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於九二年十月二十五日發出之聯合聲明:
「本會鑒於人權為普世價值,無分國界,對法輪學員堅持真善忍的人生信仰,為維護言論自由之基本人權,反對對人身自由的侵害,對於中國鎮壓者提出國際人權訴訟的用心表示充分理解,並呼籲中國遵守其所簽署之《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資為對法輪功團體及其學員的處理依據。尤應盡速釋放被拘留的臺灣同胞,以免傷害兩岸人民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