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3-06-28 01:02:00作者:
這是一封無意中收到的郵件(可能是地址寫錯了),從中可以明顯看出,這涉及到一個從中國貪污的官員,把錢轉移到澳洲去開超市的事情。你看看那些措辭,什麼「不想為了30萬元這點小錢...」「出去之後盡量不好回來,以免引起注意...」。各位,這種貪官花的是老百姓的錢,在我們家鄉,30萬是100個老百姓一整年的收入啊!!我是無能為力了,各位有沒有中紀委那邊有聯繫的,能不能調查一下這個貪官呢?雖然中國的腐敗是制度問題,但是殺一個少一個!
信件:
我們全家即將移民澳大利亞,而你們還在旅遊,老爸目前已經在澳大利亞了,在那裡經營的華人超市生意紅火,並購置了一套寬敞的房子,足夠我們一家人居住,爸說今年8月份回國接我和老媽出去,以後很少再回國內了,目前的形勢你應該知道的,出去了就盡量不回,以免引起注意,爸想把這情況告訴你,但打不通你手機,所以他交待我如果聯繫到你,就告訴你們,旅遊完畢後,該辦什麼的就辦妥,盡量到了澳大利亞之後不要再回國。
情況就是如此,希望你們自己小心,我想你們應該沒什麼事,我剛才在網上查詢了你的一卡通的帳戶,顯示收支正常,還剩有7萬多元,足夠你們旅遊很長時間了,對了,說到錢的問題,我又想到老爸曾經提起的事了,他去年已經基本把資金轉移到了澳大利亞,不過目前還留有30萬元人民幣在國內,而且是以我的名義存的。老爸打算放棄這筆錢,不想轉移出國了,因為他說《反洗錢規定》今年已經出臺,轉20萬以上要受監控的,反正老爸也不想因為這筆小數目出了什麼問題而影響了移民計畫,也懶得回國處理,何況那邊超市一個月的收入都不止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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