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19日美國費城: 北京家庭教會基督徒徐永海醫生的太太李姍娜近日委託對華援助協會向國際社會發出題為」 一個妻子的求助信」 和」何為法?何為德?」的文章,籲請各界人士為她無罪的丈夫提供法律援助,並且在文章中質疑當局在此案中的處理手法與當局宣稱的」以法治國和以德治國」是否背道而馳.
另據對華援助協會收到來自吉林省吉林市傳來的消息, 北京家庭教會基督徒網路人士張勝其已於北京時間11月27日從吉林省吉林市被帶至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蕭山分局的一秘密地點審訊.張勝其47歲的母親李明芝日前自山東曹縣赴吉林市欲送衣物,結果被告知張已被移走它省,具體地點」無可奉告」, 李明芝被迫無可奈何回家. 李明芝是山東曹縣一家庭教會領袖.據吉林市公安局一位同情家庭教會的匿名公安人士傳來的消息說, 11月26日約上午十點,10多名來自吉林市公安局船營分局和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蕭山分局的國家安全保衛大隊便衣突襲了張勝其的未婚妻葉繼飛位於吉林市區的家.據悉,當時張勝其與未婚妻葉繼飛剛從北京抵達吉林探親. 公安宣布扣押20件物品,包括電話本,手機和北京市家庭教會活動家劉鳳鋼寫的若干文章. 張勝其與葉繼飛被帶走. 23歲的張勝其6年前在北京從事電腦網路工作.因張勝其與被捕的北京家庭教會活動家劉鳳鋼屬同一個家庭教會, 張又是家庭教會基督徒活躍的網路人士,時常在教會網路上探討基督信仰問題,張的被捕可能與劉鳳鋼一案有關. 劉鳳鋼因探訪一些因拒絕加入官方教會的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地區家庭聚會基督徒時於10月13日被以涉嫌」泄露國家秘密罪」拘押並被捕的.12月12日片警通知劉鳳鋼的妻子說劉鳳鋼,徐永海和張勝其已都被正式逮捕。
總部設在美國費城的對華援助協會對有關當局連續無端非法拘押和平教會人士的行為表示強烈譴責. 對華援助協會主席傅希秋說,這顯示國際社會對2003年中國宗教迫害狀況持續惡化的判斷是有根有據的.
對華援助協會再次籲請國際社會各界正義人士就此向中國有關當局表達關注, 呼籲中國有關當局遵守法治精神和公民信仰自由的國際承諾,增加宗教政策透明度,公開對非官方宗教進行打壓的中共中央2002三號文件(中發<2002>3號).
杭州市公安局蕭山分局電話:+1-86-571-8262-2514 傳真:571-8237-7550
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務處莫處長電話:+1-86-571-8705-5252
(前北京市委黨校講師, 中國家庭教會傳道人, 威斯敏德神學院哲學博士候選人): 傅希秋
2003年12月19日 於美國費城
對華援助協會
China Aid Association, Inc.
P. O. Box 263,
Glenside, PA 19038 US
TEL: +1-215-886-5210
FAX: 215-886-1668
EMAIL: [email protected]
一個妻子的求助信
李姍娜
我丈夫徐永海自11月9日被抓以來,警察沒有給我任何的書面通知。12月12日片警通知劉鳳鋼的妻子說徐永海被正式逮捕。
我覺得我丈夫受的苦太多了,他上次做牢留下的皮膚病到現在還沒好,又要去受苦了。他無罪為什麼要抓他,我要為他申冤,為他請律師,我知道這也許是打不贏的官司,因為我面對的是------。
我覺得我對不起他,因為付不起律師費,到現在我還沒請上律師,但我也不能因為沒錢不去為他申冤,我希望各界人士幫我,幫我找到能夠不收或少收費的律師。
我以前並不理解徐永海的所作所為,他是一個善良的人,是一名基督徒。他認為別人的事再小也是大事,自己家裡的事再大也是小事。今天我丈夫被抓了,我才感覺到什麼是無助,什麼是無奈,我需要幫助、需要關愛與支持。別人的昨天就是我的今天。今天的感覺使我對徐永海的為人有了一個更深的認識,在這時我更想念我丈夫。雖然他很愛我,但是他把更多的愛給了他所關心、關愛的社會,給了那些需要幫助的人。他是我的好丈夫,他更是一個好醫生、一個好公民。
我丈夫是一個好人,他一直在幫助別人,從來不想得到什麼,更不想得到回報,他做了近20年醫生沒有留下積蓄。我付不起律師費,是我對不起他。有一個朋友對我說:「你們這些人連律師都請不起,你們還能做什麼?你們還能幫助別人什麼,自己都拯救不了,還能拯救誰?」我知道她說的是實話,這也許是大多數人的想法。正是這樣我才更要去為我丈夫辯護,不惜一切。可巨額的律師費我交不起我無奈、我很難過,我對不起他。
律師們已經給朋友打過官司,我知道有罪無罪,絕非證據,而是取決「他們」的需要。我知道錢也許是白花,但我還是要請,一定要為我丈夫做無罪辯護。我不希望這樣的事再發生,我不希望再有像我一樣的人,只能對著丈夫的照片------。
我丈夫是好人,我一定要想一切辦法救他,哪怕很渺茫,請大家幫幫我。謝謝!
李姍娜
電話:82082198
2003/12/16
何為法?何為德?
李姍娜
依法治國、以德治國是國策,看看這法與德吧?
我丈夫徐永海11月9日被抓到現在沒有任何的書面通知,就連口頭通知也沒有。按照刑事訴訟法拘留應在24小時以內,通知家屬或他所在單位,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他們不但沒有通知,我去問不是推辭就是敷衍。近20天我沒有丈夫的任何消息,我心急如焚,他沒帶換洗的衣物、洗簌用品、取暖的被褥,身上只有少許的零用錢。感謝主!一個偶然的機會我得來了蕭山看守所的電話,我打過電話去問,才知道我丈夫已經在蕭山看守所,我這才給我丈夫寄去了換洗的衣物、洗簌用品和少許的零用錢。試問這就是所謂的依法治國嗎?
還有更可笑的12月12日片警口頭通知劉鳳鋼的妻子說徐永海被正式逮捕。按照刑事訴訟法逮捕應在24小時以內,通知家屬或他所在單位,逮捕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試問這符合法律嗎?我去問管我們的片警,他說不知道。我去問西城分局也說不知道。現在我搞不懂我丈夫的合法通知,到底應該通知誰?應該誰通知?按照刑法我找不出答案。看看這就是依法治國!
我丈夫4月底5月初因上訪,被拘留13天,維護權益到算犯法!很遺憾,我受了這麼多年教育,到不知道什麼是法了!
劉鳳綱被抓後,我與我丈夫去關心、幫助過他的妻子和孩子,他妻子告訴我們說:「警察說了,不要告訴徐永海,劉鳳鋼被抓的事,這樣對他不好,對劉鳳鋼也不好。」難道關心、幫助別人也違法?這就是以德治國嗎?我丈夫的母親病重、去世,警察一直對我丈夫進行跟蹤、監視不讓回家,跟他們住在旅館裡。這是德嗎?警察都沒讓老人見上兒子最後一面,這也是德嗎?
我現在只想問,何為法?何為德?
李姍娜
200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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