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3-04-23 18:07:00作者:
蔡慧貞/臺北報導,針對民進黨立委鄭國忠昨日在立法院質詢時指出,情治單位證實,近年來臺灣有十七家媒體,疑似接受中資資助,新聞局長葉國興表示,中資投資媒體僅受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七十三條中資企業持股不得超過廿%限制,但是很多資金是經由第三地間接投資,這部分新聞局無法管制,的確有漏洞,只能期待民間有更大的他律來規範媒體行為。
行政院長游錫??則表示,對於陸資投資比例,在法律上已有規定,但只要符合陸資投資比例的規定,新聞局無法進一步就是否為中資進行審查。
葉國興指出,廢止出版法後,平面媒體僅需向經濟部登記即可,但很多資金都是經第三地投資,管轄上的確出現漏洞,已要求經濟部投審會留意相關外人投資是否違反此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