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陽市358廠高級中學的高三女生馬娟因為嫉妒同班女生的學習成績,居然買來硫酸,半夜潑向熟睡的同學張靜……
今年10月14日,潑硫酸的馬娟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一杯硫酸
凌晨噩夢突降臨
對信陽市358廠高級中學三年級1班409寢室的女生而言,2003年1月21日那個凌晨,無疑是一場噩夢。
當天凌晨2時許,正在香甜的夢中熟睡的8名女生,突然被一聲撕心裂肺的尖叫聲驚醒。
慘叫聲是門邊下鋪的張靜發出的。和她同睡一個被窩的晶晶(當事人未成年,化名)以為張靜在做噩夢,趕緊伸手去摸桌子上的打火機,卻感覺到手被什麼東西燒了一下。她打開打火機,點燃蠟燭,發現好朋友張靜已經摸黑起床。張靜不住地喊痛,神情痛苦不堪,漂亮的臉部突然變成一片黑色,而且正在發泡,越來越恐怖。寢室的臉盆裡有水,張靜趕緊去洗臉,晶晶也跟著洗了自己被灼傷的手。這時,張靜的臉更難看了,她好像感覺到什麼,回到床邊尋找鏡子。晶晶反應極快,一把將鏡子奪下來,然後轉身出門喊人。
一種說法
凶手可能害錯人
這時同寢室的女生紛紛起床,看到張靜的樣子,大家驚呆了:有人故意用硫酸作惡毀容!
救人要緊。大家拉起張靜,趕緊出門,撥打120急救中心的電話。急救車呼嘯而來,又呼嘯而去。醫院裡,張靜容顏轉變。老師、同學去探訪她,大家心痛地看到,她那張被硫酸肆虐的臉上,昔日的清純美麗蕩然無存,極度創傷的面部,令人慘不忍睹。
和張靜同床的好友晶晶,左手也被硫酸燒傷。幸運的是,她的傷只是輕微傷。
此案發生後,女生宿舍一片惶恐。因為遭硫酸襲擊的床位,其實是晶晶的床,受傷的張靜是另一個班(高三2班)的學生,一個說法悄悄傳開:凶手謀害的是晶晶,張靜不過是個「替死鬼」。
一個疑點
她得罪了什麼人
校方趕緊向公安機關報案。浉河區公安分局成立專案組,進駐358高中,並展開了調查。
警方瞭解到,晶晶是潢川縣人,平時學習成績優秀,性格也比較隨和,平時沒有壞習慣和不良嗜好。張靜,民權縣人,跟隨在信陽市工作的伯父來到信陽上學,學習成績比晶晶稍差,但作文成績好,勤學上進。二人上高一時認識,到高三時關係日深,成為好朋友。張靜喜歡向晶晶求教,天冷的時候,為了禦寒也為便於向晶晶求教,原本住在另一個寢室的她經常來到409室和晶晶同住。二人均無結仇的對象。
根據常識,故意損毀他人容貌的案件,一般都是為報復。但晶晶和張靜這樣單純的高中女生到底得罪了什麼樣的人呢?是誰忍心對這樣毫不經世的姑娘下毒手呢?
辦案人員一連幾天找不到破案線索,只好繼續在學生中間調查。
一個故事
凶手真相終揭開
3天後,一個女生提供了一條線索。
和晶晶同班的一名女生說:「1.21」案發後的第二天下午高三年級考完試後,同班的女生馬娟(曾用名馬玉萍)把她叫到學校大門口東邊的小樹林裡。馬問:「如果有人把刀子架到你的脖子上,讓你幫他辦一件事,如果不辦,就殺死你全家,如果答應辦,就傷害一個關係不太好的朋友,你說怎麼辦?」她說她會答應辦。馬又說:「張靜這件事,從頭到尾我都知道。」她嚇了一跳。馬接著說:「案發前幾天,一個蒙面男子用刀子抵著我脖子,讓我在409室給他找一個藏身的地方。那個男的就一直躲在我的床下,那天晚上就作了案。」
馬娟的故事聽起來很有傳奇色彩,可是故事漏洞百出。辦案人員立即訊問馬娟。面對公安人員探究的目光,馬娟承認:「故事是我編造的。真正的作案人,就是我!」
一時手軟
硫酸加水被稀釋
馬娟,又名馬玉萍,羅山縣彭新鄉人。她坦白承認:2003年1月20日中午,在信陽市民權大道一家化學試劑商店裡,她花了8元錢,購買了一大瓶硫酸拿回學校。發現自己寢室門鎖了之後,她將硫酸放在公共洗漱間一個水池下面。
已經是高三學生的馬娟對硫酸的腐蝕性有足夠的瞭解。也許害怕將來的後果太嚴重,她打開瓶子,將硫酸倒進自己喝水的杯子裡,加了一些水,將硫酸稀釋了一下。她要找機會將硫酸潑到晶晶耳朵上,讓晶晶嚐一嚐她的厲害。
當天下午,不知道晶晶床鋪位置的馬娟跑到409寢室踩點。出門的時候,她看了看409寢室的鎖,發現該鎖已經鬆動。她心中暗喜。
一個念頭
催生了邪惡慾念
夜晚來了,馬娟早早睡下。凌晨2時許,她端起裝有硫酸的白瓷杯,逕直走到409室。409室的門湊巧沒鎖,她輕輕一推,門開了。
當馬娟走到晶晶的床前時,該寢室裡一位女生說起夢話。馬娟嚇了一跳,以為有人看見她了。知道晶晶和張靜同睡一床的她心慌意亂,將硫酸往床上一個人的臉上一潑,轉身就逃。身後,傳來張靜痛苦的慘叫,她一聽,就知道潑錯人了。
張靜和自己無怨無仇,自己竟然害了她!馬娟偷偷跑回自己的寢室。外面的喧囂聲越來越大,她這才感到愧疚和後怕。
是什麼樣的深仇大恨,驅使18歲的馬娟非要採用潑人硫酸、毀人容貌這樣惡毒的報復手段呢?辦案人員被馬娟回答的答案驚呆了。馬娟說:「因為晶晶比較聰明,比我學習好。」
馬娟解釋說:「在班裡,老師是按照學習成績排座位的,因為晶晶學習成績比較好,被老師安排到前幾排就座。我學習比較差,被安排到教室後面。有時晶晶和我說話很傷我的自尊,我心裏對晶晶很有氣。1月20日又要考試了,我心裏的壓力比較大,決定想辦法耽誤一下晶晶的學習時間,這樣可以滿足我的虛榮心,以免和她的學習成績相差太遠。考慮再三,我於是選定了潑硫酸這個辦法。」
辦案人員和馬娟的老師同學獲悉馬娟當時的心態,面面相覷。
一家老小
從此陷入了深淵
時間在痛苦的煎熬和磨難中靜靜流逝。受害人張靜臉上、脖子上的傷,經過3次植皮手術,漸漸癒合。而張靜及其親人心中的傷口卻越來越深。
昔日活潑可愛、樂觀向上的美麗姑娘不見了。現在的張靜左耳脫落,耳孔閉合,眼部瘢痕攣縮;左下眼瞼外翻,雙眼睜不開、閉不嚴,視物模糊;鼻子嚴重損壞,右鼻孔縮小,左鼻孔閉合,呼吸困難,只能靠一根插管呼吸;口周瘢痕攣縮,嘴張不開,只能吃花生米大小的食物--現在的她,整個面部、頸部瘢痕叢生,慘不忍睹。
今年5月,浉河區人民檢察院法醫鑑定結論為:張靜面部燒傷後重度毀容,屬傷殘二級,構成嚴重傷殘。
家裡人不敢讓張靜照鏡子,但是敏感的張靜還是意識到自己的現狀。痛不欲生的她終日以淚洗面。過去那麼懂事的她,一下子變得脾氣暴躁起來。
為了逃避痛苦,張靜無數次地尋短見。親人們不敢離開她半步。80多歲的奶奶看見如花似玉的孫女變成這樣可怖的樣子,從此臥床不起。為了治好女兒的傷,張靜父母到處奔波,家裡的責任田無人耕種。
幸福,就這樣一下子遠離了一個無辜的家庭。
今年10月14日,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馬娟因嫉妒他人,採用潑硫酸的手段,致一人重傷且造成嚴重殘疾,一人輕微傷。犯罪手段極其殘忍,後果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該院依法做出判決:被告人馬娟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大河報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