非流通股佔52%、30158萬股。經10轉增10後,總股本變成84764萬股,非流通股所佔的比重下降到35%。如果再向流通股10送5,非流通股就會減少到16506萬股,比例降到19%。其中控股股東──清華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權比例會從目前的50%,減少到15%。這樣的方案顯然是難以被非流通股東接受的。即使接受,對公司長遠發展來說,也未必是一件好事。因為迄今為止,股權高度分散,而又能做得好的上市公司,除了在職業經理人文化高度發達的美國有那麼幾家,其餘的地方都屬鳳毛麟角。
這樣,中國股市的全流通就出現了「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的困境:如果想減輕上市後非流通股不計價位拋售的壓力,就得剝奪非流通股東的過高的超額利潤。如果從公司長久發展角度出發,非流通股的讓利幅度就不能太大,流通股東就必須承擔犧牲,承認這種由長期股權分割造成不公平利潤,並做好這些股票上市後不計價位拋售,給自己帶來更大損失的心理準備。
解鈴還得繫鈴人。從現實計,與其鑽牛角尖,去尋找所謂的雙贏方案,不如腳踏實地,去考慮如何最大限度減輕全流通給股市帶來的壓力。中國股市現今的所有問題,歸根到底,是由過去10多年裡在股權分割狀態下過度融資造成的──在過去10多年裡,全體流通股東為上市公司提供了近10500到11000萬元的現金,而目前滬深2個市場的流通市值總共也不到10500萬元。既然這是一個由制度造成的問題,那麼,解決這一兩難困境的出路就在制度上。我以為,決策部門完全可以把全流通視為新上市,按照新上市標準規定全流通條件,比如,最近3年連續盈利,且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不得低於6%等,並為補償除權後的股價淨資產倍率、市盈率作一規定,如此,則可攔掉許多績差與垃圾公司。理由很簡單,圈了股東那麼多錢,卻不能為股東創造利潤,憑什麼再為它開一扇高額套現之門,讓其獲取不公平的高額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