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安福縣當幼兒園教師的王寶珍,於2001年認識了同案第三被告周芳萍(女、22歲),二人其後結伴往福州。周芳萍經常呆在網吧上網,甚至通宵不歸,某天更拿了一袋丸仔回家向王寶珍展示,說:「快來看,有了這些就好辦了!」。又過了幾天,周芳萍告訴王寶珍她在網上結識了一個想「一夜情」的北京人,雙方已約好了時間和地點,她叫王寶珍以她在網上的身份去見這個北京人,王寶珍感到很害怕,但周對她說:「你不是想賺錢嗎?我給你機會去試一試,我樣子不好看,我去的話他不會上當!甚麼事都有第一次,你在他酒裡放了藥就不會有事的,別怕!」。王寶珍按照周給她資料來到酒店。在北京男人的強烈要求下,王寶珍被強行拉到床上與他發生了關係。完事後,北京男人呼呼大睡了,王寶珍欲推醒他一起喝酒以趁機下藥,但對方沒反應,王寶珍便把他的錢、手機和手提電腦偷走,回到出租屋將財物交給了周芳萍。第一次作案兩人輕易得手。隨後,兩人以同樣手段在福州作案4宗。
2004年3月,周芳萍、王寶珍以及新加入的周坤(化名、17歲、男)前往廣州,周芳萍繼續利用一些有錢男人欲追尋「一夜情」的心理,在網上搜索獵物。 2004年3月中旬,周芳萍找到了新的「獵物」耿為民,王寶珍按照以往的慣例與耿為民見面和發生關係,王寶珍在信中寫道:「於是在他強烈要求下,我和他發生了性關係。之後他對我說:「以後你作我的情人吧,我要帶你去北京,你考慮一下,下個月我還要來廣州,我會給你打電話,保持聯絡,還要給你帶烤鴨」,我點了點頭……他送我到酒店門口,幫我叫了一輛的士,給了100元車費,他說這是在網上答應過的,交待的士司機一定要把我安全送到家。我剛下車他就打來電話問我是否安全到家?……周芳萍和周坤見我回來,急切的問我:「甚麼東西也沒有嗎?給他喝藥了嗎?我回答他們「沒有機會下藥,他不喝酒」。「其實我沒有告訴她真相,因為我喜歡上了他,並打算以後做他的情人,要和他一起去北京,他是一個可依可靠的男人。我沒有再和他倆說下去,沖完涼就上床睡覺了。……在他回北京之前,周芳萍就拿起了我和他聯繫過的那部手機(手機是她的)和他通了電話,發簡訊,周芳萍一直和他保持聯繫,其中過程我不清楚我也不敢過問。半個月後,他打電話給周芳萍說要來廣州出差,周芳萍也就告訴了我……2004年4月6日早晨6點,電話響了,我睡得迷迷糊糊,接過電話一聽是他打來的,沒等我反應過來,他馬上要求我去見他。7點30分左右,我見到到了他,他衣著不整地等著我,見我來了他對我說「寶貝想死我了……」。這是我第二次和他發生性關係……吃過早餐後,和他一起回到房間,他說有事情要辦,讓我先回家,晚上8點給我打電話,邊說邊拿出一隻烤鴨放到我手上。
「當天下午16時到7時左右,他就打來了電話邀請我陪他吃晚飯。周芳萍命令我去見他,並讓我把他帶來見他。她說立即去酒店開房。說完她還給了我一包藥讓我帶在身上以防不能帶他出來。就讓我在房間給他喝,她說「這次一定要給他喝」……我們一起坐的士到海珠廣場華安酒店,周芳萍用假身份證登記了一間608房,他開完房已是晚上8時,然後她讓一個人去廣州國際大酒店見他,要我把他帶到華安酒店608房來……周芳萍預先設了一個騙局:她是我表姐,在中山工作,這次由於和表姐夫吵了架出來散散心,特意來廣州找我,希望我能幫其解悶。他聽了之後願意陪我去見他。大約9時我和他進了608房,見到了周芳萍,周簡單自我介紹人了後,周芳萍先開了一瓶啤酒喝了起來(喝酒是周芳萍提出來的),接著開了一瓶給他。他沒有喝酒,也勸周芳萍不要喝太多酒,會傷身體,勸他開心一點,他不停地勸說,趁他不注意,周芳萍用家鄉話話「快把藥放進他酒裡去』,我去了衛生間,把之前他給我的藥拿出來,我不敢當著他的面放藥進去,於是將藥放進自己嘴裡,從衛生間出來,我還不敢將藥吐進他的酒裡,一氣之下,我將藥吐進了自己的酒裡,並告訴了周芳萍,周讓我當他的面喝下了兩口,然後將我的酒交給了他,說「既然來了,一定要喝點酒,這是小婷(周放萍為王寶珍起的化名)剩下的,你喝完吧」。他不好再拒絕,就喝了,喝完半小時後,周芳萍說要下去,讓我和他在房間等她,由於他喝了有藥的酒開始有反應,就躺在床上睡著了。我也有些頭痛,在一旁睡了一會兒。大約半個小時後,周芳萍打來電話問我他睡了沒有,我去碰他,告訴周他睡著了。「開門!我就在開口」。我過去開門一看她帶著周坤。我們三人站在衛生間口。
周芳萍又要我去碰他,看看他是否睡著了,並要我把他的衣服脫下來。「我把他的外衣褲脫下來後,錢包從口袋裡掉了出來,我把脫下來的衣服和錢包交給了站在衛生間門口的周芳萍和周某,她們從耿為民的口袋搜出了房卡和包裡的800元錢,接著周芳萍說:「錢太少了,先讓他睡,我們去他酒店的房間看看有甚麼東西。」說完,她一個人拿著他的房卡去了亞洲國家大酒店,她把他的房間的東西拿到了華安,她說只拿了一台電腦,沒有其他的,她另外在丵安開了一間609房,周芳萍說:「住在亞洲國際大酒店的人一定有錢,可現在才800元,開房就要花了600元,一定要在敲一筆才罷休。」於是周芳萍和周某用廣州客家話商量,最後他們倆開始始把他綁了起來,周某先把他的內衣、內褲用刀割斷(我不知道他們身上有刀),周芳萍把他的裸照拍了下來,接著周某按住他的手腳,周芳萍過來把他綁起來……我跟周芳萍說:「我的頭很痛,我想回家睡覺。」她對我說:「你現在陪我去取錢,把行李搬到家裡去,我另開了一間609房,家裡不安全。」
據王寶珍在信裡寫到他為了心疼耿為民,曾經買水果兩次讓周坤餵他吃,但他都不肯吃。「這時周芳萍打來電話,交代我和周坤沒有他的允許不准離開房間。他已經被綁了很長時間,於是不耐煩的說:「你們甚時候可以放我走?我知道造成今天的後果是我自找的,我認了。可我今天有事要辦,你們讓我打個電話,要多少我都給你們。」周坤笑著回答讓他再委屈一下咯。大約11點左右,我很想去看看他,但又不敢去面對他,我讓周坤把他的眼睛蒙住,周坤扯了一幅布蒙住了他的眼睛,我才敢過去看他。我看見他的手腳都綁著不能動,全身裸坐在凳子上,下身用他的襯衣擋住,手臂腫了還起了水泡,我不忍心,甚至很心疼。於是我對周坤說,你現在睡會兒,我替你看著。……我當時一個人在看管他,周坤在一邊睡覺,我走過去幫他解開手臂和上身的繩子,為他按摩了一下,想讓他逃走。但當我正準備把他手腕的繩子解開時,他突然大叫救命,我當寺都被他的喊聲驚呆了。我沒有幫助周某殺他,我看見他流出血後,我都嚇昏了。等我清醒過來,我連忙把周坤拉開,我的手也被給割傷了……對於他的死,我很難過和後悔,因為我對他有了一份感情,我沒想到他會死,現在我能做的就是如實的供訴自己的罪行,接受法律的制裁,以慰他的在天之靈,希望他能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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