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介紹幾個典型國家或地區的投資移民政策:
美國的投資移民
根據美國移民與國籍法案 203(B)(5),每年有10,000個名額分配給商業投資移民,即他們可以獲得EB-5簽證, 但其中的5,000個又是發放給美國移民與國籍部指定投資範圍內的投資人,即投資於經濟或就業不景氣地區的投資人。EB- 5簽證包括給投資人和他們的配偶和未婚子女。
投資額1,000,000美元(約130萬加元),投資於高度就業地區;或500,000美元(約65萬加元),投資於低就業率地區。這些投資可以是現金,或易於轉換的現金等價物,也可以是設備、庫存、其它有形資產。這項投入必須是已投入或正在運行的投資,產生盈利,能真正有利於美國經濟。若投資於1990年11月 29日以後的「新企業」,則該企業必須盈利,必須提供不少於10人的全職就業機會;或者投資於一家已存在至少兩年、在過去12-24個月中損失掉了20%淨值的問題企業,使該問題企業保持了至少兩年企業原有員工數目。
美國投資移民配合的社會發展戰略首先是就業, 能帶給本國、尤其是高失業地區就業機會,從而保持國家經濟的持續穩定增長。
英國投資移民
英國的投資移民要求擁有個人淨資產100萬英鎊(約1400萬元人民幣)以上,其中75萬英鎊必須投資政府債券, 其餘25萬英鎊可以選擇自由投資方式, 不允許打工。超過一半的時間在英國居住。英國移民不像加拿大移民那樣為新移民直接辦理簽證 ,類似於紐西蘭工作簽證。申請批准以後申請人可以獲得有效期12個月的簽證,入境三個月之內需要完成投資義務。12個月以後可以申請3年的簽證,投資需要保持在英國,4年以後可以申請永久的居留簽證,得到永久居留簽證1年以後可以申請入藉。
英國有著悠久的移民歷史,美國、加拿大、澳洲等英語國家和其它英聯邦國家的移民法充分借鑒了英國移民法的精髓。英國投資移民種類,旨在吸引投資,也為增進內外交往、給本國經濟注入新的活力提供機會。
德國的投資移民
德國的投資移民政策對於申請人的要求相當低,只需要投資2.5萬歐元(約3.9萬加元)註冊一個公司,就可申請商業投資移民。
註冊一家有限責任公司,為此可有一個或一個以上的創始人。當公司註冊完成,公司經理可以動用這筆註冊資金作生意或投資,支付辦公租金及僱員工資等等。且申請人可以選擇自己經營公司或者由律師委託進行公司託管服務。當公司運行5年後獲得綠卡,8年即可以申請國籍。申請人及其家庭可以納入德國的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計畫中,享受免費醫療,退休後享受養老金。由於德國從小學、中學到大學都是免費的,所以申請人全家還可享受免費教育,免費上300多所德國大學,奠定一生良好的基礎。
與其他國家的投資移民政策相比,投資德國所需的資金很低,沒有特別的語言要求。雖然公司在德國設立但申請人可以以生意的理由不需在德國居住,只要公司確實運作良好就可以。目前德國政府剛剛放開移民政策,它的審批基於一種「經濟收益」,各方面較有彈性,相信這種寬鬆的條件不會持續太久。
新加坡投資移民
新加坡的投資移民須至少150新幣(約113萬加元)。投資人自行選擇項目,將選定項目的報告及有關文件送往新加坡經濟發展局提出申請。新加坡經濟發展局會發出原則批准信,可獲短期三個月的簽證。在原則批准後六個月內, 需要把新幣一百五十萬元存入政府的帳號做按金。 收到按金後,新加坡政府將給予永久居民身份。隨後,按資金使用計畫,經濟發展局會從按金中撥錢給這一投資項目。做假帳和假文件是刑事罪行,需按真實情況要求撥款,這是非常重要的。
當按金全用完,投資移民的投資義務結束。 投資項目必須要維持五年或以上。當符合條件後,可申請成為新加坡公民。
新加坡的投資移民需要申請人為新加坡經濟的發展做切實的努力,在充分認同、實施新加坡的經濟計畫方面作出實質的貢獻。因此一個缺乏深思熟慮、只知大把晒錢的人看來難做這個投資移民。
香港的投資移民
香港特區政府2003年10月27日起開始接受資本投資者入境計畫的申請,申請者在港投資不少於650萬港元(約 108萬加元或83萬美元),並且規定七年內不可以把資產套現,離開香港。香港投資移民計畫適用於外國籍人士、澳門特區居民、中國籍並已取得外國永久居民身份的人士、無國籍但已取得外國永久居民身份並持有確實可以重新進入該國文件的人士以及臺灣居民。由於內地實施外匯管制,所以新政策現階段不適用於中國內地人士,但實際上中國內地人士還是躍躍欲試, 通過購買海外身份而曲逕進入香港。
這項計畫旨在吸引資本投資者,即有財力在香港作相當投資,但無意親自經營業務的人士來港。獲准投資資產類別有兩種,包括房地產和金融資產。房地產指香港的商用、工業或住宅樓宇,包括土地和樓花;金融資產包括股票、債券、存款證、後償債項,以及投資基金。資本投資者可投資於一種或混合投資於兩種獲許投資資產類別。投資者提供證明,證明在申請的兩年前即擁有不少於650萬港幣的淨資產。在向入境處處長提交申請前的6個月內,或在申請獲入境處處長原則上批准後的6個月內所作的獲許投資,均可被計算在計畫要求的650萬港元的投資內。成功申請者,可帶同配偶及未滿18歲的受養未婚子女以受養人身份來港。在通常居港連續7年後,他們可依法申請居留權。
香港擁有穩定的政治環境,並且有尊重人權、自由的傳統。加上香港信息發達,資金可以自由進出,幣值又穩定,這對追求安穩的有錢人,確實有魅力。此外可看出,參與投資移民的人士大多擁有一定的財富,他們對投資有深刻認識,該類投資者相信自己的投資眼光,經過準確評估才會對香港情有獨鍾。
澳大利亞的投資移民
它是專門為具有良好的商業管理或投資背景,且擁有一定財富的人士設置的移民類別。投資移民分為兩類:一般投資移民和受州擔保類投資移民。一般投資移民需要英語雅思成績達到聽、說、讀、寫4 個 5 分、最少投資 150 萬澳元(約135萬加元)。受州擔保類投資移民不需要英語成績、最少投資額為 75 萬澳元(約67.5萬加元)、申請前取得某一州的擔保身份。申請人要有真實意圖在澳大利亞創業,或將現有的企業擴大到澳大利亞。所創建的企業或所運作的生意須對澳大利亞的經濟有利。兩種投資移民均需購買澳大利亞政府債券。債券的兌付期為自購買之日起四年或以上,未到期不可提取或轉讓,但可以獲得利息。申請人的投資資金必需為申請人合法擁有,並且是從經營企業或投資中獲得。投資者短期簽證(162/165), 如條件較低則可獲得洲或聯邦政府擔保;永久簽證都可以獲得洲或聯邦政府擔保。
澳大利亞投資移民實際上是技能、企業家背景再加投資的類別,投資並不是申請成功的最關鍵,因為它要確保此類移民的引入對澳大利亞總體經濟、社會和多種族文化都具有積極的意義, 比起大多數國家來澳大利亞投資移民申請確有難度。
紐西蘭投資移民
申請人的基本條件是至少投資100萬紐西蘭元((約76萬加元)),投資可以是銀行定期存款方式, 要兩年以上經商經歷, 雅思考試成績聽、說、讀、寫均是5分以上。投資資金可以是主申請人個人資產,也可以是主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共有的資產。如果是主申請人與其他人共有的資產,則主申請人所有的部分可以認作投資資金。申請批准後的大約一年內,視移民官批准信給出的時間而定,申請人需以紐西蘭元的形式將資金轉入紐西蘭。投資資金可以用於主動投資,比如生意投資;也可以只將資金存在銀行或者其它金融機構。投資資金必須在紐西蘭境內兩年,投資人不能將它用於個人消費 (如購置房產或者遊艇),但投資收益,如銀行利息可以任意支配。
紐西蘭投資移民類別有計分表,分別列出年齡、 投資資金、 商業經驗的分數,現在移民分數線是12分。申請批准後給申請人簽發一年有效的多程工作簽證,以便申請人安排來紐西蘭投資,同時申請人的配偶可獲得一年有效的訪問簽證,申請人的二十歲以下的子女可獲得一年有效的學生簽證,投資到位後全家可以獲得有條件的居留簽證,投資在紐西蘭兩年之後,全家可以獲得永久居留簽證。
紐西蘭投資移民亦諸多因素考慮上才能成立,並且落地與獲得永久居留簽證是分步驟進行,使得申請人難以有靈活的時間安排和資金調度,語言要求更令某些投資人望而生畏。
南非投資移民
南非被定義為「過渡經濟國家」(Economy In Transition),介於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南非的投資移民法的實施,給移民申請人提供了更多選擇。如對中國人有利的條件是南非擁有一個第三世界的市場,適合中國產品和技術的輸入,個人奮鬥創業機會多;可以向其他國家延伸,發展空間廣闊,。
南非投資移民相對容易,它不需語言測試,不需要投入大筆的資金,無強制性在南非銀行的存款要求,暫無申辦人擁有資金數量的底線規定,不審查資金來源。無學歷、技術和年齡的限制;一人取得簽證,配偶、子女均可取得簽證(子女21歲以下者)。程序簡單,基本上是常規的簽證文件;可以選擇在境外申辦,也可赴南非後申辦。在南非境內申辦,批准週期較短。一般在30個工作日之內。可先辦理考察簽證,獲准入境後,在當地辦理工作簽證。獲得 「永久居留」後,在南非累計居住時間滿5年時,可取的南非國籍(英聯邦成員國),免坐移民監。移民第三國或子女留學(如歐、美、加、澳、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