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5-02-06 06:35:00作者:
2004年12月11日,大慶看守所407監室又多了一位法輪功學員,她細高的身材,白淨的面孔,看上去像20幾歲的人,其實她已經36歲了。她光著雙腳,沒穿鞋襪,身上的衣服很單薄。她叫石晶,因為有人告秘被綁架。這是她第三次被綁架到看守所,幾小時後她被提走了。
第八天人被扶著送回來,卻變成了另外一個人。在這裡她沒有吃過一口飯,也未喝過一口水。所謂的「提審」就是將她鎖在一個鐵椅子上,七天七夜的嚴刑逼供,不許睡覺不許上廁所,困了惡警就往眼睛和鼻子的周圍塗抹芥末油,造成面部嚴重變形變色,兩隻腳腫得像饅頭,除心臟部位尚有一點溫度外,全身都冰一樣的涼。在這七天七夜的嚴刑逼供中,記錄上除了惡警寫的名字外,只有空白。
在早晨的灌食途中,人們都會清晰的聽到她發自心底的一句話:「法輪大法好!」,響亮的聲音給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以正義的力量,給邪惡極大的震懾,就連在她身邊的警察也應到:好!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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