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3-06-13 19:04:00作者:兩顆紅心
(一)
我想,我度過的生命中,至少前二十五年是快樂的,因為那時我覺得生活那麼的美好、幸福,甚至幸運。
這份快樂當歸功我在上世紀八十年代所接受的教育。
從發蒙開始,給我傳道授業解惑的人、以及一切我所能接觸到的聲音、書藉、影像都在我的不同階段提醒我:我是幸運的,我是幸福的,我應當相信,而不應當有一絲一毫的懷疑。
經過十五年洗腦式的提醒,我覺得我不能不快樂,即使偶爾覺得鬱悶,自己也會很羞愧,覺得對不起先賢們的苦口婆心,沾染了腐朽的思想作風。
可現在我,越來越開心不起來。
瞭解越多、知道越多、思考越多,按說應當就會信念更堅定,快樂更徹底,可事實卻與此相反:以前很多覺得理所當然的事,現在卻越來越覺得奇怪了。
我想我只能將我覺得奇怪的事情一一列舉出來,而不能展開細說,因為家中還有人等著我能安全的提著碎米回家開飯。所以看得懂的朋友心領神會即可,不用說太多;而我要恭賀看不懂的朋友,因為你是幸福的--關在鐵屋之中而不可能出去的人,我想還是不要醒來為好,我就是最好的反面教材:半夢半醒,鬱悶無比。
現狀一:偉光正。
這個在廣州街頭都隨處可見,其它城市如北京想來就不必多說了吧。這個我以前從沒去細想過,只是覺得理所當然。
不過我聽說:政府是公民的守夜人,一切權力機器都是惡的,都是要被監督的,絕對的權利導致絕對的腐敗。
不過這個話題還是不要多說為宜。
現狀二:犧牲精神。
從小我就知道教師是崇高的,醫生是白衣天使,警察叔叔是我們的守護神。
其實細細想來,這其實都只是一種職業,一種謀生的手段(剛畢業時我當過三年中學語文教師,對其雙重人格有較多的切身體會),錢照收,舞照跳,馬照跑,無所謂誰比誰高尚,也無所謂誰比誰更有犧牲精神。
這個話題相對不是很危險,所以忍不住說多兩句。
曾在央視看過一個工商幹部的採訪,大概也是央視想多造一個神出來,可那工商說著說著就露餡了:「當我們的工商幹部冒著生命危險去執行任務,他們的那種犧牲精神……」。
「冒著生命危險執行任務」,聽著感人,細想想就有點問題,因為工商和稅務這二位狼兄狼弟每天所面對的,只是一群沒有攻擊能力的商人,或是街道檔口,這些人一般都是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民不與官斗」「蝕財擋災」的心態,如果不是真被逼急了,他們是最好欺負的一群人。如果工商稅務們在執行公務時真要「冒生命危險」,這個背後的原因,可就真值得回味了。
說到冒著生命危險,就不能不提城管。
報載:在廣州珠光路,數百名群眾「暴力抗法」,把城管人員包圍在車中不放。
起因:是數名城管人員將一對賣菜的夫妻打倒在地,並用對講機「痛毆其頭部」,以致其夫「血流滿面,動彈不得」,一個買菜的本地老太太實在看不過去了,說了他們幾句,也被打倒在地。於是在沒有任何人組織的情況下,周邊的人們開始「暴力抗法」。
結果:巡警到場,城管施施然開車離去,此事在媒體再無後文。
這樣的事情,每天都在我們身邊發生,有興趣的朋友可在天涯查到表現他們更多英勇偉績的圖文。
至於警察叔叔,我想還是不要多說了吧,有網管看著呢,有興趣者可以去搜索相關關鍵字。
現狀三:祖國與暫住。
從小,我就熱愛我的祖國,並以之為驕傲,雖然這種熱愛很盲從,但是很純真。
十幾年的教育讓我形成了一種習慣性思維:祖國=執政政府=黨。由此反向推理就是:如果你不熱愛黨,你就不熱愛祖國,你就是漢奸。
對此我一直堅信不疑,甚至想都沒去想過這幾者中間的區別。
現在,我只能用一個詞來形容我的感覺:愛恨交織。
舉一些讓人反感的例子:
一個十七歲的美國小潑皮,在新加坡被判執行鞭刑,美國總統親自求情;回國後受到英雄式的接待,還著書小賺了一筆(這一點很有點山姆式的無厘頭)。
一個並不是很知名的英國作家,因為著書〈撒旦詩篇〉而得罪了伊朗前精神領袖霍梅尼,在他的號召下,作家被整個阿拉伯世界追殺,英國除了專門派人二十四小時保護他以外,還與伊朗暴發一場不大不小的外交衝突。
科威特戰爭爆發,許多國家第一時間通過政府的斡旋,派專門到科威特撤僑。
日本漁民被他們大佬的潛水艇「頂」沉了以後,舉國聲討,大佬也只能低聲下氣的賠償損失。
…………
如果我是這些國家的公民,我會真正的很驕傲,因為我不論走到哪裡,我的背後,都有一個祖國做為我的骨格,她支撐著我的信念,她關注著我這個草民的利益與安全。
與此可以對比的事情很多:南海漁民、印尼華人(特別是婦女)、科威特撒僑……國際影響的尚且如此,更別說關在窩裡時的草菅人命了。從能看到的史料和事件中,我找不出一件可以證明我們對於生命的尊重,對於公民的維護。(搜救王偉?您別逗了)。
這也罷了,我知道我是草民,不值得地大人多的祖國的珍惜,可是,再怎麼著,我好歹還是中國人,你不要讓我在自己的祖國還是暫住啊!
其實以前也沒覺得這個有多大不妥,畢業是外地人嘛,本地人收點買路錢,可以理解,所以很配合,且覺得上門查證的工作人員都很威嚴,且工作效率非常地高,一手給錢,一手給村委會印製的消費票據(收據??瞧瞧,您又在逗我了)所以我在一定程度上是很擁護這樣的交易方式的。
可我總怕有一天我也會和孫志剛一樣,莫名其妙的就被人間蒸發了,那等著我買米下鍋的老婆孩子可怎麼辦。而且我現在好歹也是有太太的人了,我怕我和太太正在親熱的時候,房門會被突然踢開,然後發現寶物一樣宣判我們在進行不道德交易(南海一打工妹和男友同居,派出所破門面入,打工妹心臟病發而死--好像是2001年的事)
報載:孫志剛案已於前日開庭申判,只有數家指定的媒體人員旁聽,所有人員不得記錄、錄間、錄相,所以媒體刊發的報導由有關單位統一提供。
「媒體報導由有關單位統一提供」?
唔,明白了。
現狀四:無冕之王的公信力
現狀五:「希望工程」與「希望之光」
我是經過「九年義務教育」的學生。
我大學時入學的學費是三百多元;我太太比我晚,大學錄取通知單上的費用是五千五左右,實交八千多。
細想這個「義務教育」,有種哭笑不得的感覺。
自發組織的民間組織「希望之光」是對帶有官方色彩的「希望工程」的最大諷刺,「希望工程」是對「義務教育」的最大諷刺,「義務教育」是對「教育產業化」的最大諷刺,「教育產業化」是對「再苦不能苦孩子」的最大諷刺,諷刺來諷刺去,數不清的孩子還是失學了。
謹此對「希望之光」的「鏡與燈」們致以最高的敬意,並表達希望加入他們行列的意願。
現狀六:小康,小康
從所有媒體所要傳達的信息來看,我們肯定是進入小康了。
我很慚愧我落伍了,為了一個首期而費盡心力,最後還要為一個小房間打幾十年的工。
可讓我奇怪的是:我們公司的工廠裡,還有數百名月收入只有幾百元的工人;而我們工廠所在的工業區,有數萬名月收入相彷的工人;而工業區所在的廣東省珠三角,有數千萬這樣的來自農村的工人,拿著相差不多的薪水,掙紮在流水線上(不要怪我誇大數據,沒有進過珠三角的外資工廠的朋友,去實地看看以後再來說話吧,僅東莞一地,外來工即達六百多萬,其中進入工廠的佔大多數)。
每年沿國道回家,都會有一種蕭索得近於痛徹心肺的感覺:這就是我的家鄉?這就是我們的小康?
不過……不過……我們還是要高呼:全民小康,全民小康!
現狀六:嚴打、從重從快
這是一個頗令我們良民一度感到很痛快、很安全的詞語,因為它的霸氣、因為它的殺氣,更重要的是因為它的與已無關。
真的與已無關?事無絕對:在家看碟的夫妻,他們未必不是良民,但只要有人想說他們不是良民(比如說那們破門而入的警察),「說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他們就一定不是良民了。
由此推想,我們自身也未必安全,雖然我們自認為是良民,而且處處以良民的道德規範來要求自己,可別人卻未必這樣認為,所以最好就要有個確定的標準--這個標準,就是法律。
雖然在這裡最適合套用前面的一個語句--法律?你別逗了!
但我還是想以最嚴肅的語氣去表達,因為這關乎我們自己的利益,甚至生死。
我們以前或許沒有細想過:法律是要講程序的,「從重從快」「公檢法聯合辦案」是對法律的一種踐踏,對法制的一種極度諷刺。
所以,我們在高呼「小康」的同時,還是更多的呼喚一下「法制」吧。
不過就在最近,報載的這段話可供回味(大意):孫志剛案,羅干……周文康……省領導都作出了重要「批示」。
重要批示?一個簡單的刑事傷害案,還需要經過中央和公安部的批示,由此可知我們的法律、我們的法制的現狀。
還是忍不住想說:法制?您還是省省吧。
我想,我度過的生命中,至少前二十五年是快樂的,因為那時我覺得生活那麼的美好、幸福,甚至幸運。
這份快樂當歸功我在上世紀八十年代所接受的教育。
從發蒙開始,給我傳道授業解惑的人、以及一切我所能接觸到的聲音、書藉、影像都在我的不同階段提醒我:我是幸運的,我是幸福的,我應當相信,而不應當有一絲一毫的懷疑。
經過十五年洗腦式的提醒,我覺得我不能不快樂,即使偶爾覺得鬱悶,自己也會很羞愧,覺得對不起先賢們的苦口婆心,沾染了腐朽的思想作風。
可現在我,越來越開心不起來。
瞭解越多、知道越多、思考越多,按說應當就會信念更堅定,快樂更徹底,可事實卻與此相反:以前很多覺得理所當然的事,現在卻越來越覺得奇怪了。
我想我只能將我覺得奇怪的事情一一列舉出來,而不能展開細說,因為家中還有人等著我能安全的提著碎米回家開飯。所以看得懂的朋友心領神會即可,不用說太多;而我要恭賀看不懂的朋友,因為你是幸福的--關在鐵屋之中而不可能出去的人,我想還是不要醒來為好,我就是最好的反面教材:半夢半醒,鬱悶無比。
現狀一:偉光正。
這個在廣州街頭都隨處可見,其它城市如北京想來就不必多說了吧。這個我以前從沒去細想過,只是覺得理所當然。
不過我聽說:政府是公民的守夜人,一切權力機器都是惡的,都是要被監督的,絕對的權利導致絕對的腐敗。
不過這個話題還是不要多說為宜。
現狀二:犧牲精神。
從小我就知道教師是崇高的,醫生是白衣天使,警察叔叔是我們的守護神。
其實細細想來,這其實都只是一種職業,一種謀生的手段(剛畢業時我當過三年中學語文教師,對其雙重人格有較多的切身體會),錢照收,舞照跳,馬照跑,無所謂誰比誰高尚,也無所謂誰比誰更有犧牲精神。
這個話題相對不是很危險,所以忍不住說多兩句。
曾在央視看過一個工商幹部的採訪,大概也是央視想多造一個神出來,可那工商說著說著就露餡了:「當我們的工商幹部冒著生命危險去執行任務,他們的那種犧牲精神……」。
「冒著生命危險執行任務」,聽著感人,細想想就有點問題,因為工商和稅務這二位狼兄狼弟每天所面對的,只是一群沒有攻擊能力的商人,或是街道檔口,這些人一般都是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民不與官斗」「蝕財擋災」的心態,如果不是真被逼急了,他們是最好欺負的一群人。如果工商稅務們在執行公務時真要「冒生命危險」,這個背後的原因,可就真值得回味了。
說到冒著生命危險,就不能不提城管。
報載:在廣州珠光路,數百名群眾「暴力抗法」,把城管人員包圍在車中不放。
起因:是數名城管人員將一對賣菜的夫妻打倒在地,並用對講機「痛毆其頭部」,以致其夫「血流滿面,動彈不得」,一個買菜的本地老太太實在看不過去了,說了他們幾句,也被打倒在地。於是在沒有任何人組織的情況下,周邊的人們開始「暴力抗法」。
結果:巡警到場,城管施施然開車離去,此事在媒體再無後文。
這樣的事情,每天都在我們身邊發生,有興趣的朋友可在天涯查到表現他們更多英勇偉績的圖文。
至於警察叔叔,我想還是不要多說了吧,有網管看著呢,有興趣者可以去搜索相關關鍵字。
現狀三:祖國與暫住。
從小,我就熱愛我的祖國,並以之為驕傲,雖然這種熱愛很盲從,但是很純真。
十幾年的教育讓我形成了一種習慣性思維:祖國=執政政府=黨。由此反向推理就是:如果你不熱愛黨,你就不熱愛祖國,你就是漢奸。
對此我一直堅信不疑,甚至想都沒去想過這幾者中間的區別。
現在,我只能用一個詞來形容我的感覺:愛恨交織。
舉一些讓人反感的例子:
一個十七歲的美國小潑皮,在新加坡被判執行鞭刑,美國總統親自求情;回國後受到英雄式的接待,還著書小賺了一筆(這一點很有點山姆式的無厘頭)。
一個並不是很知名的英國作家,因為著書〈撒旦詩篇〉而得罪了伊朗前精神領袖霍梅尼,在他的號召下,作家被整個阿拉伯世界追殺,英國除了專門派人二十四小時保護他以外,還與伊朗暴發一場不大不小的外交衝突。
科威特戰爭爆發,許多國家第一時間通過政府的斡旋,派專門到科威特撤僑。
日本漁民被他們大佬的潛水艇「頂」沉了以後,舉國聲討,大佬也只能低聲下氣的賠償損失。
…………
如果我是這些國家的公民,我會真正的很驕傲,因為我不論走到哪裡,我的背後,都有一個祖國做為我的骨格,她支撐著我的信念,她關注著我這個草民的利益與安全。
與此可以對比的事情很多:南海漁民、印尼華人(特別是婦女)、科威特撒僑……國際影響的尚且如此,更別說關在窩裡時的草菅人命了。從能看到的史料和事件中,我找不出一件可以證明我們對於生命的尊重,對於公民的維護。(搜救王偉?您別逗了)。
這也罷了,我知道我是草民,不值得地大人多的祖國的珍惜,可是,再怎麼著,我好歹還是中國人,你不要讓我在自己的祖國還是暫住啊!
其實以前也沒覺得這個有多大不妥,畢業是外地人嘛,本地人收點買路錢,可以理解,所以很配合,且覺得上門查證的工作人員都很威嚴,且工作效率非常地高,一手給錢,一手給村委會印製的消費票據(收據??瞧瞧,您又在逗我了)所以我在一定程度上是很擁護這樣的交易方式的。
可我總怕有一天我也會和孫志剛一樣,莫名其妙的就被人間蒸發了,那等著我買米下鍋的老婆孩子可怎麼辦。而且我現在好歹也是有太太的人了,我怕我和太太正在親熱的時候,房門會被突然踢開,然後發現寶物一樣宣判我們在進行不道德交易(南海一打工妹和男友同居,派出所破門面入,打工妹心臟病發而死--好像是2001年的事)
報載:孫志剛案已於前日開庭申判,只有數家指定的媒體人員旁聽,所有人員不得記錄、錄間、錄相,所以媒體刊發的報導由有關單位統一提供。
「媒體報導由有關單位統一提供」?
唔,明白了。
現狀四:無冕之王的公信力
現狀五:「希望工程」與「希望之光」
我是經過「九年義務教育」的學生。
我大學時入學的學費是三百多元;我太太比我晚,大學錄取通知單上的費用是五千五左右,實交八千多。
細想這個「義務教育」,有種哭笑不得的感覺。
自發組織的民間組織「希望之光」是對帶有官方色彩的「希望工程」的最大諷刺,「希望工程」是對「義務教育」的最大諷刺,「義務教育」是對「教育產業化」的最大諷刺,「教育產業化」是對「再苦不能苦孩子」的最大諷刺,諷刺來諷刺去,數不清的孩子還是失學了。
謹此對「希望之光」的「鏡與燈」們致以最高的敬意,並表達希望加入他們行列的意願。
現狀六:小康,小康
從所有媒體所要傳達的信息來看,我們肯定是進入小康了。
我很慚愧我落伍了,為了一個首期而費盡心力,最後還要為一個小房間打幾十年的工。
可讓我奇怪的是:我們公司的工廠裡,還有數百名月收入只有幾百元的工人;而我們工廠所在的工業區,有數萬名月收入相彷的工人;而工業區所在的廣東省珠三角,有數千萬這樣的來自農村的工人,拿著相差不多的薪水,掙紮在流水線上(不要怪我誇大數據,沒有進過珠三角的外資工廠的朋友,去實地看看以後再來說話吧,僅東莞一地,外來工即達六百多萬,其中進入工廠的佔大多數)。
每年沿國道回家,都會有一種蕭索得近於痛徹心肺的感覺:這就是我的家鄉?這就是我們的小康?
不過……不過……我們還是要高呼:全民小康,全民小康!
現狀六:嚴打、從重從快
這是一個頗令我們良民一度感到很痛快、很安全的詞語,因為它的霸氣、因為它的殺氣,更重要的是因為它的與已無關。
真的與已無關?事無絕對:在家看碟的夫妻,他們未必不是良民,但只要有人想說他們不是良民(比如說那們破門而入的警察),「說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他們就一定不是良民了。
由此推想,我們自身也未必安全,雖然我們自認為是良民,而且處處以良民的道德規範來要求自己,可別人卻未必這樣認為,所以最好就要有個確定的標準--這個標準,就是法律。
雖然在這裡最適合套用前面的一個語句--法律?你別逗了!
但我還是想以最嚴肅的語氣去表達,因為這關乎我們自己的利益,甚至生死。
我們以前或許沒有細想過:法律是要講程序的,「從重從快」「公檢法聯合辦案」是對法律的一種踐踏,對法制的一種極度諷刺。
所以,我們在高呼「小康」的同時,還是更多的呼喚一下「法制」吧。
不過就在最近,報載的這段話可供回味(大意):孫志剛案,羅干……周文康……省領導都作出了重要「批示」。
重要批示?一個簡單的刑事傷害案,還需要經過中央和公安部的批示,由此可知我們的法律、我們的法制的現狀。
還是忍不住想說:法制?您還是省省吧。
(二)
現狀七:「專家」的良知
我的印象中,能被稱為「專家」的人,都是某行業的、或是某一領域的泰鬥,都是牛人。
記得大學時見過幾個牛人,不過他們也確實有牛的本錢:比如有一個給我們講古代文學的小老頭,精瘦乾癟,上課從不點名,甚至從不正視我們,一個在講台上旁若無人的喃喃自語。可他的課我們就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