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背著女兒京城上訪
【看中國報導】1998年3月20日7點50分,閔玉在求學的路上被貴B─10763車號的車子撞傷,駕駛員叫劉建平,當時閔玉被撞傷,傷得很重,五官出血,人已經昏死,後來被送到六盤水市醫院搶救很長時間才醒轉,當時閔玉被撞傷時她的母親去了威寧,因她的小舅舅跌傷腳,所以她的母親就去看她的舅舅。閔玉玉傷時通知了她的二姨,閔玉的二姨當時就去看了她的傷情和出事的現場,而閔玉是在南環環高速公路的路邊被劉建平的車子撞出兩百多米遠,有兩層樓高的房子這麼高摔下跌昏的,閔玉當時在醫院是昏死的,五官是出血的,左眼是受傷被縫過的。
閔玉的母親是3月22號知道閔玉被車子撞傷從威寧趕回來的,3月 23號去醫院看小孩的,小孩當天都不認識自己的母親,都幾天不能吃東西,每天都輸鹽水。而且劉建平家準備不想管閔玉,當時閔玉的母親看到閔玉的衣服穿得少,回去拿衣服給閔玉穿,閔玉的母親回到家後痛哭了一場就病倒了,因為在1997年8月份,閔玉的父親在受冤害的情況下不幸去世了,在這樣的雙重打擊下,閔玉的母親病得很重,幾天不能起床。
因閔玉的母親是外地人,只能靠雙手勞動生活的人,無權無勢,又是孤兒寡母,劉建平是本地人,有權、有錢、有勢力,在閔玉傷重時,1998年3月25日號,劉建平的老婆帶起姐妹上閔玉家去罵和威脅閔玉的母親,閔玉的母親沒有敢給劉家開門,而是睡在床上隨劉家罵和威脅,威脅後罵了很長時間才回去。到了第二天晚上,也就是3月26號的晚上20點鐘,劉建平家老婆和舅子就把閔玉帶起上閔玉家二姨叫來,在劉家威脅閔玉的母親並要把孩子強行留上,因為當時閔玉的內外傷都很嚴重,閔玉的二姨看到閔玉的嚴重傷情,一點也不怕劉家的威脅,就和劉家針鋒相對幹起來,並警告他們,他們只要不把孩子醫好,絕不對他們善罷干休,他們要是把孩子強行留下,不管當天發生什麼事情,都要把孩子給劉家送去,要是不把小孩子醫好,不管劉家在當地的勢力有多大,告到北京都要告劉建平的,當天在威脅不下的情況下,只好把閔玉帶走,在孩子沒有醫好的情況下,強行把孩子送到學校,孩子的班主任秋教師看到可憐的孩子的傷情,又不能讀書,又把孩子給劉家送回去,劉家又叫荷城派出所所長楊成義把閔玉強行送到孩子的家水城六街,當時六街的很多的群眾看到孩子的不幸遭遇和孩子的父親受冤害而死,非常同情可憐的孩子,就叫交警還是把孩子送到劉家,叫劉家把孩子給人家醫好再給人家送去,說人家一個活活蹦蹦、聰聰明明的孩子,現在給人家撞成了一個終身傷殘的小孩子就想給人家送去,就想不管,孩子的母親是沒有錢給孩子醫傷的,不把孩子給醫好,是會發生生命問題的,孩子是很可憐的,在眾多群眾的呼籲下,荷城派出所的楊成義只得把小孩給劉家送去。
貴州公安開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在孩子傷重時,孩子的母親和二姨經常為孩子奔波上交警隊,在1998年4月2號,孩子的二姨上班,孩子的母親上交警隊時,沒有遇到任曉柱,,一直17點都沒有等到任曉柱,就回來了,晚上23點半時,劉建平家舅子帶了3個國人和他自己本人四個人,就上閔玉家去威脅閔玉的母親和孩子,並說3個國人是交警大隊的,可憐的母親和孩子都很害怕,後來別人去通知閔玉的二姨,閔玉的二姨趕到老城六街時,劉建平家舅子帶去的三個男人已經不見,閔玉的二姨再次警告劉建平的舅子,如果不把閔玉帶去醫好,閔玉如果發生什麼意外,決不放過劉建平家,在閔玉二姨正義的警告下,劉的舅子只得把閔玉帶走。
1998年4月 10日,閔玉的母親為閔玉上交警去了,而沒有回來時,在下午18點時,劉建平的老婆把閔玉帶到閔玉家門口強行留下,劉的老婆就跑了,閔玉的二姨去閔玉家時,看到可憐的孩子被丟在門口,像個傻子這樣的站著,就問孩子為什麼不讓劉醫好才回家,問了好幾次孩子才回答說,我怕,他們要打我,要把我賣了。孩子的二姨聽到可憐的閔玉這樣說時,心裏非常氣憤和痛心,當時就想有權有勢的肇事者是有功的,無權無勢的受害者是有罪的,想來國法是不會允許的。閔玉的二姨想到這些時就堅決把閔玉送給劉建平家,一定要劉家把閔玉醫好,要是劉建平不把孩子醫好,不管孩子,孩子有什麼意外,一切後果要劉建平負責。在送閔玉去劉建平家的路上遇到閔玉的母親,兩姐妹就帶閔玉上市政府喊冤,已經下班。第二天兩姐妹就送閔玉到劉建平家,劉建平家全家跑去躲著。當天兩姐妹就帶閔玉上交警隊,受到田錦東和一個矮個子的威脅,周中凱隊長把受害人勸回家,當天是星期六。
4月13日就玉的母親去交警隊,任曉柱通知劉家,4月13號劉的舅了沒到交警隊,4月14號閔玉的母親又去了交警隊,劉的舅了也去了交警隊,任曉柱叫去市醫院檢查閔玉的傷情,市醫院的主任醫生林海直接包庇劉建平家,說閔玉已經醫好,搶救閔玉的病歷已經毀了,4月14號為閔玉做半身CT,4月15號行結果,上交警隊時已經是17點半鐘。4月16日閔玉的母親生病到19號,4 月20號閔玉的母親病發點帶起閔玉去劉建平家,叫劉建平家把孩子醫好,劉建平但不醫孩子,還誣陷閔玉的母親搶他家八萬元錢,後來全家跑出去。4月22號的白天,閔玉的二姨和她的母親上交警隊,晚上22點時,閔玉昏死過去了,街上的群眾幫助打電話給110,110說不是他們的事,他們不管。後來群眾又幫助打電話給122,在群眾幫助下電話給122時,閔玉的情況已很危險,當時看到閔玉的危險情況,閔玉的母親,二姨,隔壁的李龍超師傅幫助找了個的士車,不把小孩送到交警隊,送閔玉去交警隊時已是晚上24點,交警隊當時有張世民、吳起林、向文勇、這三個都是副隊長,還有一個警員共4個人在交警隊,因為閔玉無錢醫傷,閔玉的二姨請求交警的同志向肇事者要錢醫孩子,救救傷勢危重的孩子,副隊長,向文勇當時威脅了閔玉的二姨並和閔玉的二姨吵起來,張世民、吳起林兩個副隊長很同情孩子,當晚是吳起林帶著哪個警員送閔玉去了水城礦務局中心醫院,已是23號凌晨1點半鐘,沒有錢而沒有住上院,當晚兩個值班護士,看到閔玉的傷情,很害怕,怕閔玉死在門診護士值班室裡,叫抓緊辦住院手續,好搶救閔玉。吳起林他們在送閔玉到醫院不反回交警隊,在沒有錢閔玉不能住院的情況下,閔玉的二姨和李師傅又返回交警隊,交警隊打電話給醫院人家都不收,因為沒有錢來回幾趟都沒有住上院,孩子又危險,直到閔玉的二姨三番五次的懇求和用人格擔保,孩子才得以住院搶救,已是凌晨3點鐘。23號的上午8點鐘,閔玉的二姨借到兩佰元錢給醫院送去。9點鐘時去交警隊找到交警隊的大隊長王平,請王平大隊長通知肇事者拿錢醫閔玉,不知道王平大隊長和劉建平是什麼特殊關係,也不知道王平大隊長得到劉建平多少好處?王平大隊長不但不叫劉建平拿錢醫孩子,只是叫閔玉的二姨和母親等著,下午他派人到醫院監督檢查閔玉,該結案就結案,23號的下午閔玉的母親和二姨一直在醫院等到19點鐘,王平大隊長都沒有派人去監督檢查閔玉。
24號上午閔的母親背起閔玉去交警隊,遇到了交警隊的女教導員何光紅同志問閔玉的情況,當知道閔玉的情況後,何教導員非常同情可憐的閔玉,是個最好的清官,說了最公證的話,警告劉建平家舅子最好不要搞什麼名堂。孩子只是個未成年的兒童,後來的大半生是要學習和生活的,並叫任曉柱拿錢醫好小閔玉,任曉柱還是沒有拿錢醫閔玉,當天又去市醫院檢查而沒有得到檢查。4月27日閔玉的母親和二姨帶起閔玉去交警隊,大隊長王平通知交警隊的警員李章義帶起閔玉和閔玉的母親及二姨去礦務局中心醫院監督檢查閔玉的傷情。4月28日,交警隊的大隊長王平叫交警隊的隊長馬林和隊員李雄再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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