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護相關人員的安全,劉水三頁信紙的內容,我們只公開劉水對自己被誣蔑陷害過程和一些相關內容的敘述,信件部分內容抄錄於下:
×××:您好
事出突然,……。
…… 我這次完全是被誣陷栽污,搞臭我的名聲。於我同抓的是江西來深(深圳)假期遊玩的吳偉如(……現回家鄉當高中教師),他住在我家,5月2日晚,與他在蓮花山登高觀夜景後,沿深南路看夜景,走到中信廣場兩人走累了,就去後面吃西瓜,準備鬆骨休息身體,剛進按摩院幾分鐘,數十位便衣警察破門而入,誣陷我們搞色情活動,並誘供我,只要按照警方的意思來承認,就可罰款放人。結果這完全是一個圈套,醉翁之意不在酒。他們早就跟蹤我了,要抓的目標是我。3日凌晨,在南園派出所,吳偉如被釋放了,我未往法庭審判,判我收容教育兩年,大致情況就這樣,我跟吳認識許多年了,一直懷疑他是警方內線。
……來看我,地址:南山區西麗鎮龍珠四路市收容教育所二中隊,接見時帶上身份證。
劉水
×月××日晚於二中隊×××房
劉水的朋友張津郡在《劉水事件始末》一文中,詳細的披露了劉水一案的過程,他說他在收拾劉水物品時,在劉水家中發現劉水被逮捕的當天他沒有帶錢包外出,張津郡得到結論,「這說明劉水那天並沒有帶錢,也沒有要去消費的計畫。」
7月1日,警察在側嚴密監視,劉水的律師同劉水有過一次30分鐘的會面,律師向劉水提供了法律方面的建議,轉達了外面的問候,表示要幫助劉水復議。7月27日,劉水律師得到深圳市公安局的通知:劉水的行政復議維持原判。為此,劉水的家人準備提起行政訴訟,用盡法律手段。
劉水的朋友質疑:劉水和吳偉如同「罪」被抓,當局為甚麼釋放吳偉如,重罰劉水?劉水的家人委託朋友要求接見,當局為甚麼嚴厲禁止?劉水從獄中傳話表示要寄信,為甚麼當事人沒有受到一封?劉水是真是一個「嫖娼犯」嗎?當局為甚麼要牢牢的限制一個「嫖娼犯」的通信接見呢?
保衛言論自由人權同盟近日設立了「簽名呼籲釋放清水君和劉水」,呼籲公眾關注。
(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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