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中全會是中共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叁次全體會議的簡稱,是名義上的中共最高權力機構,全體中央委員及候補中央委員出席,制訂黨國大政的方向。官方已公布,叁中全會有兩大議程,分別是修改憲法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體制。按程序,叁中全會通過的修憲建議將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討論,然後交由明年叁月的全國人大會議通過。
大公報報導說,叁中的修憲建議主要有叁項:將前中共總書記江澤民的「叁個代表」(即中共代表先進生產力、先進文化、最廣大人民利益)入憲;如何體現加強私有財產的保護;寫明遷徙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報導又指出,中國憲法專家已向中央建議設立由七到十一名專職人大常委組成的憲法委員會,解釋憲法、審查現行法規是否違憲、審查違憲行為等。
報導引述人民大學憲法教授韓大元表示:「公民遷徙自由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本條件,沒有遷徙自由,公民就不能有效行使經濟自由和權利。」他指出,遷徙自由重新入憲,是保障人權的需要,有助實現中國政府在人權方面的承諾。
北京另一位不具名法律專家也表示,遷徙自由入憲是好事,否則市場經濟發展不起來,更談不上經濟自由。他說,公民自由居住和遷徙在一九五四年的第一部憲法已寫得很清楚,只是七五年被「四人幫」悄悄在人大常委會刪掉。若說這是「四人幫」的錯,經過那麼多年了,早就應該改回來。
雖然近年中國政府對公民流動的管制已較鬆動,出差、旅遊幾乎不受限制,但要遷徙他鄉,手續仍很繁複,到城市工作也要辦暫住證等手續。自由遷徙入憲後,這些違憲的行政法規都要全部撤銷,種種歧視農民的措施也再不能存在,城鄉二元結構也被打破,對八億農民而言,這是一大德政。
蘋果日報報導說,一九五八年制訂的《戶口登記條例》法律及相關行政規定,是剝奪十叁億人自由遷徙權利的元凶,限制農民進入城市。這種戶籍制度把全國人分成「農業」(農民)和「非農業」兩大類戶口,必須在戶籍所在地登記戶口,並在此居住,除非婚嫁或特殊原因,並獲政府批准,否則不能遷居或轉移戶籍。
在此制度下,農民受盡歧視,除非讀書有成,否則農民子女只能生生世世做農民。戶籍問題引起的悲劇更是罄竹難書:愛侶分離、夫妻難相聚,並產生無數破碎家庭,幾乎所有中國人都曾深受其苦。
分析人士稱,把遷徙自由寫進憲法深得民心,但將「叁個代表」寫入黨章,然後將之入憲,則飽受到黨內外批評。江澤民在位十叁年,雖然經濟高速增長,部分人的生活大幅改善,但從史學家的角度看,相對毛澤東建立政權、鄧小平改革開放,作為第叁代中共領導核心的江澤民,其實沒有留下甚麼值得大書特書的歷史功績。偏偏江欲與毛鄧並駕齊驅,而唯一能幫他達成這個心願的,就是藉助建制力量,將「叁個代表」寫入黨章,然後將之入憲,藉此肯定自己的歷史地位。
分析人士表示,胡錦濤也明白到,江澤民決心很大,他要阻也阻止不來,於是順水推舟,將遷徙自由也同時塞進去。為甚麼說這是胡錦濤的主張呢?江澤民九七年後已大權在握,連黨內爭議最大的資本家入黨,他也能做到。相對而言,戶籍制度改革不會令共產黨質變,阻力沒那麼大,但遷徙自由在他治下沒入憲,是不為也,非不能也。
把遷徙自由重新寫進憲法,最大的障礙就是部分中央領導人和官僚階級的反對。如果胡、溫獨立提出來,阻力一定很大,但把它跟「叁個代表」綁在一起推出,本想批評的人也就要叁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