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各界廣泛關注的南方都市報案的主要當事人之一、前南方都市報總經理喻華峰今年3月18日被廣州東山區法院以「貪污罪」和「行賄罪」判處十二年監禁。喻華峰不服,提出上訴。廣州市中級法院今年6月15日做出二審判決,雖然確定喻華峰有罪,但將刑期改判為八年。喻華峰仍然不服,繼續上訴。
喻華峰的妻子向麗星期六向美國之音透露,喻華峰和家人11月11號接到了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申訴的通知。她說:「我們是9月2號到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訴,然後呢,他們11月11號就給了我們一個通知,駁回通知。這個通知是10號做出的決定,說他們經過審查,覺得我們申訴的理由不能成立,不符合再審條件,原判決應予維持。」
*喻家對駁回非常吃驚*
向麗女士表示,喻華峰和家人對申訴被駁回感到非常吃驚和失望。她說:「應該說出乎我們的意料,雖然二審已經判決了,我們,包括律師、包括國內的法學家都說這個是無罪的。第二就是說,(南方都市報案)同一罪名、同一事實逮捕的兩位都已經無罪釋放了,那我們就想,廣州市還是有這個能力糾正自己的錯誤的。我們對申訴抱了很大的希望的。所以可以說,申訴失敗超出我們的想像,超出我們的預料。」
向麗透露,在接到駁回申訴通知後,他們立即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了上訴。她說:「我已經委託了律師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了申訴材料,12號下午。我們11號收到,12號就遞交了。」
*喻家會一直上訴到最高法院*
向麗還表示,如果需要,喻華峰和家人會一直上訴到北京的最高人民法院。她接著說:「繼續上訴,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訴。我會繼續向北京的最高人民法院申訴,同時向最高人民檢察院申訴。這是個冤案,我一定會申訴到底的。」
記者打電話到南方都市報詢問有關喻華峰的情況。報社人員也證實喻華峰的二審申訴被駁回,但表示不便多說。工作人員說:「同事就告訴我說,如果您再打電話過來,就告訴你這個答案,就是說他的上訴被駁回了,廣州中院維持二審原判。就這樣,不好意思我不便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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