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下午,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國家森向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報告了這起案件的調查情況。他在山東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所作的工作報告中說:「濟寧市原副市長兼高新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李信利用職權,多次收受、索要賄賂達400余萬元,挪用公款300余萬元,群眾反映強烈。」山東省檢察院依法嚴肅查處了李信犯罪案件。
李信一案是山東省檢察院查辦的職務犯罪典型案例之一。山東省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說,2004年,檢察機關嚴肅查辦了發生在領導幹部中濫用職權,謀取非法利益的犯罪案件937人,其中縣處級幹部168人,廳級3人。
即將年滿51歲的李信,於去年7月下旬被山東省人民檢察院逮捕。此前有媒體在報導中刊出過李信向一位女性舉報人下跪的照片,李信案因此廣受輿論關注。
副市長為劣跡下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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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信曾給舉報人100萬元封口費
今年6月中旬,一篇「濟寧市副市長下跪醜態」的帖子被發到了網際網路上,並且附上了李信下跪的照片。由於內容敏感,文章一上網便立即引起轟動,先後被國內多個網站轉發,很快成了網民關注的焦點。然而就在6月下旬,濟寧方面就傳出「李信被有關部門『雙規』」的消息。記者日前從山東有關部門證實,洗錢至少數百萬元的李信是在6月24日左右。
李信下跪了4+N次
在李玉春提供的材料中,記者看到自2003年3月起之後的一年中,她先後到山東省檢察院、省反貪局、省公安廳、省紀委、中紀委等多處反映李信的問題,並提供了相關證據。去年5月,山東省公安廳方面開始調查李玉春所反映的情況,省紀檢監察部門也派人到濟寧對李信進行調查。
舉報人李玉春被綁架後遭到毆打
有關部門的這些行動使李信感覺到了「危險」,他對李玉春的態度開始「由硬轉軟」,「下跪」成了他最常使用的「武器」,其中至少有4次是在不同場合對著相機 「下跪」:2003年6月23日,李信在上海找到李玉春「談判」被拒,結果就跪在她家樓梯口哀求,這是他第一次下跪「懺悔」;2003年7月13日,李信在上海天誠大酒店1905房間,當著李玉春弟弟的面再次下跪;此外去年9月11日、12日兩天,李信又多次下跪。
說跪就跪 100萬封口費未能了事
「因為知道上面在查他,李信來求我時的態度跟綁架、毆打我的時候完全像變了一個人,說跪就跪,說哭就哭。我為了留下證據,提出拍照,他也表示願意,就這樣,我拍下了那些照片。」李玉春對記者說。記者還得到了一份由李信寫的「再也不做任何一點傷害李玉春的事」的保證書。此外,據李玉春說,李信還找到她的大姐李玉娟和姐夫董強,拿出20萬元交給董強做「活動經費」,讓他們勸說李玉春不要告他誹謗、非法拘禁的犯罪行為。後來李信還拿出100萬元給李玉春做「封口費」。後來李玉春將這筆錢交到了山東省檢察院。
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