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作文牽出系列校園強姦案 8名女生受害

發表:2005-04-21 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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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18日,週一。一名身材瘦削的年輕男子來到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向立案庭遞上了一份民事訴狀,和請求減免訴訟費的請求。他顫抖著聲音說:"我的心還在流血,雖然事情已經過去整整四年了。"

  四年前的晚上,這個年輕人剛剛上初一的小侄女曉麗被人從學校宿舍擄出強姦,罪犯雖然已經伏法,但侄女"至今沒有得到任何說法"。幾經輾轉,作為舅舅的他才終於正式向法院提出了訴訟,要求曉麗受害時所在的鄉中學及有關部門給出一個「說法」。

  4月16至19日,本報記者就此在曲靖進行了大量的深入調查。令人震驚的是,目前已經提出起訴的曉麗只是當地系列校園強姦案受害女生中的"冰山一角 ",僅據法院已經生效的判決,受害者就達8人之多。而且,她們幾乎都沒能得到任何實質上的賠償或補償,甚至其中很多家長對發生在女兒身上的這個悲劇還一無所知,長期以來,這些受害女學生一直在巨大的陰影中生活。

1、一篇作文,牽出惡性的校園強姦案

  曉麗出生在陸良縣活水鄉一個普通的農村家庭,由於共有四個姊妹,父母難以一一照顧。1歲那年,一次意外使她失去左手,達到四級殘疾。這起"意外"讓曉麗剛剛開始的人生蒙上一層陰影。儘管已經不是一個健全的常人,但曉麗非常懂事,讀書後學習成績在班上一直都是名列前茅。

  然而,人生中真正的悲劇就發生在小女孩所就讀的學校活水鄉中學。 "大概是2001年4月底的一天曉麗回家來,深夜,我聽見她在哭,起床過去問怎麼回事,她怎麼都不肯說,只是一個盡的哭。沒過多久,我又注意到她走路的姿勢都有點不正常,大腿總是撇著,臉色看上去也不對勁,很痛苦的樣子……"楊芳回憶說,直到7月20日偶然看到女兒的作文,才明白了發生在女兒身上的厄運。

  這篇名為《真使我後悔》的作文寫道--"世界上這麼多約(藥),可偏偏缺少後悔約(藥)。我和同學王玲睡在床上有說有笑,非常開心…… 我們都睡著了,就來了兩個戴著不該戴的東西(的人),他們進來了,我一嚇(下)子從睡夢中甦醒過來。他們用刀指著我說,'不要說話!'我害怕死了,就不敢叫。他們又問要錢,我沒有錢,他們說'沒有錢就跟我走',又說'把跟你睡著這個叫醒'。我還沒叫王玲就醒了,我們就跟他們下去了。他們問什麼,我們就老老實實說什麼,然後……"

  "我們回到宿舍裡,快要起床(的時間)了。我們想和老師說又不敢說,有點害怕,最後還是說了,和老師一件件的都說了。我們很害怕……老師叫我們不要和同學說,但這樣我就更難過了,因為已經和我的朋友(指同學)說了,我想我真笨,現在也許班上好多人都知道了許多……一個人有很長的歲月,人的心也會改變,他們如果說出去了,我就將回(會)不存在了……"

  "這件事使我後悔了幾十次,甚至到千次的後悔。"

  在這篇作文末尾,一名老師用紅筆批注了這樣一句,"把它當作一次惡夢,永遠忘記吧。"時間是當年5月20日。

  2、案發當晚,兩名住校守衛形同虛設

  "女兒被強姦了,而且是在學校被人抓出去強姦的?!"這篇作文所寫的內容無異於一個青天霹靂,打在全家人心頭,當時楊芳就抱住曉麗,忍不住淚水長流。後來到學校反覆追問時,她才得知,原來此事發生在4月18日晚上,和女兒一起受害的還有另一名13歲女生,也就是女兒作文中所寫到的王玲。但是,至今已有三個多月,竟然沒有任何人通知過自己!由於沒有什麼文化,楊芳和丈夫李建痛苦之餘,對此都感到束手無策。

  知道這個消息後,曉麗的舅舅楊忠憤怒了。"曉麗這孩子很不幸,小時候有很多時間都是我在照顧,所以我們之間感情非常深。發生了這樣惡劣的事情,整整三個月學校及有關部門都不告知我們,難道想把家長一直矇騙下去?孩子實在太無辜了,於是,我對我姐姐、姐夫說,你們不懂法,曉麗這事,我管定了。"

  楊忠,雲南省公安廳屬某機關民警。在他就曉麗的事情與學校及有關部門進行交涉時,吃驚的發現,就在4月18日之前半個月的4月4日,曉麗所就讀的活水鄉中學就已經發生過一起相同的強姦事件了,也是在深夜,兩名初中女生被人擄出校外,遭到強姦。報警後,應該說很快就得到了當地公安機關的重視,並專門安排人手住在學校宿舍中,以保護女學生。然而半月後,這第二次手法完全相同的犯罪還是發生了。

  "我也是警察,我覺得在罪犯第二次犯罪中,住在宿舍中的那兩名同行存在嚴重的失職和不作為,應該被追究相應的責任。"楊忠堅持稱:據其所掌握的情況,當晚住在學校的是兩名公安。活水鄉派出所所長就此給出的說法則是:他並不清楚是公安還是聯防人員。而且,學校這麼大,如果罪犯要下手,往往是防不勝防。因此,不好指責和追究這二人失職。

  3、叔侄行凶,共達8名女生遭遇噩夢

  一所學校接連發生兩起強姦未成年幼女案,受害人達4名,在受害者家屬多次上訪後,這兩起極其惡劣的案件得到了雲南省公安廳高度重視,並將其例為督辦大案,責成曲靖市、陸良縣公安機關組成專案組展開偵破。

  2002年9月18日凌晨時分,兩名男子在曲靖羅平縣一牛肉館搶劫時,遭到姐弟二人奮力反抗。這起看似平常的搶劫案很快告破,審訊中,民警意外得知:發生在陸良縣活水中學的兩起強姦案正是這兩名歹徒所為。

  李石生、李石平,皆為羅平縣農民,二人之間系叔侄關係。其中,李石平第一次作案時年僅18歲。司法機關查明的他們的罪行可謂令人髮指:除了活水中學那兩起強姦外,在2001年4月和5月期間,及2002年4月,他們還先後三次竄到活水鄉魯依小學、麒麟區東山三中、羅平縣阿崗二中,實施了三次強姦,總共受害的女學生達8名之多,其中最大的17歲,最小的僅11歲。在總共五次犯罪中,叔侄倆所採用的手段都是深夜潛入學校,持刀將女學生威脅到校外,然後進行強姦,同時還不忘搶劫,但每次都只能搶到幾元錢而已。

  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以強姦罪和搶劫罪分別判處李石生死刑,判處李石平無期徒刑。前者提出上訴,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維持原判。去年初,罪大惡極的李石生已經被執行了槍決。

  然而,兩人所犯下的罪孽卻不可能隨著他們的伏法而終結。在法院對他們進行審理過程中,只有羅平縣那家牛肉館受傷的姐弟二人才提出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他們獲得了11565元的判決賠償額,雖然最終並沒能拿到,至少也算有了一個"說法"。但是,由於8名受害女學生家長根本就不知道案件已經進入審理程序,因此,沒有一人就被強姦的屈辱提出索賠。

  4、顧慮重重,沉默的大多數受害家庭

  說起女兒曉麗的遭遇,李建在與記者僵持長達近半小時後,終於決定不再沉默了,但尚未開口,這個老實巴交的中年農民的眼睛就紅了。很明顯,他心裏非常矛盾。"女兒家出現這樣的事情,畢竟是見不得人的醜事,尤其在農村,誰敢自己往外面說啊?而且,說了也白說,哪個領導真的關心?女兒被人糟蹋了,痛的是你自己心頭的肉!"

  李建說自從曉麗"出事"後就一直輟學在家,平時活潑的性格變得非常孤僻,整天整天的關在家裡,哪裡都不去,甚至連父母都不說一句話。晚上夜深人靜之時,經常能聽到曉麗在獨自哭泣,她還多次流露過自殺的念頭。做母親的楊芳更是不住落淚,說在她追問下,女兒有一次終於一邊大哭一邊說自己的"下面"很疼,而且,她非常恨自己的母校,儘管非常非常想繼續讀書,但又非常害怕再回到母校,也害怕同學們議論。

  由於所有受害人都不願意這樣的"醜事" 外露,記者在活水鄉就此進行採訪過程中始終小心翼翼,發現不少村民一提到當年的"強姦事件"就惟恐躲之不及,更多的人則是一再聲稱沒有發生在自己家,也並不知情。通過大量明察暗訪,記者終於打聽到另一名家也在活水鄉的受害女學生。在聽說"同病相憐"的曉麗家要打官司後,並在記者承諾不使用其正面照片和真實地址、姓名的情況下,其父才終於出現了。據其介紹,女兒在學校被強姦後,校方及有關部門從來沒有通知過他家,是李建夫婦偶然發現女兒那篇作文知道此事並告訴他後,他家裡人才明白的。之後,他找了學校領導兩次。女兒哭著跑回家,不敢去讀書了,是他強迫她到學校繼續讀的,直到初中畢業。直到現在,他家連歹徒被抓的告知書都沒有收到過,後來歹徒被判刑和槍斃他家就更不知道了。

  "我不敢再跟學校鬧了,問題解決不了,反倒整得誰都知道了,怎麼辦?後來我才知道,跟我女兒一起受害的,還有7個丫頭,天啦,太沒有人性啦!如果曉麗的官司打贏了,我想我們也就敢站出來了。"說完,這名傷心的父親留下一個無可奈何的背影,默默離去。

  第二部分

  處理結果:換個學校,學費照收

  雖然這一系列校園強姦案的罪魁禍首一人無期徒刑,一人已被槍決,但是,其罪行所造成的惡果還遠遠沒有消失。本報記者採訪中瞭解到,受害者中的曉麗在事發約一年半後終於得到來自當地教育部門的一個"說法",就是換一個學校繼續讀書,而且,相關的學費將照收不誤。

  值得注意的另一個細節是,這名不幸女孩的舅舅是一位警察。他說自己之所以四年如一日堅持不懈為侄女討說法,是因為自己"稍微懂一點法,知道這是個什麼樣的社會"。現在,部分其餘受害家庭已經得知了他打官司的決心,並向本報記者表示:如果曉麗索賠成功,他們也會站出來起訴學校;如果有這樣一個警察舅舅" 撐腰"都打不贏官司,那他們就更不敢有任何指望了。

  1、四年抗掙,警察舅舅為侄女討說法

  之所以對曉麗的官司抱有一線希望,是因為大家都知道曉麗舅舅楊忠警察的這一身份。"儘管如此,我去找相關領導、相關部門要求解決時,還是非常困難。我不知道是誰在試圖隱瞞和隱藏這一系列的強姦幼女案,我感到了太多太多的壓力。這幾年為給曉麗討說法,我才總算體會到了老百姓打官司的艱辛。我還有警察這樣一個特殊身份,要是換了一個不懂法又不會說法的普通百姓,那真是沒法想像有多難。"

  事實上,向陸良、曲靖及省裡各級各部門投訴的全部工作都是楊忠一個人在做,因為姐姐、姐夫家在非常偏僻的鄉下,隔縣裡都有好幾個小時的路,要都是文盲的這對夫婦去找領導反映問題,太不現實。四年來,楊忠為處理曉麗的事情,已經利用雙休日跑曲靖市、陸良縣及姐姐家不下50趟之多,身體也比以前瘦了很多,體重竟減少了10公斤。

  在曉麗輟學期間,楊忠代表姐姐一家與陸良縣教育部門協商時,楊提出曉麗的思想壓力太大,已經不可能繼續在原來的活水中學讀書,要求聯繫安排在昆明的學校,以便自己能夠照顧侄女。2001 年11月27日,縣教委派思想政治辦公室主任張義東到昆明找到楊,本意是協商這個問題。但是,"談判"中張突然頗為義憤的稱,自己是《人民日報》特約記者,支持家長的行為,同時,張還出示了自己的特約記者證件。

  關於這個細節,記者在陸良縣採訪時,沒能找到張義東本人核實,但聽到了楊忠悄悄錄下來的"談判"經過。記者轉而向縣教育局書記高永富落實,他也並未予以否認,只是一再稱"不要提這個"。

  2、真真假假,當地教育局的一份報告

  自2001年4月18日侄女被強姦後,楊忠從來沒停止過向有關部門和媒體投訴。在省教育廳要求下,陸良縣教育局大約在2001年下半年,向教育廳上報了一份《關於學生曉麗的有關情況報告》。

  該報告稱:事發後,活水中學即指派劉老師專門負責處理,做了大量工作,除經常保持與曉麗聯繫,及時掌握其思想狀況外,還數次帶她到醫院檢查。在後來的協商處理中,曉麗的家人提出必須到昆明讀書,還要一次性賠償10萬,雙方沒能就此達成一致。2002年3月新學期開學後,活水中學又派人前往曉麗家做思想工作,要她回學校繼續讀書,但遭到起父母拒絕,並提出"最好私了"。報告最後稱:已經在昆明為曉麗聯繫學校,由於其家人不配合,現學校不再接受學生。

  關於侄女曉麗的遭遇,楊忠曾向《南方週末》投訴,該報記者立即就此打電話向陸良教育局聯繫採訪事務。但是,在收到該局寄來的以上報告後,該報認為"已經基本處理完畢",而放棄了報導計畫。直到今年初,楊忠輾轉收到《南方週末》記者寄來的報告複印件,這才得知陸良縣教育局在面對省教育廳追問時所做出的態度。

  這份報告被曉麗一家人認為是"欺上瞞下的虛假報告"。楊忠追問:"這個報告為何對隱瞞事實真相的事隻字不提?學校究竟做了什麼大量工作?怎麼不說具體點?學校什麼時候帶過孩子去醫院?沒有,我們知道出事後才帶她去的。出事後學校所做的,就是千方百計隱瞞我們家長!不回活水中學就讀,那是因為同學們的議論和恐怖的回憶對孩子還說,又是新一論的摧殘,要求到昆明讀書,以便我這個當舅舅的能照顧,這難得是非分要求嗎?什麼叫我們家長不配合,教育局和活水中學根本就沒聯繫昆明的學校,他們派來的人跟我談的是什麼呢?是對我們表示同情,是鼓勵我們去上訪!"

  3、處理結果:換學校的"不平等條約"

  2002年9月1日,距案發一年又四個月後,為讓輟學已經一年多的曉麗恢復上學,陸良縣有關部門及家長簽定了一份協議,其主要內容為:1、同意曉麗進入陸良一中初中一年級就讀,但入學後,屬於各方的責任各方自負;2、應該收取的相關費用,與其他同學同等收取;3、這三年中,如出現意想不到的在學校正常教學和管理之外的事故,責任由家長自負;4、陸良一中只承諾承擔初中三的的義務教育。

  以家長身份在該協議上簽字的是曉麗的父親李建,他一臉無奈的說,"沒辦法,不簽的話,孩子就還得繼續輟學下去,那整個人恐怕就廢掉啦。"得知這個消息後,楊忠氣得把姐夫一頓臭罵。"這明明是一個不平等協議!什麼叫'屬於各方的責任各方自負'?孩子在學校出這種事情,難得是孩子和我們家長的錯?如果出現什麼意外,還要我們自己負責?這純粹是推卸責任!還有,教育局對孩子竟然最最起碼的半點優待或補償都沒有,居然有臉寫明只管三年的義務教育,而且,費用還照收不誤!難得這就是拖了一年多的處理結果嗎?"

  據家人介紹:曉麗今年馬上就要參加中考了。雖然恢復讀書已經快三年了,但是,現在曉麗的學習成績大不如從前,整個人都變了,整整四年來,父母幾乎從來沒見她開心的笑過一次。由於曉麗三週或一月才回家一次,記者沒能在鄉下家裡見到這名不幸的女孩,本想前往陸良一中,嘗試著與之做一番交流,但其父母稱曉麗如今變得非常孤僻,對任何陌生人都非常害怕,記者只好放棄了這個念頭。

  第三部分

  相關老師、領導為何遮遮掩掩、自相矛盾?

  就這一系列校園強姦案進行調查的幾天內,本報記者多次在白天和晚上來到曾發生兩次強姦的活水中學,並不透露身份的在校園內及學生和老師宿舍內"閑逛",均不曾受到任何人的盤問和阻攔。那麼,該校在安全管理上是否存在疏漏呢?對於強姦犯罪的發生,學校方面是否有責任?

  就相關問題,記者對學校及當地教育局相關領導做了採訪。

  原活水中學校長保自華--"告訴家長,孩子要自殺"

  記者:2001年4月陸續發生兩起強姦案以後,學校採取了些什麼措施?

  保自華:我們安排老師帶受害學生去體檢,立即召開了班主任會議,還專門給學生們講防範意識。另外,還安排教師每天晚上在宿舍裡睡,以防止這樣的事情再發生。

  記者:每間宿舍都有老師睡嗎?

  保自華:不,我們的宿舍共三層,一二層都有老師睡,但出事的宿舍是在三層。我們學校的圍牆有三四米高,歹徒都是翻進來後,再上三樓做案的。

  記者:現在家長做想不通的一點就是:為什麼出事後那麼長時間,校方都瞞著他們?

  保自華:這不是我們的意思,這種事情對女學生來說非常不好,所以,孩子自己說不能告訴家長,告訴家長,她就要自殺。

  記者:可受害人還是13歲的未成年人,發生這麼嚴重的事情,按理說法定監護人也就是她的父母無論如何都是應該第一時間知道的。

  保自華:我們也只是想暫時不通知,等放暑假時再通知。

  記者:但怎麼家長還是在7月20號自己看到孩子作文時,才知道的?

  保自華:這個……是不是啊?大概是我們還沒來得及通知,他們就知道了。

  記者:在那篇作文後面,有老師批注了一句"把這個噩夢忘記吧"。你覺得這是不是無視孩子權益的一種冷漠表現?

  保自華:有這樣的事嗎?這個我不知情。

  活水中學黨支部書記(案發時,為該校副校長) 方國民--"沒通知家長,是警方要求"

  記者:2001年4月18日那起強姦案,你作為校領導之一,應該很清楚吧?

  方國民:當時我是分管教學的副校長,但那幾天我在宣威開會,不是很清楚。發生在女學生身上的這種事情,我不好過多的追問。

  記者:孩子受害時才13歲,屬於沒有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按理說出事後父母是最能安慰孩子的人。為何一直沒有通知家長呢?

  方國民:這完全是公安機關的意思,大概是破案的需要吧,公安叫我們不通知家長,我們當然要遵照公安的意思。

  "學校管理上沒什麼問題"

  記者:這樣惡性的案件半月後你們學校就發生了兩次,你覺得學校在安全管理上有沒有責任?

  方國民:我覺得沒什麼問題。這都是社會造成的……我們學校條件困難,沒有保安的編製。

  記者:你是說安全管理上沒問題?那為何我晚上進校來也沒有任何人盤問?既然如此,你能保證沒有社會青年會任意出入學校?

  方國民:這個……按理說這裡確實還是有些安全隱患,但這是國家辦學的問題。

  記者:那案發後,學校有沒有多曉麗給以一定的賠償或補償?

  方國民:這是沒辦法的事情啊,我們學校連最基本的運轉都成問題,沒錢啊。

  "責任不可能全都學校來擔"

  方國民:記者同志,你說說這個事情學校究竟有沒有責任?

  記者:人家好好的閨女送來你們學校讀書,也交了學費的,出這種事情,難道是家長錯了?小女生更是無辜的吧?你說是不是書記?恐怕任何老百姓都會覺得,學校責任大了。

  方國民:是、是,學校當然有責任,但我只是想,這個責任不可能全部都學校來擔啊。你看我們的圍牆是好好的,歹徒明明是翻圍牆進來的,你說學校怎麼防範?

  記者:那案發後你們有採取過什麼加強防範的措施呢?

  方國民:宿舍外原本是沒有圍牆的,案發後我們在宿舍外也加上了圍牆,還裝了大鐵門……

  4月18日上午,本報記者來到陸良縣教育局,對局長和書記做了相關採訪。遺憾的是,兩位領導在聲稱"歡迎監督"的同時,似乎並不原接受採訪,回答提問時總是過於"精練",有時顯得答非所問,有時則直接避而不答。

  陸良縣教育局局長陳興紅--"我們絕對歡迎監督"

  記者:這一系列校園強姦案中前三起都發生在陸良縣,接二連三發生這樣的惡性案件,你覺得是偶然的嗎?有沒有什麼必然的原因?

  陳興紅:這個……我不知道該怎麼說。

  記者:受害人都在直接被歹徒從學校給虜出去,然後再實施強姦的。你認為學校管理上有沒有責任?

  陳興紅:當時學校是個什麼狀況,我不太清楚。我們絕對歡迎輿論監督,但是,這個問題非常棘手,非常複雜,涉及到好對方面的問題,也影響到受害人的一生……現在既然受害者家屬已經起訴了,那有些事情恐怕我們就不太好辦了。

  陸良縣教育局書記高永富--"安排讀高中,費用可以減免"

  記者:4年前案發時,你是教育局負責處理此事的主要領導,能不能介紹一下相關情況?

  高永富:……(記者反覆發問,高仍在"認真"看材料,似乎沒聽見)

  記者:局裡後來匯報給省教育廳的報告是客觀情況嗎?受害人家屬認為裡面的內容完全虛假。

  高永富:報告當然是真的。

  記者:那裡面所說的做了大量處理工作,究竟是些什麼工作?

  高永富:報告當然是真的嘛,但你要我證實的話,得把相關的方方面面的人都找來才行,太麻煩。我們都在按上面規定處理的,後來讀書問題不也是解決了嗎?

  記者:你說的解決就是為受害女生換了個學校,而且是在案發一年多以後?

  高永富:事情剛發生時,受破案等因素的影響,後來他們家屬來反映,問題確實就很快得到解決了嘛。

  記者:明確說,這個解決就是轉個學校,讀完初中,而且,學費還照收不誤?

  高永富:……今年她應該參加中考了,讓她先考了再說嘛,如果考完想讀高中,我們負責安排在陸良範圍內讀就是。

  記者:問題是現在曉麗已經性格大變,成績也大不如從前,如果考不好怎麼辦呢?而且,她家裡也確實非常困難。

  高永富:這個……上高中的費用我們可以按照規定減免。

  記者:現在受害人已經把學校起訴到曲靖中院了,你覺得學校應不應該賠償?作為教育主管部門的教育局又有沒有責任?

  高永富:這個問題啊,我們做不了主……

(由於涉及未成年人隱私,相關人物採用化名)作者:生活新報首席記者 溫星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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