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到為了孩子出國,朋友更是連聲嘆道:「還是你們好,讓孩子躲過了國內高考這一劫,我要是有能耐,也要讓孩子出國上學。做父母的為了孩子,付出再大的犧牲也值得!」
事情真的是這樣嗎?
其實靜下心來自我剖析一下,當初我們移民出國,的確是以孩子的教育和前程為第一選擇的,總希望自己的子女今後能生活在一個寬鬆、文明、經濟科技發達的社會環境中。所以在新移民中,常常可以聽到這樣的抱怨:「......都是為了孩子,我們才放棄了國內舒適的生活,寬敞的住房,穩定的白領職位(真正主流社會的),選擇不遠萬里到加拿大來當勞工,住地庫,找苦吃...... 」當然,坦白地講,在這種選擇的背後,其實還隱含著我們自身也想到國外尋求發展機會的動因。但為什麼我們無論是在出國前還是出國後,總愛拿「為子女而選擇移民」作藉口呢?
這是否可以歸納為兩個方面的原因:其一,中國人「望子成龍」,「光宗耀祖」的傳統觀念根深蒂固。古有「孟母三遷」,今有「父母陪讀」(帶孩子移民加拿大,在某種意義上說,也是一種陪讀的方式。)所以當人們問及「為何要移民」時,「為了給孩子創造一個更好的教育環境」便光冕堂皇地成為第一理由。其實這句話還有另一層意思:那就是自己與其在國內既升不了官,也發不了財,中不溜逑的混日子,不如到國外換種活法,也許還能闖出一條路來也未嘗可知。雖眼下時運不濟,在加國難捧專業飯碗,改做labour, 也不妨「阿Q」一下:「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勞其筋骨......其二,「以孩子的名義移民」還有一個好處,就是「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子」。萬一有朝一日在國外混發達了,再回國發展,則兼濟天下,彼時江東父老當刮目相看;如不幸一直疏離於主流社會之外,與草根為伍,雖淪為底層,亦可 「獨善其子」,將後半生的全部希望都押在孩子身上--畢竟我們還有夢。這樣說來,進則可取,退則可守,也不失為一種自我調適的良好心態。
走筆至此,不禁想起在談到「為什麼我們要移民」這個話題來,總是有那麼多的困惑、感嘆和失落。其實當我們移民時,大多數家庭的孩子尚未成年,在出國與否的命運面前,孩子們是毫無選擇的,是我們把他們從自幼生長的熟悉的文化環境中硬拽出來,強行而又專橫地改變了他們的人生軌跡和人生目標......然後在美其名曰「為了你的前途」的名義下,將其「植入」北美「異質」文化的土壤中,讓他們在完全陌生的西方文化環境中成長,並期望他們被培育成西方教育模式下的人才,以便在今後職場就業的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這些聽起來都很在理,「為兒女謀」,乃天下中國父母人之常情,是不難理解的。問題是做兒女的是否領父母的情呢?是否體察到父母的良苦用心呢?
是否認為父母為他們作出的犧牲是值得的呢?據筆者的觀察,身邊的移民朋友,大部分屬技術移民,又大部分在加拿大從事非專業工作,為生計只得屈尊去打一份 labour工養家餬口而已,其生存狀況與在國內相比真是「天壤之別」。生活在如此清貧的尷尬境況中,情緒難免有時處於低迷消沉的狀態,再遇有事時孩子稍有不從,常責怪、埋怨:「......都是為了你,我們才......」。筆者曾有一位移民朋友,當他用這種口氣訓斥他十三歲的兒子時,沒想到兒子竟反駁道:「別盡拿我出氣,當初又不是我要出國,是你們...... 」說罷聲淚俱下,傷心不已。生活在這種無形的精神壓力下,朋友的兒子不久就被發現患上了憂鬱症。面對這樣的結局,做父母的就別提有多傷心了。再舉一例:另一位朋友的女兒面臨擇中學,其父母在此事上可謂煞費苦心:上溫哥華西區的名校(中學)呢,聽說學校中有錢人的孩子太多,攀比不起,怕孩子受影響;換到一般社區的中學呢,又嫌中國人太多,亞裔太多,國外讀書的感覺將被大打折扣。想來想去,最後乾脆舉家遷往遠離黑頭髮黃皮膚的社區--較偏遠的DELTA,儘管為此他們每天上班都要起早貪黑的趕BUS,轉SKYTRAIN,但為了讓女兒進入西人子女較多的學校(多少有點進入主流社會的味道吧)讀書,這點辛苦算什麼。安頓好女兒上中學的事後,父母又每月從微薄的收入中擠出錢來,為女兒張羅學鋼琴、補習中文......但搬家上了一個學期後,平時性格開朗活潑的女兒突然變得沉默寡言了,經常一個人長時間關在自己的屋裡,不願和父母交流。終於有一天女兒對母親說出一句令人震驚的話:「......媽,我覺得活在世上真沒意思...... 」
這又回到了本文開頭的話題,既然我們要堅持說是「為了孩子的前途」移民,那麼就應該讓孩子無憂無慮、快快活活地生活著,讓他們的心靈永遠充滿陽光。我們做父母的不要在有意或無意之間,把在國內和他們同齡的孩子正遭受著的精神壓力和心理負擔,變相地又從中國搬到加拿大,讓他們尚未成熟的心智承受太多的重壓,這樣做對孩子們太不公平了。我們應該做的是,不管你以前在國內有多麼令人羨慕的身份和收入,多麼有尊嚴與地位,如今你來到了加拿大,不管你是在餐館洗碗還是在車間當工人,當有人問你「為什麼要移民」時,即使你懊悔也好,百感交集也罷,都應該以直面現實的態度,坦然而又瀟灑地說:「以孩子的名義換種活法!」 至於這種「活法」箇中的滋味,其所包含的內涵和價值,以及「活」的內容和形式應該是什麼樣的?那又是另外的話題了。
(原文載《大華商報》2005年5月14日)
文章來源: 人在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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