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貪官最怕誰?

發表:2004-09-07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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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官最怕誰?有人總結出貪官「八怕」、「十怕」等等之類。提出這個饒有興味的問題,筆者先作些補充,並非抬槓,目的是使之更加週全,如此而已。
據《人民公安報》報導:河南洛陽市一個叫王亞平的「有心人」,開設了一家「中國福爾摩斯偵控中心」,他以該「中心」的名義,向全國幾十個城市的領導寄送了100多封信。內稱:「經過我們對你長時間周密細緻的跟蹤調查,已充分掌握了你貪污受賄的證據。」提出只要支付5000元、一萬元不等的「偵探勞務費」和「信息保密費」,就可替其保密。 這可謂「黑吃黑」了。令人想不到的是,這個敲詐者的網漫天撒出去後,還真網住了好幾位「識相」的貪官 他們均乖乖匯來了5000元的「保密費」呢! 一個並不高明的騙局,一封漫天撒網的敲詐信,竟然讓這些個平日深藏不漏的貪官,情慌意亂之下一下子現了原形!你說,貪官是不是怕這些並非「身邊人」的敲詐者呢?!不過,這一招在經媒體廣泛傳播後,貪官們學精後有了「免疫力」,以後便可能不太靈了。

貪官怕小偷。這似乎再無須我來舉例,媒體已報導了各地相當不少的偷兒們無意偷出個大貪官的事例。足證此言非虛。不過,貪官們所怕的小偷,乃是「偷藝」超群的小偷,決非一般「偷藝」的小偷 因為對後者, 戒備森嚴的鐵門、保鏢、防護欄等,就足以擋住他們。

小偷、敲詐者的行為本身是違法的,但由於他們的歪道旁門,而牽扯和抖露出貪官們侵吞公有財產的犯罪事實,卻又似乎該是「立功」了。 貪官的行為更是犯罪,小偷貪官 兩者都是與法制相悖相違背的。但是,也許是「兩害相較取其輕」吧,這時人們卻覺得揭發貪官的小偷,反而有些「可愛」,而那「受害」者 偷盜人民血汗的貪官,卻半點也得不到人們的同情。 當然,我們目前進行的反腐敗,應該正本清源,從體制上堵住某些監督機制尚不到位的漏洞,鏟除腐敗滋生的土壤,這才是大道正理。

有人說,貪官怕紀委,貪官怕反貪局,貪官怕遭查處。

這大體上是不錯的。但準確些說,貪官只是怕上一級的紀委和反貪局,對於並非其上一級的紀委和反貪局,它們正是自己的「下屬」,正該服從自己的「一元化」領導和指揮,貪官何懼之有?怕它做甚?

有人說,貪官怕自己的小車司機,還怕情婦尤其是「二奶」,怕財務科長,怕行賄人等等 因為這些人儘管職小位卑,卻都是貪官身邊的人,他們知根知底:貪官什麼時候什麼地點進過酒吧、洗過桑拿、搞過按摩、玩過小姐,小車司機心中自有一本賬,一清二楚;貪官的許多把柄以及見不得光天化日的醜事,也大多在其情人、「二奶」們的掌握之中;而財務科長與行賄者呢,他們對貪官 「吃喝嫖賭都報銷」的作為及索刮錢物的本領更有「切身體會」……說貪官最怕他們「反戈一擊」,怕他們有朝一日將醜事根底全抖出來,也應是在情理之中的。但這些貪官身邊的人,皆為其心腹親信,他們與貪官的關係是「一損俱損,一榮俱榮」;若非情不得已,這些一根繩栓的螞蚱們,很難主動出賣貪官,這是可以肯定的。因此,貪官只要安撫好這些身邊的人,安全係數仍很高,應該說貪官其實並不太怕他們。「樹倒猢猻散」,賣了主子,或是主子遭了殃,他們會有啥好果子吃呢?我以為,說貪官對這些身邊的人畏之如虎,怕是言重且過於誇張了。是不是?

一句話:貪官最怕健全的監督機制!包括網路,包括媒體,包括人們無所不在的眼睛!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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