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歲梁錦松在伏明霞生下他們第一個孩子後顯得非常高興。不過,伏明霞到香港待產和分娩,卻引起人們議論有關內地人在香港的居留權問題。
伏明霞不是香港永久居民,她是持雙程證到香港。
以協助內地人到香港定居為宗旨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施麗珊就指責當局採取「雙重標準」,允許伏明霞來港分娩。
她說,其他香港丈夫的大陸籍妻子如果被內地或香港移民官員發現懷孕,就不得入境。她問:「為何伏明霞卻享有特權?」
她說,內地和香港當局都禁止香港人的內地妻子懷孕時來港待產。「即使她們獲得雙程證,但是,如果移民官員在關口發現她們懷孕,還是會把她們遣送回去。」
不過,香港移民廳的發言人昨天就此回應說,只要有有效旅行文件,移民廳不會禁止香港居民的懷孕太太來港。
伏明霞的女兒已經自動獲得居港權,事緣香港高等法院兩年前判決一名內地婦女的兒子有居港權,理由是他在母親訪港時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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