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新《憲法》中有一頁被老黃特意折起一隻角,又用藍色圓珠筆劃出這樣一些字句:"第十三條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老黃說,修改後的《憲法》單行本剛剛發行,他就專門跑到書店去買了一本。
據黃振沄介紹,跟北京許多老四合院一樣,去年3月有關部門貼出佈告稱要對黃家所在的北京市崇文區花市這一片胡同進行房改危改工程。黃振沄和老伴"當時都挺高興,要住上新房子啦"。但後來才發現,要"回遷"還要花很多錢,而老兩口從2001年開始就指著每月290元低保過日子,沒錢。要"安置"給他的房離市中心都太遠,而他現在的房子位於北京二環邊的黃金地段。拆遷辦最後建議給現金補償,老黃20平方米左右的面積,按每平方米5950元,能拿到近12萬元。"可是我拿這點錢上哪兒能買到一套房呢?"老黃依舊不同意。
今年2月,老黃收到崇文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下達的"拆遷糾紛裁決書",讓他兩日之內辦理領取拆遷補償款的有關手續。黃振沄沒有照辦。
隨後,他收到崇文區人民政府3月26日下達的"責令限期搬遷決定書",讓他3月29日前搬走。黃振沄還是沒有照辦。3月29日,他收到了落款為崇文區人民政府的"強制搬遷通知書",稱將於4月1日上午8:30強制搬遷。
據黃振沄說,4月1日早上從5點半開始,周圍還沒有拆遷的五六十戶就都自發地陸陸續續集中到他家門口。老黃在屋前插了一面國旗,又從《憲法》中摘出一句 "國家尊重人權和保障人權"大寫了放在門口。他還給街坊們現場編唱了一曲京韻大鼓《被拆遷的人們》:"被拆遷的人們淚漣漣,自己住的房子也難保全……"讓有著同樣境遇的拆遷戶們潸然淚下。當20多名穿警服的人8點半開著警車到來時,現場已經聚集了100多人,組成了人牆進行抵抗。
一個多小時後,警察和來拆遷的民工們無奈地撤走了。
截至4月4日記者發稿時,有關方面沒有採取進一步行動。
老黃認為,這房子是他從父親那裡繼承的祖產,是私有財產,他擁有這塊地的土地使用權,但有關部門卻是按照"公房"的演算法給他算的補償費。此外,老黃住的房雖然只有20平米,但加上一個小院子,他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面積"則有30平方米,老黃納悶:為什幺不能按照30平方米來算?
清華大學法學教授李盾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除了公益用地之外,政府不應介入土地徵用,而應由開發商與被徵用者直接協商,這是市場行為,需雙方同意才能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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