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是中國採用的一種傳統曆法,又名夏歷、中歷、舊曆、黃曆、陰曆等。農曆是以月球繞地球運行一週為一「月」,故稱為「陰曆」;農曆把月亮運行到和地球與太陽之間成一直線的那天,為每個月的開始,稱為(朔日)初一。朔望月的平均長度約為29.53059日,所以有的月份是30日。稱月大;有的月份是29日,稱月小。農曆以12個月為一年,共354日或355日,與回歸年相差11日,通過設置閏月的方式解決,3年一閏,5年二閏,19年七閏。使每年的平均長度儘可能接近回歸年,因此農曆既反映月亮繞地球的週期又反映了地球繞太陽的週期特點,所以也被稱為「陰陽曆」。閏月天數與正常月份天數一樣,為29或30天,閏月的安排由二十四節氣來決定:一般每個月中都有兩個節氣。只有輪到一個節氣的月(通常是小月)為上一個月的閏月。
農曆紀年和月份的別稱
公元紀年沒有重複,如1952年在歷史上不會重複,但是中國農曆使用干支紀年,因此出現每60年重複。如公元1931年,稱為辛未年,公元1991年也為辛未年。為避免重複引起的誤解,從漢武帝時期開始,皇帝年號與天干地支同時使用。60年重複也不表明曆法的落後,比如中國有:「60年風水輪流轉」的說法。
農曆的第一個月,按照習慣被稱為正月。每個月除按順序的叫法外還有許多別稱,也許這些別稱也都蘊藏著不同的含意。如:
一月:正月、端月、征月、開歲、華歲、早春、孟春、新正;
二月:命月、如月、麗月、杏月、酣香、仲春;
三月:蠶月、桃月、桐月、季春、曉春、鳶時、桃良、櫻筍時;
四月:餘月、陰月、梅月、清和月、初夏、孟夏、正陽、朱明;
五月:皋月、榴月、蒲月、仲夏、郁蒸、天中;
六月:且月、焦月、荷月、暑月、伏月、精陽、季夏;
七月:相月、蘭月、涼月、瓜月、巧月、孟秋、初秋、早秋;
八月:壯月、桂月、仲秋、中秋、正秋、仲商;
九月:玄月、菊月、青女月、季秋、窮秋、抄秋;
十月:陰月、良月、正陰月、小陽春、初冬、開冬、孟冬;
十一月:幸月、暢月、仲冬;
十二月:塗月、蠟月、臘月、季冬、暮冬、殘冬、末冬、嘉平月、星回節。
農曆每個月日期的稱呼也很特別,如一個月的前十天按順序習慣上稱為初日,如農曆的一月二日稱為正月初二;後十天按順序習慣上稱為廿日,如農曆的一月二十二日稱為正月廿二。
二十四節氣
和所有曆法不同的是農曆中設置了二十四節氣,它起源於黃河中下游,春秋時期已運用圭表測日影,定出春分、秋分、夏至、冬至。到西漢《淮南子.天文訓》中始有二十四節氣全名。二十四節氣是以太陽曆為基礎,根據視太陽在黃道上的位置,從黃經0°起,每15°為一節,每月一個「中氣」和一個「節氣」,全年分十二個「中氣」和十二個「節氣」,以後合稱為二十四節氣,即:
立春、雨水、驚蟄、春分、清明、穀雨、立夏、小滿、芒種、夏至、小暑、大暑、立秋、處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二十四節氣後傳入朝鮮、日本等鄰國。日本在江戶時代(1603∼1867)開始採用,並傳至今日。
二十四節氣按天文、氣候和農業生產的季節性賦予有特徵意義的名稱。如:
*反映四季更替的有:
二分(春分、秋分表示晝夜平分,氣候適中);
二至(夏至、冬至表示暑夏寒冬的到來)
四立(立春、立夏、立秋、立冬表示春夏秋冬四季的開始);
直接或間接反映溫度變化的有:
小暑、大暑(小暑、大暑是一年中最炎熱的季節);
小寒、大寒(小寒、大寒是一年中最寒冷的時節);
白露、寒露、和霜降(白露表示氣溫下降快,濕度尚大,多露水、寒露表示地面輻射冷卻快,凝結的露水溫度低、霜降表示進入降水季節);
*反映降水的有:
雨水、穀雨、小雪、大雪(雨水表示降雨季節的開始、穀雨是降雨開始增多,有利於穀物的生長、穀雨是降雨開始增多,有利於穀物的生長、小雪表示降雪的起始時間和程度、大雪表示降雪量和頻次增多);
*反映物候的節氣有:
驚蟄、清明、小滿、芒種、處暑反映物候的節氣(驚蟄是冬眠蟄蟲開始復甦,出土活動。清明表示天氣開始轉暖草木新綠,景象清新;小滿表示草木開始繁茂,夏熟穀物子粒開始飽滿;芒種是一年中農事繁忙的時節,需要及時進行夏收、夏管、夏種;處暑表示炎熱季節的結束。
*和二十四節氣相關的還有《二十四節令歌》:
打春陽氣轉 雨水沿河邊.
驚蟄烏鴉叫 春分瀝皮干.
清明忙種麥 穀雨種大田.
立夏鵝毛住 小滿雀來全.
芒種五月節 夏至不納棉.
小暑不算熱 大暑三伏天.
立秋忙打靛 處暑動刀鐮.
白露煙上架 秋分無生田.
寒露不算冷 霜降變了天.
立冬交十月 小雪地封嚴.
大雪河叉上 冬至不行船.
小寒進臘月 大寒又一年.
*和二十四節氣相關的還有一些稱呼:
春社 立春後第五個戊日
秋社 立秋後第五個戊日
入梅 芒種後第一個丙日
出梅 小暑後第一個未日
初伏 夏至後第三個庚日
中伏 夏至後第四個庚日
末伏 立秋後第一個庚日
九九 自冬至起八十一天
社日是古時祭祀土神的日子,分春社與秋社,每逢神日,婦女有停針線的習慣;「梅」是「霉」的諧音,意思是由於陰雨連綿,天氣潮濕東西容易受潮霉爛,入梅和出梅是入、出這一段的起始和結束時間,不同地區還是有差異;三伏和三九是一年中最熱和最冷的時後。
戰國末期的《呂氏春秋》中就有按夏至計算始耕日期的記載。東漢《四民月令》中已廣泛用節氣定農時。以後的歷代農書更廣為引用,作為決定農時的根據。元代《王禎農書》中設計了一個《授時指掌活法之圖》,按二十四節氣、七十二候逐一編排農事。
由於古代中國以農業生產為主,所以一些人認為農曆只是和農業生產有關,表現出的是春播、夏鋤、秋收、冬藏對應著一年四季。實際上農曆不僅和農業有關,因為它是和天體的運行相對應的,二十四節氣也和各種政事、氣象、醫療、養生、祭祀、廟會等等有關。明清兩代把節令的禮儀等規定為朝廷百官、庶民百姓的生活準則。其實東漢時期的《四民月令》也不單純是農業生產的安排,還包括家庭生活(其中又包括祭祀、醫藥養生、子弟教育、住房和器物的修繕保藏等方面)和社會交往等諸方面的安排。
東漢時期的《四民月令》是一本月令體裁的著作,即按一年十二個月的次序,將一個家庭中的事務,作有秩序有計畫的安排。以《四民月令》的正月為例:
農業生產:
地氣上騰,土長冒橛,陳根可拔,急強土黑壚之田。可種瓜,可種瓠,可種葵,可種韭、芥、大小蔥、蒜、苜寬厚及雜蒜,亦種此二物,皆不如秋。強種蓼,可菹芋,可作諸醬、肉醬、清醬。正月自朔暨晦,可移諸樹竹、漆、桐、梓、松、柏、雜木。唯有果實者,及望而止。過十五日,則果少實。正月盡二月,可種春麥、<豆卑>豆,可剝樹枝。自正月以終季夏,不可伐木必生蠹蟲。或曰:其月無壬子日,以上旬伐之,雖春夏不蠹,猶有剖析開解之害,又犯時令,非急無伐。
家庭生活:
祭祀:正月之朔,是謂正旦,躬率妻孥,潔祀祖邇。及祀日,進酒降神畢,乃室家尊卑,無大無小,以次列於先祖之前。子婦曾孫,各上椒柏酒於家長,稱觴舉壽,欣欣如也。進酒次第,當從小起,以年少者為先;
醫藥養生:上除若十五日,合諸膏小草續命丸散法藥;
教育及其它:農事未起,命成童已上入大學,學《五經》。硯冰釋,命幼童入小學,學篇章。命女工趣織布,典饋釀春酒。
社會交往:謁賀君、師、故將、宗人、父友、友親、鄉黨耆老。
農曆雖然只是眾多曆法中的一種,但農曆是真正對應天體變化規律的曆法,包括一年的開始和終結、二十四節氣、60年的週而復始,處處都體現出天時。二十四節氣,每個節氣都能體現出來,以驚蟄為例:
驚蟄,一年中的第三個節氣。農曆書中記載:「斗指丁為驚蟄,雷鳴動,蟄蟲皆震起而出,故名驚蟄。」所謂斗即斗綱,也就是北斗七星中的魁、衡、杓三顆星。它們隨著天體的運行,斗綱指向不同的方向和位置,其所指的位置就是所代表的月份。在陽曆中,斗指丁時,太陽黃經為345度。驚蟄,是「立春」以後天氣轉暖、春雷初響、驚醒了蟄伏在泥土中冬眠的各種昆蟲的時候,此時過冬的蟲卵也要開始卵化,由此可見驚蟄是反映自然物候現象的一個節氣。驚蟄時節,中原大地有些地區已是桃花紅、李花白,黃鶯鳴叫、燕飛來的時節,大部分地區都已進入春耕季節。有諺語云:「雷打驚蟄谷米賤,驚蟄聞雷米如泥」。這是說驚蟄日或驚蟄日後聽到雷聲是正常的,風調雨順,主好年景。有些地區忌諱驚蟄日前聽到雷聲,並總結出「驚蟄未到雷先鳴,大雨似蛟龍」的氣象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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