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不說此案早在自由媒體曝光之前,美國軍方已將一干虐囚涉案嫌犯逮捕,並交由軍法審判;也不論薩達姆時代之虐因是如何集酷刑之大成(可判死刑的計有一百四十多種罪名),只須看看中國大陸自己的「虐人」劣跡吧, 其實大陸當局攬鏡自賞,實在應該壓低這一波反美聲浪,因為孫志剛屍骨未寒,何況他還不是「囚」,完全是一宗「虐民」事件,它能令群情聳動,不外是碰巧被一份官方所不喜歡的報紙(《南方都市報》)抖落出來罷了,而放眼全國,這類案件比比皆是。
極權政治必然伴生「酷刑文化」,無論中共抑或薩達姆的阿拉伯復興黨都是一般無異的。在中國它甚至是帝國傳統,清代四大奇案之《楊乃武與小白菜》,故事起伏跌著,但其冤情之所以被官府的大枷鎖定,關鍵在於專制帝國「屈打成招」之司法真諦。中共所承襲的虐囚傳統,並非僅系源自封建官場的瀆職、昏聵、貪贓枉法,它有著更為精確而明晰的價值取向,即為「穩定壓倒一切」計,維繫執法機關「官法如爐」的權威於不墮,「從重從快」便成了第一選擇。被冤屈的人再多也屬社會的少數,而以高壓威懾來確保國家的秩序,卻符合大多數人的利益,而所謂「大多數人」其實首先就是政權安全運轉的利益,這就是大陸司法制度的基點。於是酷刑又產生無數酷吏,惡性循環,因循不已。
僅舉東北監獄流傳的順口溜:「一進牢房,心驚肉跳。二話不說,貼牆站好。三言兩語,自我介紹。四平八穩,準備接招。五花八門,樣樣搞到。六親不認,當打頭炮。七(吃)飯咽菜,不准瞎要。八點一到,準時睡覺。九九歸一,監獄報到。十(實)十(實)在在,不該坐牢。」這幾乎就是一套虐四口訣。只須解釋其中幾句──「四平八穩,準備接招」亦即《水滸傳》裡的殺威棒,剛進監獄,就先挨一通暴打,所謂「前三後四」,指殺威棒儀式的當胸三拳背後四拳;「五花八門,樣樣搞到」指的是酷刑花樣之多,難以勝數。獄卒虐囚,比較斯文的就是「編魚炒蛋」(狂扇耳光);「海帶煨湯」(皮帶亂抽);「筍子炒肉」(剝光衣服用竹片暴打);而比較苛嚴卻又常用的就是「蘇秦背劍」(左右手反關節扭到背後把兩隻大拇指綁起,沒有十天半月別想鬆開;還有「滴水觀音」,(即在數九寒天脫光囚犯衣服用水潑淋,讓冰水往下滴)。諸如此類,都是大陸監獄、拘留所司空見慣的常態,從黑牢有幸出來者,致傷致殘者不在少數。這裡還未列舉公安干警最駭人聽聞的虐囚刑法,卻亦算管中窺豹,可見一班了。
由此可見,大陸宣傳機器對美軍虐因事件之亢奮反應,實屬滑稽。然而更滑稽者,當聯合國秘書長安南因虐因案而否決美國維和部隊官兵再續獲《國際刑事法庭規約》的豁免權,大陸方面彈冠相慶,又引發出一波反美鼓噪。殊不知,中共政權從一開始,就是《國際刑事法庭規約》最堅決的反對者,它不但自己拒簽這一國際條約,也反對別國通過國際刑事法庭審訊暴君獨裁者,遠有反對柬埔寨政府把紅色高棉頭目交國際法庭審判其「種族滅絕罪」,近有反對國際法庭審判米洛舍維奇的「種族清洗罪」。反觀美國,它拒簽《國際刑事法庭規約》的理由是在「證實國際法庭可以達到美國憲法的水準之前」,必須「維護執行國際責任的美國公民(維和部隊軍人)的人身安全和司法公正」。而中國大陸拒籤條約的理由是什麼?是中國本身法律的文明水準高於國際法庭?抑或它要保護中國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司法公正?說穿了,中共若按國際法庭之尺度,僅就六四與迫害法輪功,從李鵬到江澤民均難逃起訴。
這是一個「虐民」的政權,這是一個「虐人」的制度!
(爭鳴8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