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5-05-01 16:25:00作者:
兩名在監獄裡絕食表示抗議的法輪功學員可能會收到新加坡監獄的警告信或被關進處罰室。
根據新加坡海峽時報報導,新加坡監獄的發言人說,根據監獄法令(prisons act),拒絕進食是犯法的。如果定罪,可能收到警告信或被關進處罰室(punishment cell)。
監獄發言人也表示如果絕食出現生命危險,將會為他們打點滴。
兩名法輪功學員程呂金和黃才華被控無准證集會和擁有並郵寄未經審查的光碟,於4月27日被定罪,分別罰款24000新元和20000新元,兩人拒絕接受判決,被令送進樟宜女子監獄。
程呂金有一個6個月大的女兒,要求帶入監獄照顧,但遭拒絕。程呂金進入監獄後拒絕進食。目前黃才華也在絕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