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點: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萬家勞教所。
從1999年12月14日之後,有數以千計的法輪功學員因為不願放棄法輪功信仰,而被送進萬家勞教所。
法輪功學員被迫睡在濕草蓆上,那些草蓆冬天時就儲存在雪裡放著。有些被迫睡在地上,而還有許多人則根本沒得睡。勞教所裡大部分的學員身上都長有疥癬,而且長期為之所苦;他們還因為疥癬痒得受不了,晚上睡不著覺。然而,他們還是被強加超量的工作,每天都遭受虐待。
勞教所裡的公安常常濫用職權,而且用各種下流的手段虐待學員。毒打、怒斥與挨餓都是學員慣常遭受的凌虐方式。
萬家勞教所用「小號」來關法輪功學員。「小號」寬約1.3公尺、長2.2公尺 (有些高僅1.5公尺)、既濕又冷。有些學員被關在監禁房裡超過10個月。他們不准洗澡或洗衣服,也不准和家人見面談話。他們被迫睡在冰冷的地板上,還經常挨餓、被打被罵。
被關在勞教所裡的法輪功學員經常被任意延長拘役時間。此外,學員們會被吊起來打;他們被逼長時間工作,同時還被電棍電擊、腳踹,甚至長時間綁在鐵椅上。女性學員常遭到性侵害與強暴。由於遭受酷刑折磨,目前已有十幾名學員喪生。
萬家勞教所將女學員用膠帶封住嘴 吊在男隊
1.被迫於無防護的情況下使用有毒材料工作
曲鳳卿(Qu Fengqing):女,57歲,住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動力區菅草街32號。
曲女士被拘禁於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81天,然後被轉進萬家勞教所。在勞教所裡,她被迫從事卡車裝卸貨之類的粗活。職夜班時,她得做到半夜三更;而值白天班時她得工作到晚上10點。她被迫製作拖鞋,並且在沒有適當防護之下直接接觸有毒接著劑。
2.被迫一天工作20個小時不休息
包(Bao)女士:女,吉林人。
2000年底、2001年初,包女士與其他學員被迫不眠不休從早上4點工作到隔天凌晨12點;一天只准上兩次廁所,根本沒時間洗臉刷牙。第四單位的獄警王晶常不顧學員的意願,逼迫她們下工後必須得聽反法輪功的洗腦宣傳,一直聽到半夜一、兩點。包女士和其他學員常常得幫獄警們和其家人洗碗盤和洗衣服。
3.被迫製作外銷日本的拖鞋
黃明(Huang Ming):女,39歲,住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動力區汽輪四道街848號。
黃明女士被送進萬家勞教所,還被迫超時製作外銷日本的拖鞋。他們使用的膠有毒性,害她的手和臉發痒。她和其他學員被逼每天從早上5點工作到晚上9 點;只有幾分鐘的時間可以吃飯上廁所,其他休息則一律不准。有時候她們被逼迫繼續上晚班。睡覺的空間只有18公分寬(7寬),根本不夠她們把腳伸直。她們得側身入眠,睡覺時不准翻身,晚上還不准使用廁所。一個月襪子只能洗兩次。學員們上廁所或喝水都得請示才行。她們被逼無償做工,卻必須簽下假文件聲明她們有拿到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