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中國大陸在這次SARS疫情處置過程中,政府更多依靠的,是無限膨脹的自由裁量權。因為,目前中國政體的基本原則是,政府可便宜行事、擁有廣泛的自由裁量權而不需法律授予,隨時可在適當的時候行使權力。因此,大陸新近成立的銀行監督委員會、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都未經過任何立法授權,而只須獲得行政部門的批准,就可以開始掛牌運作。
在這樣的行政值導向下,造成整個大陸社會制度結構的扭曲,所以,當政府的目標是發展經濟,官員的政績主要就體現在GDP增長率上,而當他們面對任何突如其來的社會事件和災難,例如SARS,官員的本能反應是隱瞞和欺騙。因為,這些中共官員不想影響本地的投資環境、商業環境,他們隱瞞的理由是,維持投資環境,也是造福民眾、創造就業機會,所以即使因此暫時犧牲一下民眾利益也是值得的,這樣的結果,就導致SARS疫情的一發不可收拾。
此外,這篇文章也坦承,大陸在這次處理SARS危機中,政府是絕對的主角,公眾則完全處於被動地位。當然,這是在大陸現有制度下,唯一有效抗衡疫情的辦法。然而,對於一個健康的社會來說,這終究是一種可怕的局面。文章坦承,在一個自然而自由的社會中,社會最基本、最大量、最重要的組織形態,就是形形色色的自治性組織,而不是合法壟斷暴力的政府。
與人民日常的物質、精神生活關係最密切的,也正是這些自治組織,比如商會、同業公會、工會、宗教團體、興趣性社團、專業社團、校友會等,但在中國現有政治體制中,卻嚴重抑制社會這種組織有機體,於是當大陸社會出現如SARS這種緊急狀態的時候,整個社會只能完全束手無策,而無法出現類似911事件後,紐約大部分救災活動都是民眾自發自覺組織起來完成的局面。
因此,當SARS降臨時,一個沒有多元組織的社會,當突如其來的災難降臨時,每個人只能孤獨地面對著,結果只能是人人自危,整個社會必定只有陷入巨大的恐慌中。
(中央社記者彭思舟臺北二十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