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達早先參與南蒙古民主聯盟活動,提倡保存蒙古文化和民族自決,在1996年被中國當局以「分裂主義」和「間諜罪」的罪名判處15年徒刑。總部設在紐約的人權組織中國人權說,哈達在內蒙古赤峰監獄經常遭到毆打和其他形式的虐待,健康狀況很差,急需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