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中國生活了三十五年後才來到民主自由的美國。到美國後,感受最深的是美國的獨立新聞和私人辦報。獨立新聞指的是一份報紙或一家新聞媒體要具有個人主義和自由主義獨立意志。有了這獨立意志,它就不會屈服於政府的惡,它就不會成為政府的附庸品,傳聲器,應聲蟲。
《芝加哥華語論壇報》的評論員文章使我產生一種久違了的反感。這種反感大致是由《芝加哥華語論壇報》以下幾個行為引起的。
另人反感行為之一:徹頭徹尾的政府附庸品,傳聲器,應聲蟲行為。
在民主自由大潮勢不可擋的今天,貴報仍以這種共產黨思維方式和共產黨語言幫中共搞新聞出口轉內銷,不但令人吃驚,更令人汗顏。請看其評論員文章如是說,「面對祖國被分裂的嚴重可能性,海外華人無不憂心忡忡。一些華人說,現在中華民族又一次到了『最危險的時候』。在多次中國政府和有關方面代表聽取僑胞意見的座談會、見面會上,大家都一致希望中國盡快制定有關法律,以立法形式維護國家的統一和主權領土完整。」
臺灣作為國家政體在那運轉了五十多年了,在經濟政治上一直不斷進步,你早不覺著危險,現在她民主制度正在完善,你覺著它「到了最危險的時候」了。那江澤民大筆一揮,把十多個臺灣大小的中國領土劃給了俄國,危險不危險?中共沒說危險,所以你不覺著。
什麼是最危險的?專制。專制扭曲人性,它限制人民的思想和言論,使人民時時刻刻處於恐怖中。專制滋生腐敗,它最終導致絕對腐敗。專制使罪惡氾濫,它致使社會道德全面淪喪。專制破壞世界和平,它逆歷史潮流而動。而中共這個絕對專制絕對腐敗的政府更危險,對世界進步發展威脅更大。作為獨立的新聞媒體,你抨擊過這個最危險的制度嗎!?作為獨立的新聞媒體,你抨擊過中共這個絕對專制制度的最大代表嗎!
如果把上面你說的那句話改一下,會使更多的「海外華人振奮和激動」。更改如下:「大家都一致希望中國盡快實行民主制度,以民主形式維護國家的統一和主權領土完整。」
令人反感行為之二:向中共主子表衷心的諂媚行為。
眾所周知,中共在國內實行新聞封鎖,在海外收買拉攏媒體為其宣傳鼓噪。海外很多媒體趨炎附勢,完全變成人民日報代言人,喪失獨立新聞原則。《芝加哥華語論壇報》也不例外。
一個報紙應本能地為民主制度和新聞自由叫好,這是辦報人的天職。可《芝加哥華語論壇報》卻反道而行,成為專制政府的宣傳喉舌。
是因為被扭曲的太厲害了,身不由己?還是見利忘義,身不由己?
一個喪失了獨立意志的報紙真是可悲可恥,就像一個人沒有了靈魂。喪失了獨立意志的報紙就只能寫這種人民日報評論員式的文章,只能慷慨陳詞表表忠心了,讓人覺著像憤青發泄民族情懷,誓言加討伐。一個「反分裂法」就能救國救民了?中共這法那法可沒少訂,今天訂一個「反分裂法」,明天訂一個「反革命法」,再後天訂一個「泄露國家機密法」,再一個「顛覆政府法」,無休無止,每訂一法,你都跟著叫好?可你想過沒有,為什麼中國的法越多,中國的貪官污吏也越多?為什麼中國的法越多,中共政府越腐敗?因為中共訂的這些法只限制人民,不限制政府,只對別人,不對自己。
法制制度,民主制度就是為了限制政府的權力和惡而建的。因為權力導致腐敗,絕對權力導致絕對腐敗。中共哪個法是限制政府權力的?新聞自由可以限制政府權力,中共視其為洪水猛獸。言論自由可以限制政府權力,可中共從沒放棄過以言論治罪這個惡法。做為新聞媒體,獨立報紙,你為此吶喊過嗎?面對中共這個世界上最大的絕對權力絕對腐敗制度,做為新聞媒體,獨立報紙,你的責任何在?!你的良心何在?!
你要是真有那救國救民之心,你要真是個有獨立意志的新聞媒體,就該順應民主大潮,反諂媚為正色,告訴中共,全面民主法制才是中國的方向和出路。
令人反感行為之三:仿效中共標榜自己代表大多數的行為。
一個報紙要想代表任何別人的思想感情,恐怕是根本做不到的。更何況是海外那些深受民主自由思想影響的華人,你更代表不了。硬要代表,並刻意製造多數,是共產黨的歷來作風,作為一黨專制政府,它這麼做,這麼說,是為了愚弄欺騙民眾。可是,作為海外一個報紙,也學著這麼大包大攬地強加於人,未免太不識時務。知道的人,說你無非是要向主子表功。不知道的人,說你強姦民意。請看其評論員文章如是說,「12月17日,媒體公布即將舉行的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將首次審議『反分裂國家法』。消息傳來,包括芝加哥在內的海外華人無不感到振奮和激動,表示堅決支持中國立法機構這一重大舉措。」
請問,中共這種一貫使用的口號連篇的令人作嘔的假大空煽動語言能代表幾個海外華人?
一個「反分裂法」就成了中國立法機構的重大舉措?就使海外華人感到那麼振奮和激動?扇呼的太邪虎了吧?你想沒想過,一個民主制度,一個法制社會對中國進步,世界發展有多重大?臺灣這個民主社會,這個民主制度是我們中國人的一面鏡子,是我們每個中國人,無論是臺灣人還是大陸人,都要珍惜愛護的重大果實,因為它是我們中國人民經過巨大的磨難才獲得的。作為一個媒體,一個報紙,對這點,你想了多少?你為此呼籲過嗎?
最後,請問《芝加哥華語論壇報》,你如此為反分裂法叫好,你自己是否搞清楚什麼是反分裂法,反分裂法對臺灣的民主制度起推進作用呢?還是起破壞作用?你能否給「芝加哥在內的海外華人」說說,「反分裂法」和「反革命法」到底有多少區別?
華夏文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